各市、縣(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
為充分發揮建筑業在國民經濟中的支柱作用,提升建筑業對全省經濟發展的貢獻率,促進建筑業產業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推動建筑業高質量發展,經省政府同意,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以及習近平總書記視察江西重要講話精神,以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以鏈長制為抓手,以發展新型建筑工業化為載體,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轉變工程建設組織實施方式,大力推行綠色建造、裝配式建造,加大智能建造在工程建設各環節應用,推動智能建造與建筑工業化協同發展,做優做強建筑企業,提高企業核心競爭力和創新力,完善質量保證體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質,促進建筑業轉型升級,打造具有國際競爭力的“江西建造”品牌,實現建筑業高質量發展。
二、發展目標
到2022年,建筑業總產值達到1萬億元以上,建筑業增加值占GDP比重達到8.3%,裝配式建筑發展水平進一步提高,裝配式建筑新開工面積占新建建筑總面積的比例突破30%,龍頭企業帶動能力明顯增強,年產值超100億元企業10家以上,年產值超過千億元的建筑企業實現零的突破,上市企業實現零的突破,力爭達到3家,質量保證體系更加完善,建造水平和建筑品質明顯提高。到2025年,建筑業總產值達到1.5萬億元,建筑業增加值占GDP比重達到8.5%,裝配式建筑新開工面積占新建建筑總面積的比例力爭達到40%,智能建造與建筑工業化協同發展政策體系和產業體系基本建立,建筑工業化、數字化、智能化水平顯著提高,建筑產業互聯網平臺初步建立,建筑企業科技創新能力明顯增強,核心競爭力顯著提高。
三、重點任務
(一)深化建造方式變革,推動建筑業高質量發展。
1.推動建筑業全產業鏈協同發展。鼓勵建筑企業不斷做大做強主業,培育一批具有科研、設計、施工、咨詢服務等綜合能力的大型企業,打造“投資、設計、施工、運營”一體化的產業格局,發揮業務協同效應,不斷拓展產業鏈上高附加值業務領域。引導建設單位和工程總承包單位以建筑最終產品和綜合效益為目標,推進產業鏈上下游資源共享、系統集成和聯動發展。(責任單位:各設區市政府,贛江新區管委會、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2.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筑。推動建立以標準部品為基礎的專業化、規模化、信息化生產體系,打造一批有影響力的裝配式建筑產業園和基地,培育一批裝配式建筑龍頭企業。政府投資項目原則上采用裝配式建造方式,社會投資項目在土地供應時應明確裝配式建造比例和裝配率。加強裝配式建筑質量安全監管,加快形成裝配式建筑發展的市場機制和發展環境。抓好鋼結構裝配式住宅建設國家試點,公共建筑原則上采用鋼結構裝配式建造方式,積極推廣鋼結構裝配式住宅在保障性住房、安置房、商品住宅等方面的應用。因地制宜積極引導農村居民采用輕鋼結構建造裝配式住宅。(責任單位:各設區市政府,贛江新區管委會、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自然資源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3.積極推行綠色建造。實行工程建設項目全生命周期內的綠色建造,以節約資源、保護環境為核心,通過智能建造與建筑工業化協同發展,提高資源利用效率。推動建立建筑業綠色供應鏈,推行循環生產方式,積極發展成品住宅,倡導菜單式裝修。推進裝配化裝修方式在商品住房項目中的應用,推廣管線分離、一體化裝修技術,推廣集成化模塊化建筑部品,提高裝修品質,降低運行維護成本。加大先進節能環保技術、工藝和裝備的研發力度,加快淘汰落后裝備設備和技術,促進建筑業綠色改造升級。(責任單位:各設區市政府,贛江新區管委會、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4.改革工程建設組織方式。完善工程總承包管理制度,促進工程設計、生產、施工深度融合,實現經濟、技術、組織、管理、協調等資源集成高效配置。加強工程總承包企業綜合能力培育,提高企業對工程總承包項目的管控能力和管理水平。完善專業分包制度,大力發展專業承包企業。大力發展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鼓勵投資咨詢、勘察、設計、監理、造價、項目管理等企業采取聯合經營、并購重組等方式發展全過程工程咨詢和專業服務。政府和國有資金投資項目要率先推行工程總承包、全過程工程咨詢等新型建設組織實施方式,探索在民用建筑工程中推行建筑師負責制。(責任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發展改革委)
(二)強化科技支撐,激發建筑業創新動力。
5.增強企業科技創新能力。加大建筑業技術創新及研發投入,推進產學研用一體化,突破重點領域、關鍵共性技術開發應用。支持企業推廣運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加強建筑業新技術和先進工法推廣,支持建筑業企業申請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加快智能建造科技成果轉化應用,鼓勵有條件的企業建立技術創新中心、重點實驗室等創新基地,支持骨干企業、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單位聯合建立新型建筑工業化產業技術聯盟。鼓勵引導龍頭企業帶動產業技術進步和創新能力提高,促進建筑企業提質增效。(責任單位:省科技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6.推廣應用物聯網技術。推動傳感器網絡、低功耗廣域網、5G、邊緣計算、射頻識別(RFID)及二維碼識別等物聯網技術在智慧工地的集成應用,推動物聯網技術在監控管理、節能減排和智能建筑中的應用。發展可穿戴設備,提高建筑工人健康及安全監測能力,通過無人機收集大型建設項目作業現場及工程進度,應用傳感器實時跟蹤混凝土的養護情況等。(責任單位:各設區市政府,贛江新區管委會、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7.提高建筑業信息化水平。加快推進建筑產業、技術裝備、施工過程的人工智能應用,推動建筑業與工業化信息化深度融合,實現工程建設項目全生命周期數據共享和信息化管理。推進建筑信息模型(BIM)、大數據、移動物聯網、人工智能等技術在規劃、勘察、設計、施工、運營維護全過程的集成應用,推廣工程建設數字化成果交付與應用。試點推進BIM報建審批和施工圖BIM審圖模式,推進與城市信息模型(CIM)平臺的融通聯動,提高信息化監管能力,提高建筑行業全產業鏈資源配置效率。加快建筑市場監管和一體化服務信息平臺建設,提升數據資源利用水平和信息服務能力,實現“數據一個庫、監管一張網、管理一條線”。(責任單位:各設區市政府,贛江新區管委會、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科技廳)
(三)提升建筑業競爭能力,拓展企業發展空間。
8.培育和支持骨干企業發展。鼓勵支持建筑企業通過改組、聯合、兼并、股份合作等形式做大做強,加快培育一批“航母”級江西建筑企業,支持建筑企業發揮優勢向上下游產業延伸,形成“突出主業,適度多元”的產業發展格局。大力培育一批集投資融資、項目運營管理、勘察設計、科研創新、新材料應用為一體的現代建筑企業,不斷提高我省建筑企業競爭力和影響力。鼓勵各地制定獎勵補助政策,吸引中央大型建筑業企業在我省設立公司。(責任單位:各設區市政府,贛江新區管委會、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發展改革委)
9.拓寬企業經營范圍。支持單一總承包企業向其他總承包資質發展,增強相關領域施工能力。支持建筑業龍頭企業采用聯合體投標方式參與鐵路、公路、水利、機場、軌道交通等重大基礎設施建設。支持企業以不同的方式參與5G網絡、數據中心、公共衛生服務、應急物資保障等新型基礎設施建設。推動工程建設領域軍民融合,推進我省龍頭建筑企業進入部隊民用建筑領域。(責任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發展改革委、省交通運輸廳、省水利廳、省委軍民融合辦)
10.鼓勵企業“走出去”發展。鼓勵和支持建筑企業參與“一帶一路”建設,積極拓展省外國外工程建設市場。鼓勵企業以“投建營一體化”模式全鏈條參與海外項目。對我省境外經貿合作園區工程項目,在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情況下,可以優先對接我省對外工程承包企業。建立政銀企協調對接機制,幫助企業解決對外承包工程中的融資需求。(責任單位:省商務廳、省發展改革委、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水利廳、省交通運輸廳、省金融監管局)
11.加大金融扶持力度。完善綠色金融支持新型建筑工業化的政策環境,積極探索多元化綠色金融支持方式,用好國家綠色發展基金,在不新增加隱性債務的前提下鼓勵各地設立專項基金。積極開發適合建筑業特點的保函、保險和擔保等金融產品,支持建筑企業通過保函等融資工具進行融資;加大對守合同、重信用、信譽好的建筑企業的支持力度,積極擴大抵押品范圍,依法支持建筑企業以建筑材料、工程設備、工程項目等作為抵押進行貸款,嚴禁違規收取除貸款利息以外的費用或附加不合理條件。符合條件的企業優先列入“映山紅”行動計劃,支持建筑企業上市。鼓勵符合條件的建筑企業發行債券融資,拓寬融資渠道。(責任單位:省金融監管局、省住房城鄉建設廳、人行南昌中心支行、江西銀保監局)
(四)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服務環境。
12.不斷優化營商環境。深入推進“一次不跑”網上辦,全面推行施工許可電子證照,切實提升建筑業政務服務質量。加快推進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各地要進一步做好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流程圖、事項清單、辦事指南、申報表單、咨詢服務等公開工作。推進工程建設項目全流程在線審批,將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涉及的行政許可、備案、評估評審、中介服務、市政公用服務等納入線上平臺,公開辦理標準和費用。(責任單位:各設區市政府,贛江新區管委會、省政務服務辦、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自然資源廳)
13.切實減輕企業負擔。推行工程擔保制度,對建設領域的投標保證金、履約保證金、工程質量保證金、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建筑業企業可以保函的方式繳納。探索推行工程保證保險,招標人要求中標人提供履約擔保的,招標人應同時向中標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擔保。推行施工過程結算,建立工程款結算、協調和清算的約束機制,遏制竣工不結算、不付款等拖欠行為,嚴禁墊資施工。深化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制度改革,積極推行差異化繳存保證金措施。(責任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財政廳、省發展改革委、省金融監管局、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江西銀保監局)
14.支持民營企業發展。落實促進民營經濟健康發展的扶持政策,清理針對民營建筑企業生產經營活動中設置的不平等限制條件和要求,任何地方和部門(單位)不得直接或變相設置各種障礙,限制民營建筑企業參與投標或承攬業務,保證民營企業平等競爭地位。鼓勵省內民營建筑業企業單獨或與央企、國企合作,采用PPP模式進入城鎮供水、污水垃圾處理、燃氣等領域,開展“投建營一體化”業務。支持推動中小民營建筑企業走“專精特”發展道路。(責任單位:各設區市政府,贛江新區管委會、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財政廳)
(五)加強行業監管,規范建筑市場秩序。
15.創新行業監管與服務模式。各地要加快研發適用于政府服務和決策的信息系統,探索建立大數據輔助科學決策和市場監管的機制,完善數字化成果交付、審查和存檔管理體系。建立健全與智能建造相適應的工程質量、安全監管模式與機制。引導大型總承包企業采購平臺向行業電子商務平臺轉型,實現與供應鏈上下游企業間的互聯互通,提高供應鏈協同水平。(責任單位:各設區市政府,贛江新區管委會、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政務服務辦、省發展改革委、省自然資源廳、省商務廳)
16.規范建筑市場秩序。加強建筑企業和注冊執業人員資質資格動態核查,對不符合資質標準的“僵尸”企業、掛靠企業依法依規予以清出。強化市場與現場聯動,嚴厲打擊建筑市場各方主體和注冊執業人員違法違規行為,對違反有關規定的單位和個人,依法加大資質資格、從業限制等方面的處罰力度。清理和廢除無法律、法規和規章依據的備案、登記、入庫、設立分公司或子公司等市場準入要求,建立統一開放的建筑市場。運用聯合執法、電子監察、市場行為評價等手段,提升監管服務水平,營造公平公正、規范有序、誠實守法的市場環境。(責任單位:各設區市政府,贛江新區管委會、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市場監管局)
17.健全建筑市場信用體系。建立建筑業企業和從業人員信用信息評價制度,統一規范信用評價內容和標準,探索開展第三方信用評價。推動大數據技術在信用體系建設中的應用,以全省住建云平臺為基礎,實現與省公共信用信息平臺和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的互通和應用協同,提高建筑行業公共服務能力和監管效率。建立建筑市場主體黑名單制度,對違法違規市場主體實施聯合懲戒。(責任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市場監管局、省發展改革委)
18.完善招投標和造價管理。加快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網上交易平臺建設,實現標前、標中和標后全過程動態監管。實施以技術、質量、安全、價格、信用等多種因素的招標評標模式,保證中標公正、透明、合理,防止惡意低價中標。強化招標主體責任,試點“評定分離”,擴大信用信息在招標投標環節的規范應用,將企業信用評價情況納入招標條件。建立以市場為導向的工程造價管理機制,完善裝配式建筑、軌道交通、海綿城市、綜合管廊等新型工程計價依據和規則。建立建筑材料信息價格動態機制,依據市場材料價格波動,及時發布工程價款結算指導性意見。(責任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市場監管局、省發展改革委)
19.強化工程質量安全監管。落實工程建設各方主體的工程質量、安全生產和環境保護責任,開展建筑施工安全質量隱患治理,強化預拌混凝土生產、運輸、使用環節的質量管理。推進“智慧工地”建設,提高施工現場信息化管理水平。加強建設工程市場、質量、安全監督隊伍建設,切實保障監督機構的人員和設備配備,并將其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加強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檢查,加大對建筑工程質量安全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力度,強化工程質量終身責任制。建立完善工程質量保險和擔保制度,鼓勵企業參加安全生產和工程質量保險。(責任單位:各設區市政府,贛江新區管委會、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省金融監管局、江西銀保監局)
(六)加強人才隊伍建設,保障建筑業健康發展。
20.加快建筑行業人才培養。加強建筑業執業資格人員和從業人員培訓,提高專業技術能力。加強職業技能體系建設,大力弘揚工匠精神,開展職業技能大賽。深化建筑用工改革,完善建筑業技能人員評價體系,促進學歷證書與職業技能等級證書融通銜接,在大型且有實力的工程建設類企業,適時開展企業自主評審職稱試點。鼓勵企業建立職業培訓實訓基地,推動建筑工人職業化、培訓標準化、證書電子化,為建筑業高質量發展提供人才保障。(責任單位: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21.保障建筑工人合法權益。全面實行建筑工人實名制,用好全省建筑工人實名制信息管理服務平臺,強化監督管理和源頭預防。貫徹落實《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完善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長效機制。建立健全工會制度,切實保障農民工合法權益。(責任單位: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總工會、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四、保障措施
22.加強組織領導。各市、縣(區)要健全工作機制,強化組織領導,制定出臺支持建筑業轉型升級高質量發展的具體政策措施,認真解決建筑業發展中存在的問題,切實推進我省建筑業高質量發展。省政府將促進建筑業轉型升級高質量發展工作納入對各市、縣(區)和省直有關部門的年度高質量發展考核評價內容。(責任單位:各設區市政府,贛江新區管委會、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統計局)
23.形成工作合力。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加強對建筑業高質量發展的規劃引導、監督管理和協調服務。水利、交通運輸、發展改革、財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自然資源、審計、工業和信息化、市場監管、稅務、科技、商務、統計、工會、金融監管、銀行、銀保監、政務服務等部門要積極支持建筑業發展,主動服務,密切配合,明確具體政策落地條件、程序及申報渠道,形成促進我省建筑業高質量發展的整體合力。(責任單位:省直有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落實)
2020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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