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縣(市、區)扶貧開發領導小組、省扶貧開發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
就業扶貧既是實現貧困群眾穩定脫貧增收、鞏固提升脫貧攻堅成果的長效之策,也是推動脫貧攻堅與鄉村振興有效銜接、接續推進減貧工作的關鍵之舉。為持續克服新冠肺炎疫情、洪澇災情等風險挑戰,建立健全就業扶貧長效機制,有力實現貧困群眾就業收入持續穩定,夯實筑牢返貧致貧防線,統籌規劃好“十四五”就業扶貧工作,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國務院扶貧辦《關于進一步做好就業扶貧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20〕48號)精神,結合我省實際,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關于扶貧工作的重要論述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決戰決勝脫貧攻堅座談會上的重要講話和視察江西重要講話精神,按照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扎實做好“六穩”工作、全面落實“六保”任務的要求和脫貧攻堅決策部署, 堅持“核心是精準、關鍵在落實、實現高質量、確保可持續”的方針,建章立制,做到與鄉村振興有效銜接,明確目標任務、加強穩崗拓崗、拓寬就業渠道、促進穩定增收、完善幫扶措施、做到精準管理,以更高的標準、更實的舉措、更優的保障,進一步強化就業扶貧責任落實、政策落實、工作落實,堅決打好就業扶貧強攻戰和接續戰,確保貧困戶可持續穩定脫貧。
二、目標任務
立足當前脫貧攻堅全面收官,將就業扶貧融入“十四五”規劃常態化推進、制度化落實和長效化管理,圍繞貧困勞動力出得去、穩得住、留得下,多措并舉、精準施策、穩定就業,實現有就業意愿和就業能力的零就業家庭至少一人就業務工,力爭年度就業務工規模不降低、有提高,最大限度防止和減少外出務工貧困勞動力返鄉回流,確保貧困勞動力有業可就。圍繞貧困勞動力穩定增收,通過外出就業、本地就業、公益性崗位、產業創業等途徑,力爭貧困勞動力穩定就業,實現貧困勞動力就業務工收入穩步增長。圍繞貧困勞動力就業務工回訪監測,完善信息化管理機制,實現貧困勞動力就業信息、就業收入信息化監測分析,為做好就業扶貧提供數據支撐。
三、建立健全穩崗拓崗聯動機制
(一)主動送崗下鄉。通過線上線下,及時對接本地企業、家庭農場、合作社和鄉村建設項目等用工需求,常態化提供就業崗位。組織用工單位深入鄉村宣傳招聘,送崗下鄉,開展現場精準小型招聘,為貧困人口就業開辟招聘綠色通道,優先安排符合條件的貧困勞動力就業,實現貧困勞動力就業、務工、轉崗信息暢通,失業后及時就業。
(二)優先穩崗本地。加強宣傳引導和政策傾斜,動員和引導貧困勞動力穩步就業。對本地工業園區企業優先招收貧困勞動力的,要加大就業補助資金、財政扶貧資金的補助力度,不斷完善園區企業、鄉村企業優先吸納和保留貧困勞動力穩崗就業的各項政策補貼。對因各種原因存在用工短時閑置的園區企業,通過開展企業間淡旺季用工調劑,調配分流員工,做好跟蹤服務,實現崗位平穩轉移。
(三)重點幫扶外出。貧困勞動力人數較多的地方,要組織就業扶貧工作專班,深入省內外駐點穩崗拓崗。建立公共就業服務機構、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勞務經紀人、駐外商會、鄉村扶貧工作站室等部門的工作調度協調機制,傾力幫助貧困勞動力外出務工,“點對點”幫扶輸送,及時解決勞務輸出中遇到的問題。對開展勞務輸出有關機構和貧困勞動力,按規定落實相關就業補貼政策。
(責任單位:各市、縣黨委和政府,省人社廳、省扶貧辦、省財政廳、省發改委、省工信廳、省國資委等)
四、多途徑確保就業收入有保障
(一)確保外出就業務工有收入。對外出就業務工的貧困勞動力,要加強跟蹤管理,定期摸排情況,動態掌握就業務工狀態,定期與就業務工單位對接和貧困勞動力聯系,及時掌握貧困勞動力就業和收入情況,做到外出有業就、有活干、有收入。
(二)延長產業鏈穩收入。依托本地特色產業、倉儲、加工、冷鏈物流等設施建設和科技服務,深化拓展初加工和精深加工,推動扶貧產業全鏈條及貧困地區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增強扶貧產業持續穩定的帶貧能力,最大限度地幫助貧困勞動力穩定收入來源。
(三)擴大內需項目建設增收入。充分發揮應對疫情災情影響,恢復和擴大消費需求,培育壯大新的增長點增長極,實施自然災害恢復重建、老舊小區改造、傳統基礎設施和新型基礎設施建設、傳統產業改造升級、鄉村振興建設等項目,優先吸納貧困勞動力就業,拓寬收入渠道。
(四)建設扶貧車間補收入。根據當地資源稟賦、產業特點,聚焦易地扶貧搬遷安置區和深度貧困村,因地制宜發展和扶持扶貧車間,引導貧困勞動力到扶貧車間就業。完善政策措施,健全動態監測機制,及時開展后續就業幫扶,實現貧困勞動力家門口就業、收入有保證。
(五)開發公益性崗位兜底保收入。發揮公益性崗位“兜底線、救急難”作用,進一步完善鄉村公益性崗位管理機制,實現無法外出、無業可就且有能力勝任崗位工作的貧困戶收入有保障。指導鄉村統籌開發臨時性公益性崗位安置返鄉回流或各種災害影響的貧困勞動力就業。按照不高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發放公益性崗位補貼,穩定貧困家庭收入。
(六)實行“六個增補”調收入。加強貧困勞動力和貧困戶家庭收入比對,實行重點監測,精準管理,分類施策。通過縣外收入不夠縣內補,園區收入不夠其他補,普工收入不夠技工補;一個產業收入不夠兩個補,長期產業收入不夠短期補,產業收入不夠就業補的“六個增補”統籌疊加和靈活運用,確保一般和不穩定脫貧戶收入不減,實現貧困戶可持續穩定脫貧的目標。
(責任單位:各市、縣黨委和政府,省農業農村廳、省文旅廳、省發改委、省人社廳、省扶貧辦、省國資委、省水利廳、省商務廳、省林業局、省交通廳、省自然資源廳、省科技廳、省新聞出版局、省殘聯等)
五、完善就業幫扶措施
(一)就業點對點幫扶。建立和完善企業、就業服務機構、鄉鎮勞保所、鄉村扶貧工作站室、貧困勞動力相互協作互動的就業服務機制。以就業監測信息系統為平臺,實現貧困勞動力就業意愿與就業企業“點對點”精準對接。加強對貧困戶的人文關懷和關心關愛,及時解決家庭出現的困難,盡力幫扶貧困勞動力失業后即時就業。
(二)技能培訓幫扶。統籌整合就業扶貧培訓資源,做實做細培訓需求摸底調查,充分依托職業院校、培訓機構、企業等培訓主體,組織開展農業實用技術培訓、就業技能培訓、企業職工崗位技能培訓、創業培訓等,切實提高貧困勞動力就業技能水平和就業能力。因人施策、分類指導、減證便民、突出重點,加強就業幫扶服務,著力提高貧困勞動力的就業率。
(三)自主創業幫扶。完善貧困勞動力自主創業扶持和創業擔保貸款政策,積極探索創業培訓+技能培訓、創業培訓與區域產業相結合的培訓模式,按規定落實培訓補貼。為貧困勞動力創業做好用工支持,提供低成本、全要素、便利化的創業服務。對創業失敗的,要及時提供就業服務、就業援助和社會救助。
(責任單位:各市、縣黨委和政府,省人社廳、省農業農村廳、省商務廳、省發改委、省扶貧辦、省文旅廳、省教育廳、省財政廳、人行南昌中心支行、江西銀保監局等)
六、實行就業分類管理
(一)按戶勞動力管理。運用就業監測系統,以戶為單位加強對貧困戶就業務工勞動力的管理,針對每戶的人員結構,分類管理、精準幫扶,增強就業扶貧幫扶的針對性、主動性和有效性,做到宜農則農、宜工則工,確保有勞動能力和就業意愿的貧困戶家庭每戶至少實現一人就業。
(二)按勞動力狀況管理。精準識別到人,按普通勞動力(16-60歲)、技能勞動力(有一定專業技能)、半勞動力和弱勞動力(60歲以上或有一定勞動能力的殘疾人)分別管理。普通勞動力和技能勞動力作為外出就業、本地企業務工重點監測對象進行管理;能勝任工作崗位的半勞動力和弱勞動力作為扶貧車間、公益崗位就業重點監測對象進行管理。
(三)按返鄉勞動力管理。對已經外出務工,后因各種原因返鄉的貧困勞動力進行重點監測管理。核實核準其返鄉的原因,因人施策,重點對接,幫助其實現本地就業、扶持發展農業生產、開展自主創業等,確保返鄉人員全部實現就業、創業和發展產業。
(四)按在家勞動力管理。對因照顧家庭、從事自主創業和產業發展等原因不能外出的貧困勞動力,要精準識別,登記造冊,分類幫扶。對有就業意愿有能力的推薦本地企業、公益性崗位或扶貧車間等就業;對從事自主創業、發展產業、在家務農的加大創業和種養技術培訓,加強扶貧小額信貸和消費扶貧幫扶。
(責任單位:各市、縣黨委和政府,省人社廳、省農業農村廳、省扶貧辦、省發改委等)
七、加強就業信息科學監測
(一)底數排查精準。縣級每年年底或次年年初,組織開展貧困勞動力外出就業務工摸底排查,建立人社、扶貧部門數據摸排采集協作機制,統一口徑、統一采集、統一認定,實現省市縣就業監測信息系統、就業扶貧數據分析平臺的數據互聯共享,夯實基礎信息,做好風險預判和預警,實現信息即時監測,做到貧困勞動力底數清、勞動能力清、就業狀態清、就業收入清、外出意愿清。
(二)定期動態跟蹤。建立健全鄉鎮扶貧工作站(鄉鎮勞保所)、村干部、第一書記(駐村工作隊)和幫扶干部“四位一體”的網格化管理回訪排查工作機制,壓實責任。行政村每月20日前,完成貧困勞動力就業信息臺賬的動態回訪與審核,報鄉鎮;鄉鎮每月25日前,將變更信息錄入省平臺就業監測系統和國扶辦就業產業信息采集系統,切實把信息系統數據做實、做細、做真、做新,實現就業常態化跟蹤信息管理。
(三)監測就業收入。充分運用回訪跟蹤調查結果,創新方法,精細管理,不斷完善就業收入監測系統分析功能。鄉村定期對脫貧重點監測戶當年與上年、本月與上月的就業和貧困戶家庭其他收入情況逐項進行比對,及時掌握其收入變化情況,查找薄弱環節。對收入降幅較大、低于正常收入的,要重點預警和關注,區別普通勞動力、技能勞動力、半勞動力和弱勞動力等情形,采取增補措施,及時幫助補漏增收。
(四)實現信息服務。以“江西就業扶貧碼”為紐帶,完善就業扶貧線上服務平臺政策宣傳、培訓信息、崗位推介、補貼享受、事項辦理、就業訴求等服務內容。打通就業扶貧工作的“最后一公里”,建立健全全省就業扶貧服務工作“全天候”“差異化”“不斷線”的服務平臺。實現貧困勞動力通過手機,即時享受就業服務,實現就業務工、技能培訓、政策補貼的“一站式”信息化管理。
(責任單位:各市、縣黨委和政府,省人社廳、省扶貧辦等)
八、落實就業投入保障政策
(一)優化就業補助資金結構。完善就業補助資金使用辦法,提高就業補助資金在扶貧領域的使用效益,拓寬就業補助資金對貧困勞動力及其就業載體的補貼渠道。加強政策落實,簡化補貼程序,加快撥付進度,切實發揮就業補助資金的作用。
(二)強化金融支持幫扶。完善金融機構對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扶貧車間、自主創業貧困勞動力的信貸支持政策和吸納貧困勞動力就業優惠政策,延長貸款期限、擴寬抵質押物范圍、執行優惠貸款利率、簡化貸款審批程序,落實使用延期還本付息政策和信用貸款支持計劃政策工具,幫助涉農企業渡過難關、發展生產。
(三)加大扶貧資金投入。加大扶貧資金在企業招收貧困勞動力就業補助,扶貧車間各項補貼,開展就業技能、種養等培訓、村級公益性崗位工資補貼等方面的投入力度,因地制宜優化扶貧資金在就業扶貧的使用范圍,發揮好扶貧資金助推就業扶貧的作用。
(四)用好光伏發電收益。加強光伏扶貧電站收益分配使用的管理和指導,探索通過村民自治開展光伏收益用于新增公益性崗位補貼和村級公益事業建設的勞務支出等方面的工作考核和績效管理,在不超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范圍內適當提高公益性崗位補貼標準和績效獎勵,切實發揮光伏收益的效用。
(責任單位:各市、縣黨委和政府,省人社廳、省扶貧辦、省財政廳、人行南昌中心支行、江西銀保監局、省發改委等)
九、壓實就業扶貧責任
(一)明確工作責任。要把就業扶貧作為打贏脫貧攻堅戰和鞏固脫貧成效的重要內容,加強組織領導,明確目標任務,強化省級統籌調度、市級合力推進、縣級狠抓落實的工作機制,層層壓實責任。特別是縣級黨委、政府要主動擔當作為,扛實主體責任,壓實部門責任,確保就業扶貧工作持續穩定推進。
(二)提升服務能力。完善基層扶貧工作站和公共就業服務窗口服務功能,提升能力建設,配強一線工作力量,保障基層工作人員工資待遇。完善扶貧工作站室及公共就業創業服務經費保障機制,保障就業扶貧工作可持續開展。
(三)嚴格督導考核。按照國家考核的要求,結合我省就業扶貧工作實際,將貧困勞動力就業務工作為年度地方黨委政府脫貧攻堅工作成效考核的重要內容,納入暗訪督導,全面客觀評價就業扶貧工作成效。
(四)加強宣傳引導。結合脫貧攻堅總結宣傳工作,組織開展就業扶貧典型案例、特色做法、經驗成效,特別是貧困人口自強不息、艱苦創業、自主脫貧先進事跡的總結提煉和宣傳推廣,為基層一線和貧困勞動力提供學得成、用得上的案例樣本,展現就業扶貧工作取得成果。
江西省扶貧開發領導小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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