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充分發揮社區矯正工作指導案例的宣傳示范作用,推動《中華人民共和國社區矯正法》正確實施,著力提升社區矯正執法能力和水平,司法部發布3篇社區矯正工作指導案例,分別是“天津市河西區對緩刑社區矯正對象鄭某依法給予表揚案例”“山西省朔州市應縣對詐騙罪社區矯正對象劉某依法實施分類教育案例”“河北省石家莊市鹿泉區對故意傷害罪社區矯正對象邢某實施教育矯正案例”。
此次發布的案例,展示了全國社區矯正系統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重大決策部署,認真貫徹實施社區矯正法,積極履行職責使命,采取有力措施不斷提高教育矯正質量的新擔當新作為;展示了全國社區矯正系統堅持監督管理和教育幫扶相統一、依法管理與尊重保障人權相統一、專門機關為主體與社會力量廣泛參與相統一,促進社區矯正對象順利融入社會的良好效果。例如,案例一中,社區矯正對象在社區矯正機構及其工作人員的幫助下,主動接受教育管理,積極修復社會關系,以感恩的心態回饋社會,其見義勇為行為,不僅是社區矯正對象悔過自新、回報社會的生動實踐,同時也是社區矯正監督管理和教育幫扶成效的一個縮影;案例二以在大學就讀的青少年社區矯正對象為工作對象,強調分類管理和個別化矯正,通過積極動員家庭、學校及社區等多類社會力量的共同參與,兼顧社區矯正對象監管教育與學業發展,突出對青少年社區矯正對象的教育感化,以再社會化理念引領社區矯正,落實了對青少年罪犯的司法保護和重新犯罪預防要求;案例三中社區矯正機構、受委托的司法所主動履職,及時發現苗頭性問題,深入分析思想根源,客觀評估潛在風險,積極發揮矯正小組和村民委員會協同作用,適時開展教育幫扶,妥善解決社區矯正對象現實問題,切實將矛盾隱患解決在基層,化解在源頭。
以上案例均可在中國法律服務網“司法行政(法律服務)案例庫”中搜索查閱。
案例1
天津市河西區對緩刑社區矯正對象鄭某依法給予表揚案例
案情簡介
社區矯正對象鄭某因犯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被河北省廊坊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2020年1月,由天津市河西區社區矯正機構及受委托的司法所對鄭某執行社區矯正。矯正期間,社區矯正機構及司法所依法嚴格監督管理,對其不假外出等違規行為及時予以懲處,加強教育幫扶,重視心理疏導。通過一段時間的關心教育幫助,鄭某有了明顯的改觀,對過去的違法犯罪行為有了深刻認識,遵規守紀意識不斷提高,還積極參加社區公益活動主動修復社會關系。2020年7月,鄭某沖入起火的單元樓帶頭滅火,現場救出兩位老人,保護了人民群眾的生命和財產安全,被天津市公安局河西分局和河西區見義勇為協會授予見義勇為榮譽。經批準,河西區社區矯正管理支隊給予鄭某表揚獎勵。
案例2
山西省朔州市應縣對緩刑社區矯正對象劉某依法實施分類教育案例
案情簡介
社區矯正對象劉某,因犯詐騙罪被山東省煙臺市芝罘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緩刑一年。2021年4月,由山西省朔州市應縣社區矯正管理局及受委托的司法所對劉某進行監督管理與教育幫扶。社區矯正機構充分考慮劉某的在校大學生身份,依法辦理經常性跨市、縣活動,實行異地協助管理,既有效進行了監督管理,又兼顧了學生學業,體現了社區矯正刑事執行活動監督管理和教育幫扶并重的本質。同時積極動員家庭、學校及社區等多類社會主體的共同參與,制訂有針對性的矯正方案和矯正措施,讓社區矯正對象劉某充分感受到了來自社會、家庭和學校的關愛和教導,幫助其糾正了錯誤的觀念,樹立了正確的人生觀和世界觀。
案例3
河北省石家莊市鹿泉區對故意傷害罪社區矯正對象邢某實施教育矯正案例
案情簡介
社區矯正對象邢某因犯故意傷害罪被河北省石家莊市鹿泉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緩刑一年。2021年7月,由河北省石家莊市鹿泉區社區矯正機構及受委托的司法所負責對其進行社區矯正期間的監督管理與教育幫扶。2022年1月16日,司法所實地走訪時了解到,邢某酒后因討要工資未果與村干部發生爭執,擋在村委會門口不讓村干部外出。針對邢某的沖動行為,石家莊市鹿泉區社區矯正機構和司法所進行研判分析和風險評估,及時對其進行了法治及警示教育。同時,為切實發揮矯正小組作用,司法所與邢某的家屬、村委會等進行溝通協調,要求其發揮好協同監督作用,并協調村委會妥善解決邢某討要工資一事,邢某深受教育觸動,表現大為改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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