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版)
為便利社會公眾獲取龍南市水利局政府信息,規范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助力“五型”政府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2019年4月修訂版)有關規定,編制本指南。
一、主動公開
(一)公開范圍
主動向社會免費公開的信息主要有以下八類:
1.概況信息。包括本機關總體情況,機構職能,領導簡歷、分工和重要活動、講話。
2.規范性文件。包括本機關負責執行的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機關制定的規范性文件;本機關制定的規范性文件和其他有關文件。
3.發展規劃。包括本地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專項規劃及相關政策;本機關年度工作、重點工作、階段性工作計劃。
4.工作動態。包括本機關重要會議、經濟社會發展、惠民實事、自身建設等重要政務動態;公告、公示;統計數據;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預警信息及應對情況。
5.人事信息。包括領導干部任免公告;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表彰和獎勵。
6.執法信息。包括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征收等具體行政行為的法律依據;行政執法及行政復議等情況。
7.公共服務。本機關有關面向公民、企業及涉外服務方面的信息。
8.其他需要公開的信息:除上述7類信息以外的本機關認為需要公開的其他信息。
(二)政府信息編排體系
政府信息公開目錄使用電子文檔方式編排、記錄和存儲各類信息,主要含以下要素:
1.索引號:索引號是為方便信息索取所編排的信息編碼。每條信息有惟一的信息索引號。
2.信息分類。根據目錄分類進行選擇。
3.發布機構。信息為一個機構產生時,該機構為發布機構。信息為幾個機構聯合產生時,文件類以誰編制文號,則該機構為發布機構;非文件類以誰為主編制,則為主編制的機構為發布機構。發布機構應使用全稱,不能使用簡稱。
4.主題分類。根據不同主題和體裁進行選擇。
5.名稱。指該信息的標題。
6.信息來源。指信息發布渠道。
7.文號。文號是文件制發過程中由制發機關、團體或個人賦予文件的順序號,文號包括發文機關代字、年份、序號,并依此順序居中排列。
(三)公開渠道
屬于主動公開范圍的政府信息,自該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法律、法規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龍南市水利局對外發布政府信息的渠道主要有:
1. 龍南市水利局門戶網站(http://bgl66.com/lnxxxgk/c100667/xxgk_bmtt.shtml);
2.其他報刊、廣播、電視以及市檔案館、各級行政政務服務場所。
二、依申請公開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需要市政府主動公開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機關申請獲取。
(一)受理機構
本機關受理機構、辦公地址、郵政編碼、聯系電話、電子郵箱等公示如下:
受理機構:龍南市水利局
辦公地址:龍南市龍翔大道1號行政中心233室
郵政編碼:341700
聯系電話:0797-3512191
電子郵箱:3512191.cool@163.com(本郵箱不直接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如有公開申請,請按照下述申請方式辦理)
受理時間:法定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二)申請程序
1.提出申請
向本機關提出申請的,填寫《市水利局信息公開申請表》(樣表附后,以下簡稱《申請表》)。申請表復制有效,可以在本機關領取,也可以在龍南市人民政府網站下載電子版。為了提高處理申請的效率,申請人對所需信息的描述請盡量詳細、明確;若有可能,請提供該信息的標題、發布時間、文號或者其他有助于確定信息載體的提示。
申請人可通過下列方式提出申請:
(1)通過政府網站申請。申請人可以在龍南市人民政府網站上填寫電子版《申請表》。
(2)通過信函申請。申請人通過信函方式提出申請的,請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字樣。
(3)當面申請。申請人可以到本機關辦公室當場提出申請。
(4)個人提出申請時,應當提供身份證復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出申請的,需出具單位委托書及經辦人身份證。
(5)本機關不直接受理通過電話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但申請人可以通過電話咨詢申請程序。
2.申請注意事項
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后,本機關對《申請表》的要件是否完備進行審查,對于要件完備可以受理的,應當場受理登記并出具《登記回執》;對于要件不完備的,可以要求申請人補正。
3.答復時限
本機關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后,按規定程序對申請進行審查,能夠當場答復的,當場予以答復;行政機關不能當場答復的,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需要延長答復期限的,應當經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負責人同意并告知申請人,延長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20個工作日。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內容不明確的,行政機關應當給予指導和釋明,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人作出補正,說明需要補正的事項和合理的補正期限。答復期限自行政機關收到補正的申請之日起計算。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的,視為放棄申請,行政機關不再處理該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根據收到申請的先后次序來處理申請,一件申請中同時提出幾項獨立請求的,將全部處理完畢后統一答復。鑒于針對不同請求的答復可能不同,為提高處理效率,建議申請人就不同請求分別申請。
申請獲取的信息如果屬于區政府已經主動公開的信息,告知申請人獲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徑。
依法不屬于本機關公開或者該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請人,對能夠確定該政府信息的公開機關的,告知申請人該行政機關的名稱、聯系方式。
4.不予公開
(1)依法確定為國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的政府信息,以及公開后可能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社會穩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開。
(2)涉及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等公開會對第三方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政府信息,本機關不予公開。但是,第三方同意公開或者本機關認為不公開會對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響的,予以公開。
(3)本機關的內部事務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內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開。
5.申請收費
本機關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費嚴格按照國務院辦公廳《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管理辦法》(國辦函〔2020〕109號)執行,信息處理費按照超額累進方式計算收費金額,采取按件計收或按量計收方式(根據實際情況選擇適用一種標準,不按照兩種標準重復計算)。
(1)按件計收適用于所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處理決定類型。申請人的一份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包含多項內容的,行政機關可以按照“一事一申請”原則,以合理的最小單位拆分計算件數。收費標準為:a.同一申請人一個自然月內累計申請10件以下(含10件)的,不收費。b.同一申請人一個自然月內累計申請11—30件(含30件)的部分:100元/件。c.同一申請人一個自然月內累計申請31件以上的部分:以10件為一檔,每增加一檔,收費標準提高100元/件。
(2)按量計收適用于申請人要求以提供紙質件、發送電子郵件、復制電子數據等方式獲取政府信息的情形。相關政府信息已經主動對外公開,行政機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三十六條第(一)項、第(二)項的規定告知申請人獲取方式、途徑等的,不適用按量計收。按量計收以單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為單位分別計算頁數(A4及以下幅面紙張的單面為1頁),對同一申請人提交的多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不累加計算頁數。收費標準為:A.30頁以下(含30頁)的,不收費。B.31—100頁(含100頁)的部分:10元/頁。C.101—200頁(含200頁)的部分:20元/頁。D.201頁以上的部分:40元/頁。
6.監督方式
公民、法人、企業或其他組織可以通過以下方式對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進行監督。
(1)公民、法人、企業和其他組織認為本機關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向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新聞信息股投訴。
監督電話:0797-3512056
通信地址:龍南市龍翔大道1號行政中心1027室
郵政編碼:341700
(2)也可以向本機關投訴。
監督電話:0797-3512191
通信地址:龍南市龍翔大道1號行政中心233室
郵政編碼:341700
(3)接待投訴時間:法定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三、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情況江西省龍南市人民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為江西省龍南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新聞信息股,辦公地址:江西省龍南市龍翔大道1號行政中心1027室,郵政編碼:341700;聯系電話:0797-3512056;傳真號碼:0797-3510232;電子郵箱:1nzfb@163.com。受理時間:法定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四、其他事項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龍南市水利局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向龍南市水利局提出政府信息公開舉報,請通過郵寄方式寄送舉報內容及相關證據材料,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的字樣。
附件:《龍南市水利局信息公開申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