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什么是補充工傷保險?
A:補充工傷保險是工傷保險制度的補充和拓展,是對因工作原因遭受事故傷害獲得醫療救治和經濟補償給予進一步保障的制度安排,是完善工傷保險制度、構建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的具體舉措和重要任務。
Q.為什么要出臺《贛州市補充工傷保險實施辦法(試行)》?
A:為貫徹黨的十九大關于加快完善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建設的相關精神,按照人社部和省人社廳關于開展補充工傷保險試點的要求,填補目前工傷保險制度的缺失,解決參保困難群體的職業傷害保障問題,進一步減輕用人單位經濟負擔,進一步提高工傷職工工傷待遇水平。
Q.我市出臺補充工傷保險政策得到哪些支持?
A:江西省人社廳等8部門聯合印發《關于維護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勞動保障權益的實施意見》(贛人社發〔2021〕38號)明確“支持贛州開展補充工傷保險試點,解決新經濟環境下特定從業人員工傷保障問題”,江西省人社廳《關于開展維護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勞動保障權益專行動的通知》(贛人社字〔2021〕272號)明確“支持贛州市開展補充工傷保險試點,解決超法定退休年齡勞動者、在校實習生等特定從業人員工傷保障問題”。
Q.哪些人可以參加補充工傷保險?
A:已經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的所有參保人員;未納入《工傷保險條例》實施范圍的特定人員。
Q.特定人員是指哪些群體?
A:
(一)已經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中的超過法定退休年齡(不超過70周歲,含70周歲)的勞動者;
(二)已經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中的在校實習生、見習生;
(三)村(社區)黨組織委員會和村(社區)民委員會人員、大學生村官。
Q.補充工傷保險如何參保繳費?
A:補充工傷保險以單位為整體統一參保,按照屬地管理原則與工傷保險同窗辦理參保登記,參保單位于每月業務期內申報本期內參保人員增減變化、應繳額,由承辦機構即時辦理,核定繳費基數、繳費人員和應繳額。補充工傷保險費用由用人單位全額支付。
Q.補充工傷保險繳費標準是什么?
A:
Q.補充工傷保險繳費基數如何定?
A:職工補充工傷保險繳費基數與工傷保險繳費基數保持一致,大學生村官、“村(社區)兩委”人員補充工傷保險繳費基數統一為上年度全省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的60%。
Q.參加補充工傷保險可以享受哪些待遇?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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