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鄉、鎮衛生院,市直各醫療衛生單位,各民營醫院:
為貫徹落實國家衛生健康委等四部門聯合印發的《關于印發醫療機構檢查檢驗結果互認管理辦法的通知》、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印發的《關于加快推進檢查檢驗結果互認工作的通知》和省衛生健康委等七部門聯合印發的《關于印發進一步規范醫療行為促進合理醫療檢查的實施意見的通知》等文件要求,進一步提升醫療機構檢查檢驗專業服務能力,保障醫療質量和安全,做好檢查檢驗結果互認共享工作,提高醫療資源合理利用效率,減輕群眾就醫負擔,改善群眾就醫體驗,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 工作目標
以優化資源配置、規范醫療行為和控制醫療費用為目標,按照科學、安全、有效、合理和必需的原則,完善管理制度和保障措施,發揮質量控制中心的作用,在確保醫療質量和醫療安全基礎上,不斷提升可以實現互認的檢查檢驗項目的同質化水平,進一步提高醫療機構的診療效率和醫療資源的共享利用率,避免不必要的重復檢查檢驗,減輕群眾經濟負擔,改善群眾就醫體驗,有效控制醫療費用的不合理增長。
二、 互認項目、標準和規則
(一)互認項目
龍南市檢查檢驗結果互認項目清單(2024年版)(附件1)。
市衛健委根據管理工作需要,對檢查檢驗互認項目適時進行調整。
(二)互認標準
1.龍南市臨床檢驗檢查結果互認標準(2024年版)(附件2)。
2.龍南市超聲醫學檢查結果互認標準(2024年版)(附件3)。
(三)互認規則
1.本方案所稱檢查結果,是指通過超聲、X線、CT、核磁共振成像、電生理、核醫學等手段對人體進行檢查,所得到的圖像或數據信息;所稱檢驗結果,是指對來自人體的材料進行生物學、微生物學、免疫學、化學、血液免疫學、血液學、生物物理學、細胞學等檢驗,所得到的數據信息。檢查檢驗結果不包括醫師出具的診斷結論。
2.互認機構。
(1)龍南市二級醫療機構之間對醫學檢驗結果和超聲醫學檢查結果。
(2)原則上,下級醫療機構對上級醫療機構的檢查檢驗結果,應按照通知規定的予以認可。
3.具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屬于檢查檢驗互認范圍:
(1)因病情變化,檢查檢驗結果與患者臨床表現、疾病診斷不符,難以滿足臨床診療需求的;
(2)檢查檢驗結果在疾病發展演變過程中變化較快的;
(3)既往檢查檢驗結果報告的時效性,對疾病的診斷難以提供參考價值的;
(4)檢查檢驗項目對于疾病診療意義重大的(如手術、輸血等重大醫療措施前);
(5)檢查檢驗結果與病情明顯不符的;
(6)患者處于急診、急救等緊急狀態下的;
(7)涉及司法、傷殘及病退等鑒定的;
(8)患者及其家屬要求進一步做檢查的;
(9)檢查檢驗資料不完整的;
(10)其他情形確需復查的。
4.醫療機構檢查檢驗結果互認標志統一為HR。檢查檢驗項目參加各級質控組織開展的質量評價并合格的,醫療機構應當標注其相應的互認范圍+互認標識。如:“龍南市HR”等。未按要求參加質量評價或質量評價不合格的檢查檢驗項目,不得標注。
5.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應當在不影響疾病診療的前提下,對已納入檢查檢驗結果互認體系的醫療機構出具的檢查檢驗結果予以認可,不再進行重復檢查。確需重新檢查的,應當向患者或其家屬做好解釋說明,充分告知復檢的目的及必要性,并在病歷中記錄。
6.有條件的醫療機構可以開設檢查檢驗門診,由醫學影像或醫學檢驗、病理專業執業醫師出診,獨立提供疾病診斷報告服務。
7.對于因檢查檢驗結果互認而產生糾紛的,各責任主體依法依規承擔相應責任。偽造、變造、隱匿、涂改檢查檢驗結果造成不良后果的,由違規主體依法依規承擔相應責任。
三、主要任務
(一)積極推動互認工作
市衛健委將成立醫學檢驗、超聲質控中心,利用質控中心專業力量做好檢查檢驗結果的質量管理,在開展各個專業技術培訓及室間質評工作的基礎上,制定檢查檢驗結果互認工作方案,建立本轄區內的檢查檢驗結果互認體系,推動我市各個專業檢查檢驗質量提升。
(二)加大質量控制工作
市醫學檢驗質控中心會組織全市一級及以下醫療機構臨床檢驗室間質評工作,二級及以上醫療機構均參加省級或國家臨床檢驗中心組織的室間質評。全市開展互認項目的醫療機構應連續3年(2021年至2023年)達到室間質量評價合格成績,力爭到2024年底,互認項目的檢驗報告規范填寫合格率達100%,室間質量評價參加率達98%,合格率不低于90%,不合格項目分析糾正率達100%。市超聲檢查相關質控中心會加大質控工作力度,根據實際情況制定相應的檢查指南,明確質量控制規范,明確人員資質、設備配置、操作流程,規范檢查前、中、后全流程操作,強調超聲質量和圖像,規范診斷報告書書寫,提高全市各級各類醫療機構影像、超聲檢查水平;定期對全市開展超聲檢查的醫療機構進行質量評估并根據評估情況確定互認范圍。已標注互認標識的檢查檢驗項目參加相應質量評價的頻次不得少于半年一次。
(三)強化儀器設備管理
各醫療機構要加強對檢查檢驗儀器設備的檢測管理,按照要求做好設備維護、調試工作,確保檢查檢驗結果的準確性、安全性、同質性。相關質控中心要充分掌握檢查檢驗結果互認醫療機構的儀器設備情況,盡量實現不同儀器設備之間的檢查檢驗結果互認。
(四)推進信息平臺建設
醫療機構應當按照醫院信息化建設標準與規范要求,加強以電子病歷為核心的醫院信息平臺建設。市衛健委會按照全民健康信息平臺建設功能指引要求,加強區域平臺建設,推動轄區醫療機構檢查檢驗結果的互通共享。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
檢查檢驗結果互認工作是規范醫療行為促進合理醫療檢查的重要措施,是改善醫療服務工作的核心內容之一,各單位要充分認識做好醫療機構檢查檢驗結果互認工作的重要性,加強對檢查檢驗結果互認工作的組織領導,采取有效措施,逐步提高檢查檢驗結果同質化水平和互認比例。
(二)壓實各方責任
各醫療機構應建立健全本機構內的互認工作管理制度,加強人員培訓,規范工作流程,為有關醫務人員開展互認工作提供必要的設備設施及保障措施。醫務人員應當遵守行業規范,恪守醫德,合理診療,努力提高專業水平和服務質量,對符合條件的檢查檢驗結果能認盡認。
(三)加強督導檢查
為確保檢查檢驗結果互認工作順利推進,市衛健委將不定期組織專家對醫療機構進行督導檢查,了解檢查檢驗結果互認工作情況及檢查檢驗費用占比情況,對問題突出的醫療機構提出改進要求。
(四)加強宣傳引導
市質控中心定期梳理各醫療機構互認項目清單、互認范圍,并按有關規定加強公示公開,便于醫療機構和社會公眾查詢了解。各醫療機構定期將符合條件的人員資質情況向質控中心備案。同時充分發揮媒體作用,加強對公眾的告知,引導就醫群眾合理、科學認識結果互認工作,提高群眾知曉率和認可度。
附件:1.龍南市檢查檢驗結果互認項目清單(2024年版)
2.龍南市臨床檢驗檢查結果互認標準(2024年版)
3.龍南市超聲醫學檢查結果互認標準(2024年版)
龍南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4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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