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鄉鎮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市屬、駐市各單位:
《龍南市進一步支持現代物流產業發展的若干措施》已經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2022年9月22日
龍南市進一步支持現代物流產業發展的若干措施
為統籌規劃建設物流基礎設施,大力培育規模以上物流企業,促進我市現代物流產業發展壯大,加快打造輻射粵港澳大灣區的區域性現代物流中心,特制定以下扶持措施。
一、獎勵扶持政策
1.對物流企業年納稅達50萬元(含)以上,按所繳納稅額分別按下列標準獎勵:
檔次 |
年納稅額 |
增值稅、企業所得稅、車船稅(地方實得部分) |
城建稅(地方實得部分) |
A |
達50-100萬元(含) |
90% |
95% |
B |
達100-200萬元 (含) |
93% |
|
C |
達200-500萬元 (含) |
95% |
|
D |
達500萬元以上 |
98% |
2.納稅總額計算方式為一個周年(12個月),對達到獎勵扶持標準的企業可按“當月達標、次月兌現”模式予以兌現,或按年終一次性獎勵予以兌現,由企業自行選擇。
二、支持物流設備升級改造
1.對物流企業新購并落戶龍南的貨運車輛(牽引車及9.6米以上的車型),由市財政按新購車輛凈增噸位數400元/噸標準給予補貼,補助最高不超過20萬元。
2.對物流企業采用現代化集配貨系統、立體倉儲系統、自動化分揀系統、無人搬運系統等先進物流設備,且單體系統投資額50萬元以上的,可按單體系統投資額的5%給予補助,單戶企業補助最高不超過10萬元。
3.對物流企業新投入固定資產設備和技術改造年投入總和超過300萬元以上的給予投入額3%的獎勵,獎勵總金額不超過100萬元。
三、支持物流企業取得用地
1.對符合條件的物流用地,鼓勵采取長期租賃、先租后讓、租讓結合等方式供應。屬于江西省優先發展且用地集約的工業用途物流用地,土地出讓底價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別相對應工業用地最低價標準的70%執行。
2.物流企業大宗商品倉儲設施用地城鎮土地使用稅優惠政策執行期內,城鎮土地使用稅,倉儲用地按土地等級使用稅款額標準的50%計征。
3.支持已征收未用地塊作為臨時停車場使用。
4.物流土地優惠政策僅適用于物流企業。
四、支持開展互聯網信息平臺建設
鼓勵支持物流企業積極開展物流信息化應用建設,對投資額50萬元(含)以上的按照其信息化設備投資額的10%給予補助,最高不超過30萬元。
五、支持物流企業參與行業評定
經中國物流與采購聯合會按照國家《物流企業分類與評估指標》標準評定為A級及以上級別的,給予相應獎勵。曾享受過此項目同級別獎勵的不重復獎勵,曾享受過此項目低級別獎勵且本年度又被評為更高級別的截差獎勵。
級別 |
A |
AA |
AAA |
AAAA |
AAAAA |
獎勵 |
5萬元 |
10萬元 |
20萬元 |
30萬元 |
40萬元 |
六、支持物流業集聚發展
1.對搭建物流集聚平臺,提供辦公室及經營場地面積1萬平方米及以上、入駐企業3家以上,且入駐企業在龍南注冊納稅、年實繳稅收總額50萬元(含)及以上的,給予平臺搭建單位按如下標準獎勵。
檔次 |
年納稅額 |
獎勵政策 |
A |
50(含)-200萬元(含) |
1萬元 |
B |
200-400萬元(含) |
5萬元 |
C |
400-1000萬元(含) |
10萬元 |
D |
1000萬元以上(含) |
20萬元 |
2.鼓勵本土物流企業抱團組建大型現代物流集團。對組建的物流集團,在土地政策、資金扶持等方面采取“一事一議”給予優惠政策。
七、支持物流人才培訓
1.對行業主管部門認定的物流培訓機構舉辦的物流培訓班,按照100元/人/天標準給予補貼。
2.對經培訓取得中國物流與采購聯合會《物流從業人員職業能力等級證書》的龍南物流企業從業人員,分別按助理級1000元/人、中級1500元/人、高級2000元/人予以獎勵。
八、資金申報及審批
1.由市發改委負責組織申報,并對企業提交的申請資料真實性、可行性等進行審核。
2.本獎勵政策除用于兌現個人(即:納稅人)獎勵外,用于企業獎勵部分主要用于企業添置物流設備和擴大經營規模,企業應對獎勵資金及該資金產生的支出單獨核算。由市發改委制定獎勵資金管理辦法。
九、附則
1.獎勵總額不得超過企業當年所繳納稅收(增值稅、企業所得稅、城建稅、車船稅)市本級實得總額。
2.本措施由市發改委和市財政局負責解釋。
3.本措施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有效期為三年,原《支持龍南市現代物流產業發展的若干措施》(龍府發〔2021〕1號)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