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轉供電主體及終端用戶:
為貫徹落實《贛州市發改委、贛州市市監局轉發關于開展轉供電環節加價大排查的通知》(〔2024〕7號)文件精神,切實減輕工商業用戶負擔,確保電價優惠政策真正惠及終端用戶,督促轉供電主體嚴格遵守價格法律法規政策,防止各類價格違法行為的發生。現就轉供電環節電價政策告知如下:
一、轉供電概念
轉供電是指電網企業無法直接供電到終端用戶,需由其他主體轉供的行為。即終端用戶的電費不是直接交給供電公司,而是交給轉供電主體的,就是轉供電。
二、轉供電主體
轉供電主體主要包括:商業綜合體、產業園區、物流園、寫字樓、商品批發市場等。
三、轉供電用戶
轉供電用戶是指通過轉供電主體的配電設施供電,未直接和供電企業發生供用電關系的終端用戶。
四、嚴格規范價格行為
(一)總體原則要求轉供電主體要嚴格執行國家電價政策,按照購電價格據實向終端用戶收取電費,不得在終端用戶電費中加收其他費用。
(二)合理彌補共用部分費用轉供電主體自用電費應由自身承擔。物業公共部位、共用設施和配套設施的運行維護費用等,應通過物業費、租金或公共收益解決,不得以電費為基數加收服務類費用。沒有物業費、租金或公共收益來源的轉供電環節線損電費可由終端用戶合理分攤,線損加價最高不超過購電價格的10%,具體由轉供電主體與終端用戶協商確定。
(三)做好信息公開轉供電主體要建立健全各項收費及費用分攤相關信息的公示制度,按月在經營和收費場所顯著位置公示收取的電價水平及分攤方式等信息。
五、監督檢查
對違規加價、不執行轉供電電價政策等行為,可撥打價格舉報電話(12315)反映,對拒不整改、屢查屢犯的轉供電主體,市監部門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進行查處。
龍南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龍南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4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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