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標準
(一)食品相關產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農藥殘留、獸藥殘留、重金屬、污染物質以及其他危害人體健康物質的限量規定。
(二)食品添加劑的品種、使用范圍、用量。
(三)專供嬰幼兒的主輔食品的營養成分要求。
(四)對與食品安全、營養有關的標簽、標識、說明書的要求。
(五)與食品安全有關的質量要求。
(六)食品檢驗方法與規程。
(七)其他需要制定為食品安全標準的內容。
(八)食品中所有的添加劑必須詳細列出。
(九) 食品生產經營過程的衛生要求。
強制執行的標準
因此,食品安全標準是強制執行的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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