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讀】《龍南市本級科技計劃項目管理辦法(試行)》政策解讀
為規范和加強市本級科技計劃項目管理,進一步促進我市科技事業發展,龍南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了《龍南市本級科技計劃項目管理辦法(試行)》(龍府辦字〔2024〕52號)(以下簡稱《辦法》)。現《辦法》解讀如下:
一、起草背景
根據科技創新政策落實情況專項審計整改意見,我市尚未制定本級科技計劃項目管理辦法等管理制度,未構建完善的科技管理體系和機制,為響應國家對深化科技管理體制改革、創新項目組織管理機制、優化科研生態環境的最新要求,完善科技項目“全周期”跟蹤管理制度,引導企事業單位和科研人員樹立“真研究問題、研究真問題、產出真成果,投入問產出、花錢問績效”的工作導向,制定了《辦法》。
二、制定依據
2021年,江西省科技廳制定《江西省科技廳科技計劃項目管理辦法》(贛科規〔2021〕3號),對省級科技計劃項目管理全過程進行明確;2023年,贛州市科技局制定《贛州市科技計劃項目管理辦法(試行)》(贛市科發〔2023〕14號),對贛州市級科技計劃項目管理全過程進行明確。龍南在充分銜接本市科技工作實際、廣泛征求各方面意見、積極借鑒上級部門、各縣(市、區)經驗的基礎上,編制了《辦法》,于2024年10月11日正式印發,自印發之日起30天后施行,有效期兩年。
三、適用范圍
《辦法》適用于龍南市本級科技計劃項目的申報、立項、過程管理、驗收、績效評價和科技監督等項目管理工作。龍南市其他科技專項項目的管理,可依據本辦法,結合各專項的特點,制定具體實施細則。
四、主要內容
《辦法》分為八個章節五十二條款,第一章為總則,第八章為附則,第二章~第七章為項目組織實施全過程規定,具體內容如下:
第一章為總則,共7條(第1條~第7條),主要列明了市本級科技計劃項目管理的總體規定,包括制定目的、項目概念、適用范圍、實施原則、項目類別、組織方式、經費制度等內容。
第二章為各方職責,共6條(第8條~第13條),主要列明了市科技局、項目承擔單位、項目合作單位、項目負責人、評審咨詢專家等科技計劃項目管理的實施主體的職責。
第三章為指南發布與申報受理,共7條(第14條~第20條),主要列明了編制指南、發布通知、項目申報、項目受理和形式審查等程序的具體規定。
第四章為項目立項,共6條(第21條~第26條),主要列明了項目評審、審批決定、項目公示、下達文件、簽訂合同書等程序的具體規定。
第五章為實施管理,共7條(第27條~第33條),主要明確規定了項目過程檢查、項目中途變更的處理流程。
第六章為驗收終止,共13條(第34條~第46條),主要明確規定了項目到期驗收、項目合同終止的處理流程。
第七章為監督保障,共4條(第47條~第50條),主要明確了各部門在項目組織實施各環節的監督檢查職責、項目違規責任和處理辦法。
第八章為附則,共2條(第51條~第52條),主要說明了《管理辦法》的參照適用、實施日期、解釋部門。
政策咨詢:市科技局,葉琴,0797-3536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