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江西省委辦公廳 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新時代進一步加強科學技術普及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贛辦發〔2023〕24號
各市委、市人民政府,省委各部門,省直各單位,各人民團體:
《關于新時代進一步加強科學技術普及工作的若干措施》已經省委、省政府領導同志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中共江西省委辦公廳
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3年10月28日
關于新時代進一步加強科學技術普及工作的若干措施
為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和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科學技術普及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新時代進一步加強科學技術普及工作的意見〉的通知》(中辦發〔2022〕53號)要求,推進新時代科學技術普及(以下簡稱科普)事業高質量發展,結合我省實際,現制定如下措施。
一、加快構建大科普發展格局
(一)強化各級黨委和政府科普工作領導責任。構建黨委領導、政府主導、部門協同的工作機制,深入落實科普法律法規,把科普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與科技創新工作同部署、同落實。建立健全市縣兩級科普工作協調機制,優化科普資源配置,促進地區、行業間科普合作和資源共享,統籌推進科普公共服務均衡協調發展和全民科學素質的提高。(責任部門:省科技廳)
(二)壓實各行業主管部門科普行政管理責任。各級科學技術行政部門要強化統籌協調,切實發揮科普工作協調會商機制作用,加強科普工作規劃,強化督促檢查,加強科普能力建設,按有關規定開展科普表彰獎勵。各有關部門要充分利用優勢和特色資源,加強行業領域科普工作的組織協調、服務引導、公共應急、監督考評等。(責任部門:省科技廳、省科普工作聯席會議成員單位)
(三)發揮各級科學技術協會科普工作主要社會力量作用。各級科學技術協會要發揮科普工作主要社會力量作用,履行全民科學素質行動牽頭職責,組織策劃科普活動,開發科普資源,促進科普基礎設施均衡布局,加強國際科技人文交流,提供科學決策咨詢服務。鼓勵工會、共青團、婦聯、工商聯等根據工作對象特點,在各自領域開展科普宣傳教育。(責任部門:省科協、省總工會、團省委、省婦聯、省工商聯)
(四)提高學校、科研機構、企業科普工作責任意識。學校要推動科普與教育深度融合,加強科學教育,打造精品科普課程,支持和組織師生開展科普活動和創新實踐活動。科研機構和醫療衛生機構要主動開展科普工作,推動科研與科普有機結合,加大科普資源供給,培養公眾對科學的好奇心。企業要加大科普產品的研發和供應力度,促進科普工作與科技研發、產品推廣、創新創業、技能培訓等有機結合,推動科普產業發展。(責任部門:省教育廳、省科技廳、省工信廳、省衛健委)
(五)引導科技工作者自覺參與科普事業。科技工作者要堅持價值引領,增強責任感和使命感,積極弘揚科學精神和科學家精神,恪守科學道德準則,積極提升科普能力,以公眾易于理解、接受和參與的方式開展科普活動,為提高全民科學素質作出表率。鼓勵和支持老科技工作者積極參與科普工作。(責任部門:省科技廳、省教育廳、省委宣傳部、省科協)
二、多措并舉提升科普能力
(六)壯大科普人才隊伍,培養新時代科普領軍人才。優化科普人才發展政策環境,將科普高層次人才發展納入全省科技創新人才工作計劃。暢通科普專職人員職業發展通道,增強職業歸屬感和榮譽感,完善科普人才評價機制,將科普工作成效作為相關系列專業技術職稱評審業績成果之一,探索建立科普專職人員職稱制度。完善科技志愿服務管理制度,加強科普志愿服務組織和隊伍建設,培育一支專兼結合、素質優良、覆蓋廣泛的科普工作隊伍。(責任部門:省科技廳、省人社廳、省教育廳、團省委、省科協)
(七)激勵科普作品創作,培育科普創作中心。以滿足公眾需求為導向,支持科普作品創作和科普展品研發,持續提升科普作品原創能力。推動科普作品大賽、科普微視頻大賽及各行業科普原創作品賽事繁榮發展,鼓勵圍繞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科技進步獎的技術成果、創新產品及科技人物等素材開展跨界合作創作科普作品,加大對優秀科普作品的推廣力度。依托現有科研、教育、文化等力量,培育高水平科普創作中心,打造一批具有較強社會影響力的科普品牌。(責任部門:省科技廳、省教育廳、省文旅廳、省廣播電視局、團省委、省科協、省文聯)
(八)加強科普基礎設施建設,打造行業示范科普基地。充分利用公共文化體育設施開展科普宣傳和科普活動,支持多元主體參與科技場館等科普基礎設施建設,發揮流動科技館的示范補充功能,鼓勵有條件的縣(市、區)建設科技館,推動縣(市、區)主題科普場館全覆蓋,提升科技場館服務能力。實施館校合作行動,打造“科技一日游”等品牌活動。制定完善科普基地管理辦法,鼓勵各行業主管部門打造特色鮮明、具有引領性的行業示范科普基地,組建行業科普示范基地矩陣。深入推進科普信息化發展,大力發展線上科普,繪制全省科普基地數字圖譜。深化開放合作,對接粵港澳大灣區等地科普資源,促進優質科普資源共建共享共用。(責任部門:省科技廳、省科普工作聯席會議成員單位)
(九)建設科普理論研究基地,強化科普理論研究。加強對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科技創新與科學普及重要指示精神的研究和宣傳,深刻把握新時代民族工作的本質和發展需求,強化我省管理科學研究基地建設,依托高校、科研院所等建設科普智庫,開展科技創新和科學普及決策咨詢研究,不斷豐富和發展新時代科普理論。(責任部門:省科技廳、省教育廳、省科協)
(十)加強科普領域輿論引導,建立與各類媒體的聯動機制。堅持正確政治立場,增強科普領域風險防控意識和國家安全觀念,強化行業自律規范,加強對網絡科普的服務引導,依托各行業權威專家隊伍,探索建立科普信息科學性審查機制,整治網絡傳播中以科普名義欺騙群眾、擾亂社會、影響穩定的行為,打擊假借科普名義進行的抹黑詆毀和思想侵蝕活動,凈化網絡科普生態。探索科普傳播新形式,重視發展科普講解、科學演示、科學脫口秀等新型傳播形式,支持適應新媒體特點的科普內容創作和傳播載體建設。(責任部門:省委宣傳部、省廣播電視局、省工信廳、省科技廳、省科協)
三、推動科普工作全面發展
(十一)加速科技創新資源科普化進程,推動科學普及與科技創新協同發展。拓展科技基礎設施和科技創新基地科普功能,加大具備條件的科技基礎設施和科技創新基地向公眾開放力度,因地制宜開展科普活動。在各級各類科技計劃(專項、基金)中合理設置科普工作任務和考核指標。科技行政部門及行業主管部門發布科技項目指南時,對具有科普價值的科研項目,應提出科研成果科普化的要求。在安全保密許可的前提下,及時普及重大科技成果;獲得科學技術獎勵的成果以及科研重大、重點項目成果,應開展科技成果科普化工作。(責任部門:省科技廳,省科普工作聯席會議成員單位)
(十二)促進科普領域市場化發展,組建全省科普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培育壯大科普產業,推進科普與文旅、體育、康養、生態等產業深度融合,引導開展具有江西優勢特色的科普研學等主題活動。推動科普公共服務市場化改革,引入競爭機制,鼓勵興辦科普企業,加大優質科普產品和服務供給、推廣、運營,引導從事科普創作、科普展覽、科普展教品研發、科普教育和相關產業鏈供應鏈的企業、科普場館、高校、科研機構,組建科普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打造一批知名科普產品,服務新時代公眾日益增長的品質化、個性化、定制化科普需求。(責任部門:省科技廳、省文旅廳、省教育廳、省衛健委、省體育局、省林業局、省生態環境廳、省地震局、省科協)
(十三)建立健全應急科普協調聯動機制,全面提升公眾應急處置能力。加強應急科普工作,完善各級政府應急管理預案中的應急科普措施。統籌自然災害、衛生健康、安全生產、應急避難等科普工作,加強政府部門、社會機構、科研力量、媒體等協調聯動。持續提升應急管理人員、媒體從業人員的應急科普能力。完善應急科普基礎設施,建立應急科普資源庫和專家庫,常態化開展應急科普宣傳活動,增強科普宣教的知識性、趣味性、交互性,推動應急科普融入公眾生產生活。(責任部門:省應急廳、省委宣傳部、省科技廳、省衛健委、省地震局、省氣象局、省科協)
四、夯實科普工作基礎保障
(十四)加大科普工作投入。各級黨委和政府要保障對科普工作的投入,將科普經費列入同級財政預算,充分發揮財政資金的引導作用,鼓勵通過購買服務、項目補貼、以獎代補等方式支持科普發展。依法制定鼓勵社會力量投入科普的政策措施,引導社會資本投入科普事業,逐步建立政府、企業、社會團體、個人多元化、多渠道的投入機制。(責任部門:省財政廳、省科技廳)
(十五)強化科普獎勵激勵。完善科普貢獻評價指標體系,增加對新媒體科普成果的評價。在省科學技術獎中,適當提高科普人才和成果的獎勵比重,對在科普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組織和個人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合理核定科普場館績效工資總量,對工作成效明顯的適當核增績效工資總量。(責任部門:省科技廳、省人社廳、省廣播電視局、省科協)
(十六)健全科普政策支持。及時推動修訂《江西省科學技術普及條例》,健全相關配套政策,強化政策銜接。加強科普規范化建設,建立健全科普工作標準和評價體系,適時開展科普督促檢查和評估。(責任部門:省人大教科文衛委、省科技廳、省科協)
政策原文下載:中共江西省委辦公廳+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新時代進一步加強科學技術普及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