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認真落實上級文件精神,增強管委會消防力量,提高消防水平,杜絕和減少火災事故發生,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經黨工委、管委會研究,決定成立城市社區管委會消防所,具體成員名單如下:
所 長:廖 斌 副主任
副所長:賴鴻漢 干部
成 員:廖彩沖 干部
池錦鵬 文化社區消防站站長
鄭 俊 中山社區消防站站長
利國政 新生社區消防站站長
廖振武 金都社區消防站站長
廖偉寧 新都社區消防站站長
廖 棟 五里山社區消防站站長
消防所工作職責
(一)貫徹執行消防法律、法規、規章及規定,履行消防安管理職能,落實屬地責任;協助管委會將包括消防安全布局、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車通道、消防裝備等內容的防規劃納入城鄉規劃,并組織實施。消防安全布局不符合消防全要求的,應當調整、完善;公共消防設施、消防裝備不足或不適應實際需要的,應當增建、改建、配置或者進行技術改造;
(二)指導管委會消防安全委員會成員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承擔綜合監督管理職能;督促指導社區依法履行消防工作職責,推動落實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開展群眾性的消防工作;
(三)在上級賦權和委托執法范圍內,制定消防檢查計劃,依法開展常態化消防安全檢查、消防安全專項治理、實施行政處罰;對于上級賦權和委托執法范圍外的消防執法事項,可以聯合轄區公安派出所或移交市消防救援大隊處理,及時消除火災隱患,預防和減少火災事故的發生;
(四)協助管委會加強消防組織建設,根據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指導專職消防隊、志愿消防隊和單位微型消防站建設及運行并進行業務培訓,承擔火災撲救工作,加強消防技術人才培養,提高火災預防、撲救和應急救據的能力,構建區域聯防體系;
(五)為轄區社會單位提供各類消防技術服務,提升單位消防安全自主化管理水平;組織有關單位針對本行政區域內的火災特點制定應急預案,建立應急反應和處置機制,為火災撲救和應急救援工作提供人員、裝備等保障;
(六)協助鄉鎮開展社會化消防宣傳及有針對性的消防宣傳教育,普及消防知識,提高全民消防意識。協助鄉鎮組建一支消防宣傳隊伍,開展日常性消防宣傳教育工作;
(七)承擔鄉鎮消防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八)協助市消防救援大隊管理轄區政府專職消防隊和小型消防站;
(九)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消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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