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版
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開服務,方便公民、法人、企業和其他組織獲得政府信息,規范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助力“五型”政府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編制了《龍南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信息公開指南》(以下簡稱《指南》)。除依法免予公開的外,凡與經濟、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相關的政府信息,均予以公開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申請予以提供。
本《指南》定期更新,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在龍南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bgl66.com)龍南市政府信息公開平臺以及依法指定的場所查閱。
一、主動公開
(一)公開范圍
除不宜公開的政府信息外,本大隊主動向社會免費公開的信息主要有以下7類:
1.概況信息。包括單位總體情況,機構職能,領導簡歷和分工。
2.法規文件。包括本大隊負責執行的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機關制定的規范性文件。
3.工作動態。包括單位重要會議、惠民實事項目等最新動態;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預警信息及應對情況;政務公告、公示;綜合性和階段性統計數據。
4.人事信息。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表彰和獎勵。
5.行政執法。包括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強制等具體行政行為的法律依據;行政執法及行政復議等情況。
6.大隊有關面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提供的機動車登記、注銷及其轉移、變更和駕駛證申辦、注銷等事項的辦理指南。
7.其他需要公開的信息:除上述6類信息以外的龍南市政府認為需要公開的其他信息。
(二)政府信息分類、編排體系
政府信息公開目錄使用電子文檔方式編排、記錄和存儲各類信息,主要含以下要素:
1.索引號:索引號是為方便信息索取所編排的信息編碼,每條信息有唯一的信息索引號。
2.組配分類:根據目錄分類進行選擇。
3.發布機構:信息為一個機構產生時,該機構為發布機構。信息為幾個機構聯合產生時,文件類以誰編制文號,則該機構為發布機構;非文件類以誰為主編制,則為主編制的機構為發布機構。發布機構應使用全稱,不能使用簡稱。
4.名稱:是指該信息的標題。
5.信息來源:信息發布渠道。
6.文號:文號是文件制發過程中由制發機關、團體或個人賦予文件的順序號,文號包括發文機關代字、年份、序號,并依此順序居中排列。
7.主題分類:按照綜合政務,國民經濟管理、國有資產監管,財政、金融、審計,國土資源、能源,農業、林業、水利,工業、交通,商貿、海關、旅游,市場監管、安全生產監管,城鄉建設、環境保護,科技、教育,文化、廣電、新聞出版,衛生、體育,人口與計劃生育、婦女兒童工作,勞動、人事、監察,公安、安全、司法,民政、扶貧、救災,其他等17個主題對政府信息進行分類。
(三)公開渠道
屬于主動公開范圍的政府信息,自該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法律、法規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龍南市交通管理大隊對外發布政府信息的渠道主要有:
1.龍南市政府門戶網站(http://bgl66.com/);
2. “龍南市交通管理大隊”微信公眾號
3.其他報刊、廣播、電視以及行政政務服務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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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主動公開的信息,主要采取網上公開、在主要辦公場所公開以及依法指定的其他場所公開等形式。市政府網上公開的信息以電子文檔形式保存。
?。ㄎ澹┕_時限
市政府網上公開的信息,除概況信息、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發展規劃、行政執法依據、行政事業性收費、公共服務等信息長期留存外,其他信息網上留存的期限不超過1年。超過留存期的信息,龍南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不再繼續通過網上公開,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到龍南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主要辦公場所查閱。屬于市政府主動公開范圍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依法予以公開。
二、依申請公開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需要市政府主動公開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市政府申請獲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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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管大隊自2008年12月1日起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受理機構、辦公地址、聯系電話、郵政編碼、電子郵箱等公示如下:
受理機構:市交管大隊辦公室
辦公地址:龍南市馬牯塘龍南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
郵政編碼:341700
聯系電話:0797-3557559
電子郵箱:jxlnjgdd@163.com
受理時間:法定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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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出申請
向交管大隊提出申請的,填寫《龍南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樣表附后,以下簡稱《申請表》)。申請表復制有效,可以在交管大隊辦公室領取,也可以在龍南市人民政府網站下載電子版。為了提高處理申請的效率,申請人對所需信息的描述請盡量詳細、明確;若有可能,請提供該信息的標題、發布時間、文號或者其他有助于確定信息載體的提示。
申請人可通過下列方式提出申請:
?。?span>1)通過互聯網提出申請。申請人可以在龍南市人民政府網站上填寫電子版《申請表》。
(2)通過信函、傳真申請。申請人通過信函方式提出申請的,請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字樣;申請人通過傳真方式提出申請的,請相應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字樣。
(3)當面申請。申請人可以到市交管大隊辦公室當場提出申請。
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出申請的,需出具單位委托書及經辦人身份證。
2.申請處理
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后,市交管大隊辦公室對《申請表》的要件是否完備進行審查,對于要件完備可以受理的,應當場受理登記并出具《登記回執》;對于要件不完備的,可以要求申請人補正,補正時限為7天。
市交管大隊辦公室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后,按規定程序對申請進行審查,能夠當場答復的,當場予以答復;不能當場答復的,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如遇特殊情況需延長答復期限的,經市交管大隊信息公開工作機構負責人同意,可延長20個工作日,并告知申請人。
根據收到申請的先后次序來處理申請,一件申請中同時提出幾項獨立請求的,將全部處理完畢后統一答復。鑒于針對不同請求的答復可能不同,為提高處理效率,建議申請人就不同請求分別申請。
申請獲取的信息如果屬于市交管大隊已經主動公開的信息,告知申請人獲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徑。依法不屬于市政府公開或者該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請人,對能夠確定該政府信息的公開機關的,告知申請人該行政機關的名稱、聯系方式。
3.收費標準
本機關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費嚴格按照國務院辦公廳《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管理辦法》(國辦函〔2020〕109號)執行,信息處理費按照超額累進方式計算收費金額,采取按件計收或按量計收方式(根據實際情況選擇適用一種標準,不按照兩種標準重復計算)。
(1)按件計收適用于所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處理決定類型。申請人的一份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包含多項內容的,行政機關可以按照“一事一申請”原則,以合理的最小單位拆分計算件數。收費標準為:a.同一申請人一個自然月內累計申請10件以下(含10件)的,不收費。b.同一申請人一個自然月內累計申請11—30件(含30件)的部分:100元/件。c.同一申請人一個自然月內累計申請31件以上的部分:以10件為一檔,每增加一檔,收費標準提高100元/件。
(2)按量計收適用于申請人要求以提供紙質件、發送電子郵件、復制電子數據等方式獲取政府信息的情形。相關政府信息已經主動對外公開,行政機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三十六條第(一)項、第(二)項的規定告知申請人獲取方式、途徑等的,不適用按量計收。按量計收以單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為單位分別計算頁數(A4及以下幅面紙張的單面為1頁),對同一申請人提交的多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不累加計算頁數。收費標準為:A.30頁以下(含30頁)的,不收費。B.31—100頁(含100頁)的部分:10元/頁。C.101—200頁(含200頁)的部分:20元/頁。D.201頁以上的部分:40元/頁。
三、不予公開
1.依法確定為國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的政府信息,以及公開后可能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社會穩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開。
2.涉及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等公開會對第三方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政府信息,本機關不予公開。但是,第三方同意公開或者本機關認為不公開會對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響的,予以公開。
3.本機關的內部事務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內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開。
4.本機關在履行行政管理職能過程中形成的討論記錄、過程稿、磋商信函、請示報告等過程性信息以及行政執法案卷信息,不予公開。法律、法規、規章規定上述信息應當公開的,從其規定。
四、監督方式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通過以下方式對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進行監督。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認為本機關末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向市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信息股投訴。監督電話:0797-3512056 通信地址:龍南市龍翔大道1號行政中心1027室郵政編碼:341700。接待投訴時間: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 :30& #40;節假日除外& #41;。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也可以向上級行政機關或者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投訴。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認為本機關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
龍南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
申請人 |
公民 |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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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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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件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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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件號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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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政編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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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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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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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郵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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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或其他組織 |
名 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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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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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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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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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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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政編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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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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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郵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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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機關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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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 |
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的 內容描述 |
文件名稱: |
文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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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于受理機關檢索查詢的其他特征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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載體形式(限選一項)
□紙質文本 □電子數據 |
獲取方式(限選一項)
□電子郵件 □信函郵寄 □自行領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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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簽名(蓋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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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時間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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