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高質量推進龍南市“無廢城市”建設,提升一般工業固體廢物環境管理水平,切實增強各產廢企業守法意識、履行污染防治主體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以下簡稱《固廢法》)相關規定,現就相關信息告知如下。(一)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責任制度。一般工業固體廢物產生單位(以下簡稱“產廢單位”)應嚴格按照《固廢法》等法律法規有關規定,落實固體廢物環境管理主體責任,構建責任人明確、權責清晰的組織領導體系,建立健全工業固體廢物產生、收集、貯存、運輸、利用、處置全過程的污染環境防治責任制度,采取防治污染環境的措施,做到內部管理嚴格、委外處理規范、管理臺賬清晰。(二)做好源頭分類。產廢單位應落實一般工業固體廢物源頭分類管理,不得將易燃易爆物品以及危險廢物、醫療廢物、生活垃圾等固體廢物混合堆放、貯存。(三)做好申報管理。產廢單位應于每年3月底前在江西省危險廢物監管平臺完成上年度一般工業固體廢物相關信息填報,相關數據應與管理臺賬中的固體廢物種類、數量、轉移、處置情況保持一致,實現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全過程可追溯、可查詢。(一)規范建立管理檔案。產廢單位應結合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排污許可等文件和自身實際運營情況,從生產工藝、污染治理、事故應急、設備檢修、場地清理、原輔材料、產品庫存等各方面全面梳理明確一般工業固體廢物的產生情況、理化特性和利用處置情況,科學制定覆蓋一般工業固體廢物所有種類的年度管理計劃,并建立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規范化管理檔案。(二)嚴格落實管理臺賬。按照生態環境部《關于發布一般工業固體廢物管理臺賬制定指南(試行)的公告》(公告2021年第82號)要求,建立一般工業固體廢物管理臺賬,如實記錄產生工業固體廢物的種類、數量、流向、貯存、利用、處置等信息。管理臺賬應由專人管理,防止遺失,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推動一般工業固體廢物電子臺賬管理工作,可以依托江西省危險廢物監管平臺建立一般工業固體廢物管理電子臺賬,也可自行開發與省平臺對接兼容的電子臺賬。(三)規范分類貯存。產廢單位應當按照《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標準》(GB18599-2020)等有關標準規范建設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設施、場所,落實防滲漏、防雨淋、防揚塵等要求,按固體廢物類別分類貯存,禁止將一般工業固體廢物投放到生活垃圾收集設施,禁止將不符合豁免條件的危險廢物等混入到一般工業固體廢物收集貯存設施。貯存設施應在顯著位置張貼符合《環境保護圖形標志-固體廢物貯存(處置)場》(GB15562.2)要求的環境保護圖形標志,并注明相應固廢類別。(一)依法簽訂書面合同。產廢單位應主動推進一般工業固體廢物的源頭減量、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置,按照“誰產生、誰負責”原則,直接委托有專業能力的運輸、利用、處置單位處理,并對其主體資格和技術能力進行核實,依法簽訂書面合同,在合同中約定污染防治要求和相關法律責任,避免將一般工業固體廢物一包了之、一轉了之,甚至層層轉包、不問去向。(二)加強對受托方的核驗。產廢單位應通過資料審核、現場評估等多種方式,對受托方的技術能力、工藝設施、環境管理水平等進行綜合評估并擇優選擇,對涉及跨省轉移的利用、貯存、處置單位要從嚴審核把關。(三)加強轉移去向跟蹤管理。產廢單位應要求受托方及時反饋全過程的收集、利用、處置情況,對下游單位的實際運輸、利用、處置情況要及時進行跟蹤,建立全過程環境管理臺賬。受托方運輸、利用、處置一般工業固體廢物,應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合同約定履行污染防治要求,并將運輸、利用、處置情況告知產廢單位。《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分類管理名錄》中規定取得排污許可證的產廢單位,應當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申領排污許可證,并落實排污許可證載明的一般工業固體廢物管理要求。涉及固體廢物跨省轉移利用的,轉移單位應按照江西省生態環境廳《固體廢物(含危險廢物)跨省轉移行政審批規程》、《一般固體廢物跨省轉移利用備案工作規程》要求,備案通過后方可進行跨省轉移利用;涉及跨省轉移貯存、處置的,經審批同意后方可跨省轉移貯存或處置。最后,感謝全市涉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單位對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在一般工業固體廢物環境管理過程中,如您有任何疑問,歡迎向龍南生態環境局進行咨詢,我局相關工作人員將竭誠為您服務,共同提升我市一般工業固體廢物環境管理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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