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開服務,方便公民、法人、企業和其他組織獲得政府信息,規范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助力“五型”政府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我委編制了《龍南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政府信息公開指南》(以下簡稱《指南》)。除依法免予公開的外,凡與經濟、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相關的政府信息,均予以公開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申請予以提供。
本《指南》根據實際及時修改。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在市人民政府門戶(http://bgl66.com)以及依法指定的政府信息查閱場所查閱。
一、主動公開
(一)公開范圍
本機關主動向社會免費公開的信息主要有以下8類:
1、概況信息。包括本機關總體情況,機構職能,領導簡歷、分工和重要活動、講話。
2、法規文件。包括本機關負責執行的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機關制定的規范性文件;本機關制定的規范性文件和其他有關文件。
3、發展規劃。包括本機關年度工作、重點工作、階段性工作的計劃。
4、工作動態。包括本機關重要會議、經濟社會發展、惠民實事項目等最新動態;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預警信息及應對情況;政務公告、公示;綜合性和階段性統計數據。
5、財經信息。包括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依據、標準等內容。
6、行政執法。包括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強制等具體行政行為的法律依據等情況。
7、公共服務。包括醫療藥品、衛生保健、衛生防疫等事項的辦理指南。
8、其他需要公開的信息:除上述7類信息以外的本機關認為需要公開的信息。
具體參見本機關編制的《龍南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政府信息公開目錄》(以下簡稱《目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在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和本機關的網站上查閱《目錄》,也可以到本機關主要辦公場所進行查閱,查閱地點:龍南市衛生健康委員會辦公室;開放時間:法定工作日8:30—12:00,14:30—17:30;聯系電話:0797—3571500
(二)政府信息分類、編排體系
政府信息公開目錄使用電子文檔方式編排、記錄和存儲各類信息,主要含以下要素:
1.索引號:索引號是為方便信息索取所編排的信息編碼,每條信息有唯一的信息索引號。
2.組配分類:根據目錄分類進行選擇。
3.發布機構:信息為一個機構產生時,該機構為發布機構。信息為幾個機構聯合產生時,文件類以誰編制文號,則該機構為發布機構;非文件類以誰為主編制,則為主編制的機構為發布機構。發布機構應使用全稱,不能使用簡稱。
4.名稱:是指該信息的標題。
5.信息來源:信息發布渠道。
6.文號:文號是文件制發過程中由制發機關、團體或個人賦予文件的順序號,文號包括發文機關代字、年份、序號,并依此順序居中排列。
(三)公開渠道
屬于主動公開范圍的政府信息,自該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法律、法規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龍南市衛生健康委員會辦公室對外發布政府信息的渠道主要有:
1.龍南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bgl66.com);
2.“龍南衛生健康服務”微信公眾號;
(四)公開形式
對主動公開的信息,主要采取網上公開、在主要辦公場所公開以及依法指定的其他場所公開等形式。本機關網上公開的信息以電子文檔形式保存。
(五)公開時限
本機關網上公開的信息,除概況信息、法規和規范性文件、行政執法依據、行政事業性收費、公開服務等信息長期留存外,其他信息網上留存的期限不超過1年。超過留存期的信息,本機關不再繼續通過網上公開,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到本機關秘書科查閱。屬于本機關主動公開范圍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依法予以公開。
二、依申請公開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如需要本機關主動公開內容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通過互聯網、信函、傳真等途徑申請獲取相關政府信息。本機關依申請提供信息時,根據掌握該信息的實際狀態進行提供,不對信息進行加工、統計、研究、分析或者其他處理。
(一)受理機構
本機關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受理機構、辦公地址、聯系電話、傳真號、郵政編碼、電子郵箱等公示如下:
受理機構:龍南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辦公地址:龍南市龍翔大道中段原人防辦5樓
聯系電話:0797—3571500
傳真:0797—3571500
郵政編碼:341700
電子郵箱:lnwsj@126.com
受理時間:法定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二)申請程序
1.提出申請
向我委提出申請的,填寫《龍南市衛生健康委員會信息公開申請表》(樣表附后,以下簡稱《申請表》)。申請表復制有效,可以在我委辦公室領取,也可以在本網站下載電子版。為了提高處理申請的效率,申請人對所需信息的描述請盡量詳細、明確;若有可能,請提供該信息的標題、發布時間、文號或者其他有助于確定信息載體的提示。
申請人可通過下列方式提出申請:
(1)通過互聯網提出申請。申請人可以在龍南市人民政府網站上填寫電子版《申請表》。
(2)通過信函、傳真申請。申請人通過信函方式提出申請的,請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字樣;申請人通過傳真方式提出申請的,請相應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字樣。
(3)當面申請。申請人可以到市政府辦公室新聞信息股當場提出申請。
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出申請的,需出具單位委托書及經辦人身份證。
2.申請處理
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后,市政府辦新聞信息股對《申請表》的要件是否完備進行審查,對于要件完備可以受理的,應當場受理登記并出具《登記回執》;對于要件不完備的,可以要求申請人補正,補正時限為7天。
市政府辦新聞信息股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后,按規定程序對申請進行審查,能夠當場答復的,當場予以答復;不能當場答復的,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一般情況下不超過14個工作日);如遇特殊情況需延長答復期限的,經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負責人同意,可延長20個工作日(一般情況下不超過14個工作日),并告知申請人。
根據收到申請的先后次序來處理申請,一件申請中同時提出幾項獨立請求的,將全部處理完畢后統一答復。鑒于針對不同請求的答復可能不同,為提高處理效率,建議申請人就不同請求分別申請。
申請獲取的信息如果屬于市政府已經主動公開的信息,告知申請人獲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徑。依法不屬于市政府公開或者該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請人,對能夠確定該政府信息的公開機關的,告知申請人該行政機關的名稱、聯系方式。
3、收費
受理機構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費用。但是,申請人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數量、頻次明顯超過合理范圍的,行政機關可以收取信息處理費。
行政機關收取信息處理費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財政部門、全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制定。
三、不予公開
1.依法確定為國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的政府信息,以及公開后可能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社會穩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開。
2.涉及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等公開會對第三方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政府信息,本機關不予公開。但是,第三方同意公開或者本機關認為不公開會對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響的,予以公開。
3.本機關的內部事務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內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開。
4.本機關在履行行政管理職能過程中形成的討論記錄、過程稿、磋商信函、請示報告等過程性信息以及行政執法案卷信息,不予公開。法律、法規、規章規定上述信息應當公開的,從其規定。
四、監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認為市政府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向市政府監察部門或上一級政府投訴。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認為市政府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
五、監督方式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通過以下方式對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進行監督。
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認為本機關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向本單位機關紀委投訴。
監督電話:0797—3571021
通信地址:龍南市龍翔大道中段原人防辦5樓
郵政編碼:341700
接待投訴時間:法定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也可以向上級行政機關或者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投訴。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認為本機關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