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行業標準《非物質文化遺產數字化保護數字資源采集和著錄》已經文化和旅游部批準,現予公布。
該系列標準包括以下11個部分:
1.《非物質文化遺產數字化保護數字資源采集和著錄第1部分:總則》(WH/T99.1-2023);
2.《非物質文化遺產數字化保護數字資源采集和著錄第2部分:民間文學》(WH/T99.2-2023);
3.《非物質文化遺產數字化保護數字資源采集和著錄第3部分:傳統音樂》(WH/T99.3-2023);
4.《非物質文化遺產數字化保護數字資源采集和著錄第4部分:傳統舞蹈》(WH/T99.4-2023);
5.《非物質文化遺產數字化保護數字資源采集和著錄第5部分:傳統戲劇》(WH/T99.5-2023);
6.《非物質文化遺產數字化保護數字資源采集和著錄第6部分:曲藝》(WH/T99.6-2023);
7.《非物質文化遺產數字化保護數字資源采集和著錄第7部分:傳統體育、游藝與雜技》(WH/T99.7-2023);
8.《非物質文化遺產數字化保護數字資源采集和著錄第8部分:傳統美術》(WH/T99.8-2023);
9.《非物質文化遺產數字化保護數字資源采集和著錄第9部分:傳統技藝》(WH/T99.9-2023);
10.《非物質文化遺產數字化保護數字資源采集和著錄第10部分:傳統醫藥》(WH/T99.10-2023);
11.《非物質文化遺產數字化保護數字資源采集和著錄第11部分:民俗》(WH/T99.11-2023)。
上述標準自2023年9月29日起實施。
特此公告。
文化和旅游部
2023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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