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版)
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開服務,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獲得相關政府信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我局編制《龍南市文化廣電旅游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以下簡稱《指南》)。我局依據相關職責和法規,行使行政職能所涉及的經濟、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等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開之外,均予以公開或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申請予以提供。
一、主動公開
(一)公開范圍
本局依法主動向社會公開的信息主要有以下7類:
1.概況信息。包括本局主要職責,機構職能,領導簡歷、分工和重要活動、講話。
2.法規文件。本局執行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國家、省和本局制定的規范性文件和其他有關文件。
3.發展規劃。我局編制的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專項規劃。
4.工作動態。我局重要會議、活動報道,自身建設等重要政務的最新動態。
5.人事信息。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表彰和獎勵。
6.公共服務。項目可行性研究、項目建議書等事項的辦理指南;工程建設、城市建設、招投標等事項的辦理指南。
7.年度報告。
具體詳細內容請參見我局編制的《目錄》,《目錄》登載在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二)政府信息編排體系
政府信息公開目錄使用電子文檔方式編排、記錄和存儲各類信息,主要含以下要素:
1.索引號:索引號是為方便信息索取所編排的信息編碼。每條信息有惟一的信息索引號。
2.信息分類。根據目錄分類進行選擇。
3.發布機構。信息為一個機構產生時,該機構為發布機構。信息為幾個機構聯合產生時,文件類以誰編制文號,則該機構為發布機構;非文件類以誰為主編制,則為主編制的機構為發布機構。發布機構應使用全稱,不能使用簡稱。
4.主題分類。根據不同主題和體裁進行選擇。
5.名稱。指該信息的標題。
6.信息來源。指信息發布渠道。
7.文號。文號是文件制發過程中由制發機關、團體或個人賦予文件的順序號,文號包括發文機關代字、年份、序號,并依此順序居中排列。
(三)公開形式
我局主要通過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和我局主要辦公場所等形式公開政府信息。網站地址http://bgl66.com/,主要辦公場所地址:龍南市人民政府四樓,開放時間:法定工作日8:30—12:00,14:30—17:30,咨詢電話:0797-3521136。
“龍南文旅”微信公眾號:
(三)公開時限
本局對局門戶網站上公開的信息,及時更新,進行有效性維護。在市政府網站上的公開信息,除概況信息、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發展規劃、辦事指南等信息長期留存外,其他信息留存期限不超過1年。
2019年2月1日起,屬于本局主動公開范圍的政府信息,自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依法予以公開。
二、依申請公開
本局自2019年2月1日起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需要本局主動公開以外的政府信息,可填寫《龍南市文化廣電旅游局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表樣附后,以下簡稱“《申請表》”),向本局提出申請。
(一)受理機構及聯系方式
受理機構:龍南市文化廣電旅游局
辦公地址:龍南市人民政府四樓
郵政編碼:341700
聯系電話:0797- 3521136
電子郵箱:lnwgxlj@163.com
受理時間:法定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二)申請程序
1.提出申請
申請人可以填寫《申請表》提出申請。申請表應當填寫完整、內容真實有效。《申請表》可通過我局門戶網站下載,或通過傳真、電子郵件等方式獲取,也可在本機關領取。《申請表》復制有效。
個人提出申請時,請同時提供身份證復印件。法人或其他組織提出申請時,請同時提供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以及營業執照復印件。申請人應當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為了提高申請的處理效率,申請人應對所需信息盡量描述詳盡、明確;若可能,請提供該信息的標題、發布時間、文號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機關確定信息載體的提示。
申請方式:
(1)通過我局互聯網門戶網站提出申請。申請人可以在本局網站上填寫并提交《申請表》。
(2)通過信函申請。請填寫完整《申請表》并附相關復印件,在信封內容空白處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字樣。
(3)當面申請。申請人可以到本局辦公場所(局辦公室)提交申請及相關復印件。
2.申請的辦理
(1)審查。本局收到《申請表》后,對《申請表》進行審查。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內容不明確的,本機關告知申請人作出補正,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人作出補正,說明需要補正的事項和合理的補正期限。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的,視為放棄申請,本機關不再處理該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2)登記。對于《申請表》填寫完整并提供有效身份證明的申請即時登記并出具《登記回執》。本局按收到申請的先后次序處理。
(3)答復。對不能即時答復的申請,自登記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作出答復。如遇特殊情況需延長答復期限,本局將適當延長答復或提供信息的期限,延長期限最長不超過20個工作日。如果單份申請中同時提出幾項政府信息公開請求,將全部處理完畢后統一答復。
(4)提供信息
對符合辦理條件的申請,屬本局職責范圍內的信息,將口頭或書面向申請者提供信息,申請人不可擅自對外宣傳發布所獲取的信息或有關信息。
對不屬本局職責范圍或信息不存在的,本局將向申請人說明或告知所屬公開機關的名稱及聯系方式。
申請收費:
本機關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費嚴格按照國務院辦公廳《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管理辦法》(國辦函〔2020〕109號)執行,信息處理費按照超額累進方式計算收費金額,采取按件計收或按量計收方式(根據實際情況選擇適用一種標準,不按照兩種標準重復計算)。
(1)按件計收適用于所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處理決定類型。申請人的一份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包含多項內容的,行政機關可以按照“一事一申請”原則,以合理的最小單位拆分計算件數。收費標準為:a.同一申請人一個自然月內累計申請10件以下(含10件)的,不收費。b.同一申請人一個自然月內累計申請11—30件(含30件)的部分:100元/件。c.同一申請人一個自然月內累計申請31件以上的部分:以10件為一檔,每增加一檔,收費標準提高100元/件。
(2)按量計收適用于申請人要求以提供紙質件、發送電子郵件、復制電子數據等方式獲取政府信息的情形。相關政府信息已經主動對外公開,行政機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三十六條第(一)項、第(二)項的規定告知申請人獲取方式、途徑等的,不適用按量計收。按量計收以單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為單位分別計算頁數(A4及以下幅面紙張的單面為1頁),對同一申請人提交的多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不累加計算頁數。收費標準為:A.30頁以下(含30頁)的,不收費。B.31—100頁(含100頁)的部分:10元/頁。C.101—200頁(含200頁)的部分:20元/頁。D.201頁以上的部分:40元/頁。
(三)不予公開的政府信息
1.依法確定為國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的政府信息,以及公開后可能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社會穩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開。
2.涉及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等公開會對第三方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政府信息,本機關不予公開。但是,第三方同意公開或者本機關認為不公開會對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響的,予以公開。
3.機關的內部事務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內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開。
4.本機關在履行行政管理職能過程中形成的討論記錄、過程稿、磋商信函、請示報告等過程性信息以及行政執法案卷信息,不予公開。法律、法規、規章規定上述信息應當公開的,從其規定。
三、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情況
江西省龍南市人民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為江西省龍南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新聞信息股,辦公地址:江西省龍南市龍翔大道1號行政中心1027室,郵政編碼:341700;聯系電話:0797-3512056;傳真號碼:0797-3510232;電子郵箱:lnzfb@163.com。
受理時間: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30(節假日除外)。
三、監督方式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通過以下方式對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進行監督。
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認為本機關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向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新聞信息股投訴。
監督電話:0797-3512056
通信地址:龍南市龍翔大道1號行政中心1027室
郵政編碼:341700
接待投訴時間:法定節假日除外。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也可以向上級行政機關或者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投訴。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認為本機關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