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聯合財政部等18個部門發布《關于推動大型易地扶貧搬遷安置區融入新型城鎮化實現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意見明確,鼓勵支持有條件有意愿的搬遷群眾進城落戶。在促進搬遷群眾高質量充分就業方面,來看看意見提出了哪些具體舉措!
1、全面促進多元化就業
加強搬遷群眾就業情況動態監測,提升大型安置區就業公共服務能力,合理配備公共就業服務站點或專門窗口,開展常態化用工信息對接。
結合實施“春風行動”、東西部勞務協作等,深入開展職業指導、專場招聘會等就業服務活動,通過政府購買服務、補貼交通費用等方式,為搬遷群眾外出就業提供勞務輸出服務,對有需要的提供“點對點、一站式”服務。
強化安置區配套產業園區、就業幫扶車間、社區工廠的就業吸納能力,建立完善吸納就業數量與具備條件的相關扶持措施之間的掛鉤聯動機制。
支持在大型安置區設立零工市場,為搬遷群眾靈活提供多種形式的臨時性就業崗位。
鼓勵大型安置區成立社區勞務合作社或勞務服務公司,組織搬遷群眾積極參與周邊以工代賑項目和縣域內重點工程項目建設,提高務工收入。
充分挖掘縣域就業資源,持續發揮公益性崗位作用,促進搬遷群眾就地就近就業增收。
2、大力支持多業態創業
鼓勵和引導搬遷群眾結合自身優勢特長,圍繞家政服務、餐飲服務、社區便利服務、產品組裝加工、現代物流等領域開展創業,在安置區及其周邊大力發展“小店經濟”“夜市經濟”。
支持符合條件的大型安置區建設實訓基地、創業園區等創業載體,引導具備創業能力和意愿的搬遷群眾優先入駐,按規定給予創業補貼、場地租金和管理費減免、水電費用優惠等扶持政策。
優化創業服務體系,強化創業培訓,向安置區創業群眾提供市場開拓、管理輔導、品牌打造等深度服務,引導當地龍頭企業帶動搬遷群眾依托其產業鏈創業發展。
3、全方位提升就業技能
依托用工企業、職業院校、技工學校等,持續開展面向搬遷群眾的崗前培訓、崗位技能提升培訓、新型學徒制培訓,按規定使用各類培訓資源予以支持。
圍繞當地特色產業發展和勞務輸出地用工需求,采取整建制購買培訓項目、直接補貼等方式,暢通培訓補貼資金直達用工企業和培訓者渠道。
鼓勵地方在大型安置區舉辦多種形式的群眾夜校,大力推廣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探索推廣職業技能線上培訓,發揮致富能手“傳幫帶”作用,幫助搬遷群眾就近就地接受便利培訓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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