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版
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開服務,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獲取政府信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龍南市公安局編制了《龍南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以下簡稱《指南》)。龍南市公安局依據相關職責和法規行使行政職能所掌握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開之外,凡與經濟、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相關的政府信息,均予以公開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申請予以提供。本《指南》根據實際及時修改。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在龍南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bgl66.com/)查閱《指南》,也可以到本機關查閱。
一、主動公開
(一)公開范圍
龍南市公安局主動向社會免費公開的信息主要有以下7類:
1.概況信息。包括部門簡介、機構職能、領導信息。
2.法規文件。包括本局負責執行的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機關制定的規范性文件;本局制定的規范性文件和其他有關文件。
3.發展規劃。包括本局年度工作、重點工作、階段性工作的計劃。
4.工作動態。包括政務動態、公示公告。
5.行政執法。包括執法依據、執法動態。
6.公共服務。面向公民、企業和其他以及涉外服務方面的信息。
7.建議提案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辦理情況。
具體參見龍南市公安局編制的《龍南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開目錄》(以下簡稱《目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在龍南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上查閱《目錄》。
(二)公開形式
對主動公開信息,主要采取網上公開等形式。公開渠道包括龍南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龍南市公安局新聞發布會、“龍南公安”政務新媒體及其他(報刊、廣播、電視等)。網上公開的信息以電子文檔形式保存。
(三)公開時限
網上公開的信息,除概況信息、法規和規范性文件、公共服務等信息長期留存外,其他信息網上留存的期限原則上不超過1年。
屬于主動公開范圍的政府信息,將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依法予以公開。
(四)政務公開信息的編排體系
本機關的政務公開信息按“類別——年度——生成時間”的體系編排;每條政府公開信息的目錄包括索引號、信息名稱、內容概述、生成時間、文件編號、發布機構、發布日期等內容。
二、依申請公開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需要龍南市公安局主動公開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市公安局申請獲取。
(一)受理機構
龍南市公安局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受理機構、辦公地址、聯系電話、傳真號碼、郵政編碼、電子郵箱等公示如下:
受理機構:龍南市公安局辦公室
辦公地址:龍南市龍翔大道中段龍南市公安局
聯系電話:0797-3529280
傳真號碼:0797-3529298
郵政編碼:341700
電子郵箱:lnxgajbgs@163.com
微信公眾號:龍南公安
受理時間:法定工作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有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意見建議,請聯系0797-3529280。
(二)申請程序
1.提出申請
向龍南市公安局提出申請的,填寫《龍南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樣表附后,以下簡稱《申請表》)。申請表復制有效,可以在龍南市公安局領取,也可以在龍南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下載電子版。為了提高處理申請的效率,申請人對所需信息的描述請盡量詳細、明確;若有可能,請提供該信息的標題、發布時間、文號或者其它有助于確定信息載體的提示。
申請人可通過下列方式提出申請:
(1)郵政寄送申請:申請人通過郵政寄送方式提出申請的,請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字樣,郵寄至“龍南市公安局辦公室”,郵編:341700,地址:龍南市龍翔大道中段龍南市公安局。
(2)政府網站申請:申請人進入龍南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政府信息公開”專欄的“依申請公開”頁面,在線填寫《信息公開申請表》后提交申請。申請人成功提交申請后,請妥善保存電子回執,以便查詢申請辦理情況。
(3)傳真申請:申請人通過傳真方式提出申請的,請相應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字樣,傳真至龍南市公安局辦公室,聯系電話:0797-3529280,傳真:0797-3529298。
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出申請的,需出具單位委托書及經辦人身份證。
2.申請處理
龍南市公安局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后,對《申請表》的內容進行審查,對于申請內容不明確的,本機關自收到申請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人補正。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的,視為放棄申請,本機關不再處理該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龍南市公安局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后,能夠當場答復的,當場予以答復;不能當場答復的,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需要延長答復期限的,經龍南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負責人同意,并告知申請人,延長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20個工作日。
龍南市公安局根據收到申請的先后次序來處理申請,一件申請中同時提出幾項獨立請求的,將全部處理完畢后統一答復。鑒于針對不同請求的答復可能不同,為提高處理效率,建議申請人就不同請求分別申請。
申請獲取的信息如果屬于龍南市公安局已經主動公開的信息,龍南市公安局告知申請人獲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徑。
依法不屬于龍南市公安局公開或者該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請人;對能夠確定該政府信息的公開機關的,告知申請人該行政機關的名稱、聯系方式。
3、收費
受理機構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費用。但是,申請人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數量、頻次明顯超過合理范圍的,行政機關可以收取信息處理費。
行政機關收取信息處理費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財政部門、全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制定。
(三)不予公開的政府信息
1.屬于國家秘密的。
2.屬于警務工作秘密的。
3.公開后可能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和社會穩定的政府信息。
4.涉及商業秘密或者個人隱私等公開會對第三方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政府信息。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公開的其他情形。
6.行政機關的內部事務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內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可以不予公開。
7.行政機關在履行行政管理職能過程中形成的討論記錄、過程稿、磋商信函、請示匯報等過程性信息以及行政執法案卷信息,可以不予公開。法律、法規、規章規定上述信息應當公開的,從其規定。
三、監督方式
公民、法人和其它組織可以通過以下方式對龍南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進行監督。
監督電話:12389
通信地址:龍南市龍翔大道中段龍南市公安局
郵政編碼:341700
接待投訴時間: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 :30(節假日除外)。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也可以向上級行政機關或者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投訴。公民、法人和其它組織認為本機關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
附:龍南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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