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直各部門(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市屬、駐市各單位:
經經開區管委會、市政府同意,現將《龍南化工項目準入審查暫行辦法》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龍南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 龍南市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1日
龍南化工項目準入審查暫行辦法
為加強化工項目安全、環保準入審查工作,著力解決基礎性、源頭性問題,防范化解系統性安全、環保風險,規范化工項目招商引資準入條件,實現龍南化工項目“安全發展、綠色發展、節約發展、集聚發展”,全面提升安全發展水平,現制定如下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提高化工項目入園質量,加快化工項目入園落地速度,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為加強項目準入審查工作,成立龍南化工項目準入審查工作領導小組,由市政府分管領導任組長,區招商與企業服務局、區經發局、市應急管理局、龍南生態環境局、市工信局、市商務局、市市場監管局等部門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應急管理局,由市應急管理局主要領導兼任辦公室主任,市應急管理局分管領導兼任辦公室副主任。
第三條 凡符合產業規劃、產業政策的落戶到龍南經開區化工園區范圍內的化工項目均適用本辦法。再生資源利用、表面處理(電鍍)、冶煉項目參照本辦法執行。落戶到龍南經開區化工園區范圍內的化工項目需達到以下準入基本條件:。
1.投資規模。固定資產投資總額必須達到10000萬元以上(科技含量高、經濟效益好的項目可適當放寬,最低不能低于5000萬元)。
2.安全、環保。必須符合安全生產和環境保護相關法律法規要求,有重大環境污染和安全生產重大風險的項目不予受理。
3.稅收。準入的化工項目年稅收必須達到每畝40萬元以上。
第二章 項目審查
第四條 成立專家庫。從江西省和贛州市化工行業專家庫和環保專家庫中聘請安全、環保和化工工藝控制等方面相關專家,成立龍南安全環保項目審查專家庫,專家庫聘請的專家原則上應達到20人以上。
第五條 經費保障。為保證化工項目準入審查有序開展,確保聘請專家費用有保障,設立龍南化工項目準入審查專項經費,并撥付市應急管理局管理。經費主要用于支付聘請專家、實地考察等相關費用,相關費用按有關規定支付。
第六條 聯合審查。項目投資人確定投資意向后,由各招商團或招商引資單位向領導小組辦公室遞交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或較為詳細的項目建議書。領導小組辦公室收到報告后,組織召開聯合審查會。聯合審查會由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參加,并從龍南安全環保項目審查專家庫中挑選3名以上專家(安全、環保和化工工藝控制專家各1名)進行聯合審查。根據項目實際情況,如有必要可邀請項目投資方一并參加聯合審查會。
聯合審查后,審查專家應提出專家書面審查意見。領導小組在專家審查意見的基礎上,形成聯合審查意見,如有必要可以委托安全、環保第三方中介機構出具書面審查意見;對有質疑的項目,可以組織專家和成員單位負責人到現場進行實地考察,并出具考察意見。
第七條 項目審核。龍南化工項目準入審查工作領導小組審查同意入園的化工項目,報龍南開放型經濟工作領導小組會議審核。
第八條 項目準入。龍南開放型經濟工作領導小組會議審核通過后,報經開區主任辦公會審定,按招商引資相關規定準入。
第三章 相關責任
第九條 項目投資方和招商團或招商引資單位應對提供的可行性研究報告以及安全、環保、工藝技術等資料的真實性和可靠性負責,并確保與報批申報材料一致。
第十條 項目審查專家要對審查項目的安全風險、環境風險和工藝技術等方面進行全面審查,全面辨識項目的主要風險點、危險因素和環保危害風險等,并對形成的審查意見負責。
第十一條 領導小組要根據專家審查意見,對項目的安全風險、環境風險和工藝技術等方面進行全面審查,對提出的項目準入審查意見負責。
第十二條 本辦法自發文之日起試行。
龍南化工項目準入審查意見表
項目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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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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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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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引進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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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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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準入
審查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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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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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查小組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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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經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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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招商與企業服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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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應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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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南生態環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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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商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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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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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場監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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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查專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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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概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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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環保
主要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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準入審查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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