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強領導。進一步充實了地質災害防治領導小組成員,明確責任,要求成員單位站在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以人為本,提高防災意識。
二是強化責任。進一步落實地質災害防治責任,逐級逐項落實防災責任和防災措施,做到責任到人,汛期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和速報制度。
三是完善群測群防體系。廣泛宣傳,組織群眾主動參與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由相關職能部門深入地質災害隱患點,指導防治工作,向群眾發放地質災害防災避險明白卡,提高群眾的防災、避災能力。同時針對基層人員調整變動情況及時明確責任人、監督員,并加強對新增人員的培訓。
四是制定應急預案,建立快速反應機制。遇到緊急情況,采取果斷措施,確保群眾安全撤離,杜絕人員傷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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