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印發《污水處理費征收使用管理辦法》(財稅〔2014〕151號)和省財政廳、省發改委、省住建廳印發《江西省污水處理費征收使用管理實施辦法》等文件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訂本方案。
一、調整原則
按照“污染付費、公平負擔、補償成本、合理盈利”的原則,綜合我市水污染防治形勢和經濟社會承受能力等因素制訂和調整收費標準,補償污水處理和污泥處置設施的運營成本并合理盈利。依法履行污水處理企業成本監審、專家論證、集體審議等定價程序,確保政府制定污水處理收費的科學性、公正性和透明度,廣泛接受社會監督,保護消費者和經營者的合法權益。
二、征收對象
(一)在龍南市城區污水集中處理規劃區范圍內向城市排污管網和污水集中處理設施排放達標污水的所有用水單位和個人
(包括使用地下水和從江河湖泊取水的自備水源用戶)。城區污水集中處理規劃區范圍包括龍南鎮、東江鄉部分區域、里仁鎮部分區域、桃江鄉部分區域、渡江鎮部分區域(具體位置詳見附件)。
根據城市總體規劃總圖范圍收取,凡是在城區規劃范圍內標注了用地性質的區域,鋪設了供水管網后均應收取污水處理費。
(二)建制鎮區域:楊村鎮、九連山鎮、武當鎮、汶龍鎮、
關西鎮、渡江鎮、程龍鎮、里仁鎮等各建制鎮已建設污水處理設施的集鎮規劃區內所有用水單位和個人(包括使用地下水和從江河湖泊取水的自備水源用戶)。
三、征收、管理與使用
(一)主管部門和代征單位
1.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市城區污水集中處理規劃區范圍內的污水處理費的日常征管工作;
2.城區使用自來水的用水戶,委托潤泉供水有限公司和祥潤自來水廠征收;
3.使用自備水源的用水戶,委托市水利局征收;
4.楊村鎮、九連山鎮、武當鎮、汶龍鎮、關西鎮、渡江鎮、程龍鎮、里仁鎮的集鎮規劃區內的污水處理費,由各建制鎮人民政府負責征收。
(二)資金管理與使用
1.污水處理費由代征單位按月收取,每月結算一次,所征收的污水處理費全部納入財政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專款專用。^
2.污水處理費主要用于污水處理設施、排污管網的運營、維護和項目建設等費用。收取的污水處理費應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審核后使用,任何單位不得截留、擠占、挪用。
3.代征手續費按龍府辦批〔2010〕307號文件執行。
(三)嚴格杜絕重復收費
凡在污水處理費征收區域范圍內向排污管網和污水集中處理設施達標排放污水的所有用水單位和個人(包括使用地下水和從江河湖泊取水的自備水源用戶),應按照規定繳納城市污水處理費,不再繳納排污費;凡在污水處理費征收范圍外直接向環境排放污水的,應繳納污水排污費或超標排污費,不繳納污水處理費。
四、減免范圍
(一)單位或個人自建污水處理設施,污水處理后全部回用,或處理后水質符合國家規定的排向自然水體水質標準,且未向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排水的,免繳污水處理費;仍向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排水的,應當足額繳納污水處理費。
(二)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對象、特困人員、城鎮貧困群眾、低保邊緣家庭、支出型困難家庭、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重點優撫對象,每人每月免繳1.5噸污水處理費;對社會福利機構、養老服務機構、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中心(站)、各鄉鎮中心敬老院的污水處理費征收標準按居民用水類減半收取。
五、執行時間
調整后的污水處理費征收方案,自2021年9月1日起執行。
六、加強領導,落實責任
成立龍南市征收污水處理費工作領導小組,由市政府常務副市長任組長,分管副市長任副組長,市城管局、市發改委、市水利局、市融媒體中心、龍南生態環境局、市民政局、市退役軍人事務局、市住建局、市審計局、市財政局、區經發局、城市社區
管委會、金塘新區管委會、龍南鎮政府、里仁鎮政府、桃江鄉政府、東江鄉政府、楊村鎮政府、九連山鎮政府、武當鎮政府、汶龍鎮政府、關西鎮政府、渡江鎮政府、程龍鎮政府、龍南潤泉供水有限公司、龍南祥潤自來水廠等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城管局,辦公室主任由市城管局主要領導兼任。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污水處理費征收的日常工作。各成員單位主要職責:
(一)市城管局(領導小組辦公室):一是做好污水處理費征收宣傳工作,通過在市廣播電視臺發布污水處理費征收公告和致用水戶的一封信,并利用印發宣傳單,宣傳車、報刊、新聞媒體等各種形式,廣泛開展行之有效的宣傳發動工作,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取得廣大市民的理解和支持,切實提高用水單位和個人繳納污水處理費的自覺性和主動性;二是做好污水處理費征收的日常管理工作,制定具體工作措施和獎懲辦法,調動代收單位的工作積極性;三是對申請辦理城市污水處理費減免的企業或個人進行初核。
(二)市發改委:負責按規定核定污水處理費征收標準,加強污水處理費成本監審工作,并做好征收宣傳解釋工作。
(三)市水利局:負責使用自備水源的單位和個人城市污水處理費的征收工作。
(四)市融媒體中心:負責在市廣播電視臺對污水處理費征收公告等內容滾動播出。按照全省統一的宣傳口徑,組織、督促廣播、電視、新聞媒體做好宣傳報道工作。
(五)龍南生態環境局:負責加強對向城市污水集中處理廠總排口的日常監測工作,加強對工業企業廢水達標排放情況進行監督管理。
(六)市民政局:負責提供最低生活保障的對象、特困人員、城鎮貧困群眾、低保邊緣家庭、支出型困難家庭、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和社會福利機構、養老服務機構、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中心(站)、各鄉鎮中心敬老院等減免單位和個人的資格證明。
(七)市退役軍人事務局:負責提供重點優撫對象減免個人的資格證明。
(八)市住建局:負責對污水處理廠建設的監督管理。
(九)市審計局:負責加強對污水處理費的征收、使用情況的審計,嚴肅查處截流和挪用專項資金的行為,防止損失浪費。
(十)市財政局:負責做好污水處理費的管理工作,確保污水處理費足額繳入財政預算外資金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做到專款專用。
(十一)區經發局、城市社區管委會、金塘新區管委會、龍南鎮政府、里仁鎮政府、桃江鄉政府、東江鄉政府:負責經開區和龍南鎮、里仁鎮、桃江鄉、東江鄉各自轄區內污水處理費征收的解釋工作,配合做好污水處理費征收相關工作。
(十二)龍南潤泉供水有限公司和龍南祥潤自來水廠:負責按供水量(以抄表到戶數據為準)將污水處理費足額征收到位,按月全額上繳市財政。
(十三)楊村鎮政府、九連山鎮政府、武當鎮政府、汶龍鎮政府、關西鎮政府、渡江鎮政府、程龍鎮政府、里仁鎮政府:負責各自應收污水處理費的足額征收工作,按月全額上繳市財政。對于污水處理設施損壞的建制鎮,可從污水處理設施正常運行時開始征收污水處理費。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