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仁鎮村級流動服務室工作制度
1、每月逢七圩日,各村黨支部、村民委員會全體成員及其它相關人員帶齊公章到里仁鎮村級流動服務室(里仁鎮人民政府便民服務中心一樓)辦公。
2、服務內容:主動為群眾提供各項政策咨詢、證明撰寫、相關證件辦理、低保動態管理、各項對上業務協助及矛盾糾紛調處、村級業務聯合辦理等事項
3、服務準則和機制:要以“熱心接待禮貌好、耐心解答態度好、用心學習業務好、細心工作零差錯、貼心幫助零距離、公心辦事零違紀”為服務準則,堅持“重點事項隨時辦、承諾事項限時辦、一般事項即時辦、特殊事項錯時辦、綜合事項同時辦”的“五時”便民服務承諾機制,方便群眾來訪,反映各類情況訴求,為引導群眾參與社會管理、及時解決民生問題暢通渠道。
4、日常工作制度:針對服務工作內容,根據輕重緩急,做到對符合政策能當場研究解決的問題,當場解決;對當場不能解決,需要進一步研究的實際問題,向群眾作好說明,承諾辦理時限,跟蹤落實;對屬于上級部門管理審批的事項,要做好解釋工作,并及時幫助聯系、協調解決。
5、工作臺賬制度。全鎮建立統一的《里仁鎮村級流動服務室工作登記簿》,村干部流動服務辦公的情況及處理的各項事務要進行詳細記錄,并收入村級工作檔案,以備查閱。工作登記簿主要包括:受理時間、經辦人簽名、事項內容、處理情況、群眾簽名等內容。
6.考勤請假制度。村干部輪流到村級流動服務室工作必須嚴格遵守作息時間,不得遲到、早退,更不準擅離職守,無故未到服務室辦公的,視同曠工處理。要嚴格考勤登記,不得代簽,每個輪值人員要在《里仁鎮村級流動服務室考勤登記表》上簽到。如遇特殊情況不能到場的,必須提前一日以上向鎮黨委、政府主要負責人書面請假,同時要與其他村干部進行調換輪值,確保服務室有人在崗。
7.考核獎懲制度。年終,鎮黨委根據日常檢查和群眾測評情況,對村干部集中辦公情況進行考核,考核結果作為村干部年終報酬和評先選優的重要依據。原則上村兩委負責人未參加集中辦公次數達到總次數的50%(含50%),年度考評確定為不稱職,并取消各類個人評先資格、扣發當年度考核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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