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讀《關于進一步做好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
近日,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印發《關于進一步做好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司負責人就相關問題,回答了記者提問。
一、《通知》出臺的背景是什么?
答:公開招聘作為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的一項基本制度,是事業單位擇優進人的主要途徑,是從源頭上規范事業單位選人用人工作的制度性安排,涉及廣大應聘人員平等就業權益,事關社會公平正義。為規范公開招聘工作,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著力建章立制,先后出臺了一系列政策制度,不斷健全完善政策體系,切實加強指導監督。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積極推進落實,細化政策措施,規范操作流程,不斷提高招聘工作質量和水平。總的看,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規范有序、安全平穩,在拓寬事業單位選人用人視野、建設高素質專業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隊伍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但近年來實踐中也出現了一些突出問題,主要是有的地方和部門(單位)招聘工作統籌不夠、規避公開招聘程序和要求、資格條件設置不合理、資格審查不規范、試題命制不科學、考務組織不嚴密等,引發社會各界關注。為此,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在深入開展調研、廣泛聽取意見的基礎上,針對實踐中存在的具體問題,總結經驗做法,研究制定了《通知》,于近期印發實施。
二、《通知》主要內容有哪些?
答:《通知》共五個部分15條。第一部分“加強公開招聘工作統籌”,主要對改進和完善公開招聘組織方式、區分不同情況統一組織和自主組織招聘工作等提出要求;第二部分“嚴格招聘程序要求”,主要對嚴格按照規定實施招聘、規范招聘信息發布工作等提出要求;第三部分“優化崗位條件設置和資格審查工作”,主要對合理設置崗位資格條件、明確學科專業等要求、實行應聘人員誠信承諾制度、規范資格審查等提出要求;第四部分“增強招聘考試針對性和科學性”,主要對提高命題工作質量、確保面試公平公正、嚴格考場管理等提出要求;第五部分“嚴明紀律要求”,主要對不得隨意制定或擴大傾斜政策、嚴格執行考試費用收取和支出規定、嚴肅處理違紀違規行為等提出要求。
三、《通知》對加強公開招聘工作統籌有哪些具體措施?
答:針對有的地方和部門(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過于分散、組織成本較高、考試安全風險較大等問題,《通知》從確保公開公平公正、提高工作效率、降低組織成本、防范化解風險等出發,在第一部分明確要求“加強公開招聘工作統籌”,并對中央和國家機關各部門所屬事業單位中的較低等級崗位由主管部門集中組織公開招聘,地方事業單位分層級、分類別統一組織公開招聘分別提出具體要求。同時,考慮高校、科研院所、公立醫院以及其他規模較大的面向社會提供公益服務的事業單位實際,明確可以按照規定程序和要求自主組織開展公開招聘,不簡單搞“一刀切”。
四、《通知》對營造公平競爭環境有哪些具體措施?
答:針對有的地方和部門(單位)借各種名義蓄意規避公開招聘程序和要求等問題,《通知》在第二部分“嚴格招聘程序要求”、第三部分“優化崗位條件設置和資格審查工作”中作出針對性規定。其中,第四條規定“嚴格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等相關規定實施招聘”、“對在高校等場所進行‘校園招聘’、‘現場招聘’以及按規定采用直接考察方式公開招聘的,均應按要求履行招聘方案備案程序,并面向社會公開發布招聘信息,不得限制其他符合條件的人員報名應聘”;第六條規定“科學設置學歷學位、學科專業、年齡、工作年限等條件,不得設置歧視性、指向性以及不合理的限制性條件”;第九條規定“不得進行‘簡歷篩選’”等,進一步規范招聘程序和要求,營造公平競爭的良好環境。
五、《通知》對防范化解招聘考試安全風險有哪些具體措施?
答:針對有的地方和部門(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中存在的命題質量不高、考務委托亂象以及高科技作弊等安全風險問題,《通知》第四部分“增強招聘考試針對性和科學性”、第五部分“嚴明紀律要求”均對招聘考試命題、考務組織等相關工作作出規范性要求,著力提高專業性、安全性、科學性。其中,第十條規定“嚴格執行命題工作規則和要求,堅決防止出現試題抄襲拼湊、重復使用等問題”、“委托命題的,應當選擇專業水平高、符合保密要求等條件的考試服務機構承擔命題工作”;第十一條規定“面試室應當配備錄像、錄音設備,全程記錄面試過程”;第十二條規定“考點設置及其周邊環境應當符合考務組織、保密、安全等工作要求,并采取有效的技術手段,防范作弊行為”等,確保公開招聘安全、平穩、順利進行。
六、《通知》對加強傾斜政策監督管理有哪些具體措施?
答:專項招聘、加分等屬于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傾斜政策,中央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對相關傾斜政策有明確規定,如面向退役軍人、國家設立的基層服務項目期滿考核合格人員的事業單位專項招聘政策等。但在實踐中,有的地方自行制定出臺傾斜政策或者隨意擴大國家規定的傾斜政策范圍,造成政策不平衡,違背公平公正原則。為維護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公平性、嚴肅性,《通知》第十三條明確要求“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不得自行制定面向特定人員的專項招聘、加分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傾斜政策,不得隨意擴大國家規定的傾斜政策范圍”。同時,考慮地方工作實際,為穩妥做好政策銜接過渡,保障相關群體合法權益,將在后續組織實施中指導各地準確把握政策精神,區分情況對現有傾斜政策進行規范,對確有必要繼續實施的按程序予以保留,確保相關傾斜政策規范有序實施。
七、對貫徹落實《通知》有什么具體部署?
答:《通知》是完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制度體系的重要規范性文件,我們將采取多種形式抓好宣傳貫徹工作。依托媒體開展系列宣傳,通過會議、培訓等方式加強政策解讀,引導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準確把握政策,嚴格執行政策。跟蹤了解文件貫徹落實情況,加強組織指導和督促檢查,確保《通知》各項政策要求落地見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