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江鄉關于
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進展情況匯報
2014年度,我鄉在縣委縣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在縣政府辦的直接指導下,根據《龍南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2014年龍南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龍府辦發〔2014〕45號)等文件安排,按照“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的要求,扎實認真開展了信息公開工作。
一、工作開展概況
我鄉各級各部門高度重視,在鄉黨委、政府的正確領導下,緊緊圍繞“抓項目、調結構、促發展”的工作思路,以重大項目建設為龍頭,全面推動經濟社會發展以重大項目建設為抓手,著力推進新型工業化、新型城鄉化和農業農村現代化進程,認真組織、不斷強化措施、健全機制,積極穩妥推進,取得明顯的成效。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在服務經濟社會發展、轉變政府職能、保證行政權力公開透明運行,保障公民的知情權、表達權、參與權和監督權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加強組織領導。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縣有關文件精神,我鄉高度重視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為順利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保證工作的有序進行,建立了“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職能部門抓落實”的工作機制,根據人事變動及時調整了鄉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由分管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曾小鋒同志任組長,成員兩名組成,具體負責鄉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組織和實施。
(二)完善制度建設。根據《條例》及本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相關要求,研究制定了鄉政府信息公開實施辦法和2014年度工作安排、政府信息公開目錄,編制了鄉機關事務管理鄉政府信息公開指南、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流程圖,進一步推進了本鄉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制度化和規范化。
(三)健全工作機制。一是進一步完善公文信息審核機制。修訂公文信息擬搞單,各科室在起草文件時,要對信息進行全面審查,并提出主動公開、依申請公開和不公開的建議,同時說明理由;鄉辦公室在核稿時,把政府信息公開情況作為一項重要審核內容;最后簽發文件的鄉領導負責對是否公開進行審核把關。二是加強科室溝通協調。對政府信息涉及鄉機關事務管理鄉內多個科室的,相互協調達成一致意見后進行公開。
(四)落實相關配套措施。一是配合《條例》和《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2014年全縣政府信息公開重點工作安排的通知》(龍府辦發〔2014〕45號)等文件的實施,明確了政府信息重點公開的范圍,對于重點公開的內容進行梳理整合。二是加強網站建設,對網站政府信息公開的內容進行梳理,盡量加大公開力度,分門別類設置欄目,充實相關內容,便于公眾查閱辦理。三是開展培訓。組織鄉機關干部學習政府信息公開有關文件法規,并進行相關培訓,解讀《條例》等,促進依法管理和服務。
(五)著力公開重點信息
根據《條例》和《龍南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2014年龍南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龍府辦發〔2014〕45號)等法律法規和文件要求,著力抓好重點信息公開工作。一是及時公開財務預算及“三公經費”預算等相關內容;二是在第一時間公布涉及我鄉行政執法相關法律法規。我們在第一時間公開了《機關事務管理條例》、《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等由我鄉行政執法的法律法規。三是及時公布涉及單位職工和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相關信息。
(七)充分發揮各種公開載體作用
我鄉充分發揮各種公開載體的功能,讓公開范圍最大化。從發利用公開欄、手機信息、網站等公開載體及時公開相關信息,取得了良好效果。
(八)規范公開內容和格式
根據政府信息公開的要求,按照規范后的公開目錄進行分類,2014年我鄉按時間先后順序和格式要求共公開信息513條。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在主動公開政府信息工作中,我鄉注重對政府信息公開內容的深化,嚴格按要求挖掘信息資源,進行認真梳理,并將涉及群眾切身利益、單位執法依據更新的工作信息和廉政建設、辦事指南等信息作為公開的重點,截至2014年年底,共主動公開政府信息513條。其中法規文件4條,工作動態373條,公告公示35條,公共服務111條。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目前我鄉還沒有接到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申請。
四、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
到目前為止,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我鄉沒有收費及減免的情況。
五、復議、訴訟和申請情況
目前沒有收到有關政府信息公開事務的行政復議申請。
六、本單位同意公開、部分公開、不予公開政府信息的分類情況
我鄉2014年同意公開的政府信息為513條,沒有部分公開和不予公開的信息。
七、存在的主要問題及今后工作打算
2014年,我鄉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績,但還存在一些不足,如在公開的時效、更新頻率等方面還需進一步改進。下一步我鄉將著重抓好以下工作:
(一)及時公開相關信息。進一步完善信息公開內容,繼續梳理提煉本鄉工作進展、政務動態、領導活動等信息,深入挖掘業務類信息,盡可能以最大范圍公布,并按規定及時錄入發布在網上。
(二)進一步提高公開信息更新頻率。按照《條例》和相關文件規定,根據工作實際,提高公開信息的更新頻率。
東江鄉人民政府
2014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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