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做好我鄉預防各類溺水傷亡事故發生工作,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維護社會和諧穩定,根據上級有關精神和我鄉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人為本、生命至上,切實增強預防各類溺水傷亡事故發生工作的責任感。建立聯防聯控工作機制,按照分級負責制全面落實監管責任,杜絕溺水事故發生,維護家庭幸福和社會穩定,實現“平安臨塘”的目標。
二、目標任務
宣傳教育全覆蓋,警示標志全覆蓋,隱患排查全覆蓋,監管監控全覆蓋,全方位構筑縱向到底、橫向到邊的安全網,實現“零溺水”的目標。全面防控,強化工作措施,做到重點時段有人看守,重點水域有警示標志,重點人群有人監護或代理監管,堅決遏制各類溺水傷亡事故的發生。
三、工作職責
各村委會、各有關部門、站所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明確職責分工,形成齊抓共管、多方聯動、配合密切、落實有力的工作局面,共同做好預防各類各類溺水傷亡事故發生工作。
(一)綜治辦:負責牽頭、組織協調相關職能部門開展專項工作,將水域巡查納入網格員工作職責,將預防溺水事故工作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平安建設考核范疇,推動專項工作措施落地。
(二)黨政辦:利用廣播、報紙、網站、微信公眾號等媒體,加強游泳安全、預防溺水警示教育和經驗做法宣傳,在全鄉營造預防溺水的濃厚氛圍。
(三)水管站:加強對水利工程日常管理,全面落實河長制嚴防溺水事故。對施工河段長年保持有深水的位置,督促水利工程管理單位或施工單位在顯著位置設立危險警示標識。對重點水域加強巡查管理,開展安全隱患排查,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四)各村委會:要積極利用廣播、海報、標語、宣傳單等媒介宣傳教育防溺水安全知識,大力營造防溺水工作的宣傳氛圍,引導家長增強安全風險意識,認真履行未成年人“法定監護人”的主體責任和法定義務。對重點水域進行地毯式摸排,建立轄區內所有水域登記、巡查制度,認真填報重點水域排查情況登記表及水域巡查記錄表。轄區內所有危險水域都要設立醒目的永久性警示標識,重點水域、溝塘等要明確安全信息員,責任到人,分片負責。進行青少年兒童安全教育監護責任的家訪,充分發揮村組干部、黨員人員熟、地形熟的優勢,加強協調配合,突出抓好學生脫離學校教育、留守兒童遠離父母等監管薄弱環節,落實監管責任,建立假期安全對接機制。
(五)中心學校:要建立預防學生溺水工作網絡體系,成立以校長為第一責任人的預防學生溺水工作領導小組,明確各部門、各崗位職責,校長要與班主任、教師簽訂預防學生溺水教育責任書,將預防學生溺水教育責任分解到每一位老師,真正做到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全面部署預防溺水工作,認真排查安全教育方面存在的問題和漏洞,落實防范措施,增強防范責任。主動協同有關部門開展以防溺水為重點的安全宣傳教育。一是要在校門口、教學樓張掛橫幅、書寫標語,營造濃厚的校園內宣傳教育氛圍,同時要利用板報、班會課對學生進行預防溺水安全教育;二是發放“關于加強學生安全教育致家長的一封信”,對學生安全提出具體要求;三是認真開展安全警示教育活動,特別是下午放學前安全警示教育必須落到實處;四是學校各班主任、任課老師上課前要清點學生人數,對未到學校的學生要查明原因,及時與家長取得聯系;五是充分發揮學生干部的作用,做好對學生預防私自結伴去游泳苗頭的勸阻,并及時報告班主任或學校。加強對學校周邊重點水域安全隱患的排查,校內水域要設置醒目的警示標識;加強家校溝通和聯系,暑假期間各校要成立暑期學生安全工作小組,組織教職工對學生進行家訪,在督促家長確實履行監管職責的基礎上對學生及家長再進行一次防溺水宣傳教育。進一步做好各學校假期值班工作,完善信息報送制度,一旦發生學生溺水事件,要按照規定程序報告,并協助相關部門開展工作。
(六)派出所:配合有關部門開展水域排查,研究制定事故穩妥處置預案,及時組織對溺水事故的救援,調查事故原因,鑒定事故性質,處置或協助處置事故善后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對非法取土以及對溝塘任意改造等現象進行嚴厲打擊,對因此而遺留的水坑、圍堰等,要責令責任人限期修繕,確保不留隱患。
(七)衛生院:及時組織對溺水事故的救援,確保溺水人員第一時間得到有效搶救。配合學校做好預防溺水教育工作,幫助學生學習和掌握正確的救人自救常識。
(八)鄉團委:發揮共青團、少先隊和青年志愿者作用,開展形式多樣的防溺水教育宣傳活動,向青少年兒童特別是留守兒童宣傳講解防溺水安全知識,增強防溺水的知識。
四、督促檢查
預防各類溺水傷亡事故要圍繞努力確保人民群眾生命安全的目標,加強督導檢查。督促各村做好防溺水日常巡查工作。臨塘鄉各村駐村領導負責對所管轄的村河道、危險水域進行防溺水督查檢查。同時,鄉教育辦要組織相關部門做好預防學生溺水工作的督查檢查,不定期對各村、學校開展防溺水情況進行督查檢查。對未按期完成任務的,要予以通報批評,督查情況計入綜合考核。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預防各類溺水傷亡事故發生是各村委會、各相關單位、站所義不容辭的責任和義務。要站在以人為本、生命至上和踐行黨的群眾路線的高度,切實把預防青少年兒童溺水工作擺上更加重要的位置。認真部署、強力推進工作落實,確保工作抓緊、抓實、抓出成效。
(二)強化考核,嚴格追責。建立預防學生溺水事故責任追究制度,對因工作不落實而發生學生溺水死亡事件的,要按照上級有關要求嚴格追究相關單位和責任人的責任。對重點水域安全隱患排查整改不到位、防護措施不落實、應急救援不及時,遲報、漏報、瞞報學生溺水死亡事故的水源管理村以及責任部門依法給予行政處罰,對其主要負責人依法查處,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工作人員因違反相關規定、失職、瀆職造成學生溺水死亡事故的,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對相關責任人作出相應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加強協作,強化責任。要加強協調配合,齊抓共管,分工協作,全面排查安全隱患,及時解決突出問題,形成黨政領導、部門聯動、依法監管、社會參與的聯動機制。各村委會、各單位要按照工作要求,切實落實管理責任,加強信息報送,不得有情不報和緩報。凡因工作不到位、責任不落實、措施不得力而引發事故或造成嚴重后果的,將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附件:臨塘鄉防溺水工作領導小組名單
附件:
臨塘鄉防溺水工作領導小組名單
組 長:馬 飛 鄉黨委副書記、鄉長
副組長:許艷平 鄉人大主席、駐臨江村
劉海波 鄉二級主任科員
張興昕 鄉黨委副書記兼宣傳、統戰委員、駐水口村
王雪貞 鄉黨委委員、副鄉長、駐大屋村
李俊松 鄉黨委組織委員、駐東坑村
李紹丁 鄉黨委政法委員、人武部長、駐塘口村
鐘偉波 副鄉長、駐臨江村
葉 莎 副鄉長、駐東坑村
廖 婷 副鄉長、駐西坑村
曾桂赟 人大副主席、駐水口村
廖 呈 鄉綜合執法大隊大隊長、駐塘口村
成 員:各村黨支部書記、村黨總支部書記、村黨委書記、綜治辦、黨政辦、派出所、臨塘學校、衛生院、水利站、團委、婦聯等相關負責同志。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廖婷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負責全鄉防溺水日常工作組織協調,教育專干廖思負責防溺水具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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