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做好2024年度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辦理工作,根據《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65號)、《煙花爆竹零售店(點)安全技術規范(AQ4128—2019)》、《江西省應急管理廳辦公室關于規范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工作的通知》(贛應急辦字〔2024〕109號)及《龍南市2022年—2027年煙花爆竹經營(零售)布點規劃》(龍市應急字〔2022〕85號)有關規定,現將我市2024年度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辦理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申請時間、地點
(一)申請時間:2024年10月28日至11月6日,逾期不再接收申請;
(二)材料提交地點:龍南市數智城市服務中心一樓通用綜合窗口;
(三)現場核查時間:2024年11月11日至12月10日。
二、有關要求
(一)申請對象
煙花爆竹經營(零售)申請單位應符合《煙花爆竹零售店(點)安全技術規范(AQ4128—2019)》中的相關規定(見附件1)。
(二)申請材料
1.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申請書(見附件2);
2.零售點及其周圍安全條件說明(見附件3);
3.登記機關核發的《營業執照》;
4.經營場所的房產證明或租賃協議書和租賃房屋的房產證明(房產性質為自建房的需出具房屋安全鑒定報告,房屋安全鑒定報告待現場核查通過后提交);
5.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從業人員安全生產培訓證書(待現場核查通過后提交)。
(三)辦理程序
1、材料審核:市行政審批局對所提交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核,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告知須補正的全部內容。未在申請截止時間內補正申請材料的,做出不予受理決定。如申請單位數量超過《龍南市2022年—2027年煙花爆竹經營(零售)布點規劃》規定的各鄉鎮煙花爆竹經營網點規劃布點控制數(見附件4),采用搖號形式確定煙花爆竹零售店(點)申請單位名單,搖號時間及程序另行通知。
2、現場核查:市行政審批局將聯合市應急管理局嚴格按照《煙花爆竹零售經營店(點)安全技術規范》行業標準要求對煙花爆竹經營(零售)場所進行現場安全條件審查,對不符合安全條件要求的,當場出具《整改通知書》,整改時間最長不得超過16個工作日,逾期未按要求整改到位的,做出不予頒發許可的決定并出具不予頒發許可決定書。
特此公告。
2024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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