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2024年8月3日,由市應急管理局聯合武當鎮綜合行政執法隊到武當鎮轄區范圍開展煙花爆竹執法檢查中發現:
一、龍南市小武當與大自然土特產電商(許可證編號:贛(LS)〔2024〕01106)。存在在居民居住場所同一建筑物內經營、儲存煙花爆竹。該行為不符合《煙花爆竹零售店(點)安全技術規范》AQ-4128-2019,違反了《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安全規定》第十三條第五款、《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第十六條第六款的規定。
二、龍南市景山百貨(許可證編號:贛(LS)〔2024〕01097)。存在在居民居住場所同一建筑物內經營、儲存煙花爆竹。該行為不符合《煙花爆竹零售店(點)安全技術規范》AQ-4128-2019,違反了《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安全規定》第十三條第五款、《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第十六條第六款的規定。
三、龍南市井福煙花爆竹店。(許可證編號:贛(LS)〔2024〕01103)。存在在居民居住場所同一建筑物內經營、儲存煙花爆竹。該行為不符合《煙花爆竹零售店(點)安全技術規范》AQ-4128-2019,違反了《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安全規定》第十三條第五款、《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第十六條第六款的規定。
四、龍南市鋒鋒商店。(許可證編號:贛(LS)〔2024〕01105)。存在在居民居住場所同一建筑物內經營、儲存煙花爆竹。該行為不符合《煙花爆竹零售店(點)安全技術規范》AQ-4128-2019,違反了《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安全規定》第十三條第五款、《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第十六條第六款的規定。
五、龍南市永清商店。(許可證編號:贛(LS)〔2024〕01099)。存在在居民居住場所同一建筑物內經營、儲存煙花爆竹。該行為不符合《煙花爆竹零售店(點)安全技術規范》AQ-4128-2019,違反了《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安全規定》第十三條第五款、《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第十六條第六款的規定。
依據《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第二十八條的規定:對違反本辦法規定的程序、超越職權或者不具備本辦法規定的安全條件頒發的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發證機關應當依法撤銷其經營許可證。
特此公告!
武當鎮人民政府
2024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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