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南市低收入人口認定暫行辦法》
政策解讀
一、制定背景及依據
習近平總書記在2022年中央農村工作會議上明確指出:“推動防止返貧幫扶政策和農村低收入人口常態化幫扶政策銜接并軌”。2024年中央一號文件、國務院2024年政府工作報告、2024年全國民政工作會議分別就“兩項政策”銜接并軌工作進行部署強調。為確保五年過渡期后,防返貧監測對象幫扶政策出現急剎車或斷供,民政部決定開展“兩項政策”銜接并軌試點工作,把符合條件的對象全部納入常態化幫扶,牢牢守住不發生規模性返貧底線。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和省、市民政部門的關心指導下,我市《“四同步”探索強化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與防返貧監測融合機制》,2024年1月榮獲民政部社會救助創新實踐優秀案例第7名。龍南“四同步”工作法,與黨中央、國務院提出的“兩項政策”銜接并軌工作要求高度契合。省、市民政部門一致認為,龍南有扎實的基礎條件和較為成功的實踐經驗,能夠承接實施“兩項政策”銜接并軌試點改革,并將支持龍南試點改革寫入省民政廳2024年社會救助工作要點、贛州市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工作要點、贛州市民政局2024年工作要點。
二、主要內容及特色亮點
《龍南市低收入人口認定暫行辦法》主要內容包括:總則、組織保障、認定標準、認定程序、身份識別、政策幫扶、監測管理、監督檢查、附則等九章三十條。《龍南市低收入人口認定暫行辦法》與現行民政救助政策體系的不同之處主要是放寬了低收入人口的認定標準。
(一)增加共同生活家庭成員類型。現有類型:配偶;父母和未成年子女;已成年但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包括在校接受本科及其以下學歷教育的成年子女;其他具有法定贍養、扶養、撫養義務關系并長期共同居住的人員。實施后增加類型:未分家外出從業人員、由子女贍養的老人、全日制本科以上靠家庭供養且無收入來源的學生、未長期共同居住的非義務兵役服役人員。
(二)增加家庭收入豁免情形。家庭收入評估內容現有包括:工資性收入、經營凈收入、財產凈收入、轉移性收入。實施后豁免離異后事實未履行撫養義務和年老體弱且生活遇困人員的贍養收入。
(三)增加家庭支出豁免情形。家庭支出評估內容現有包括:日常消費(水費、電費、天然氣費、通訊費、有線電視費)、剛性支出(因病費用、因殘費用、因學費用、必要就業成本)、高消費等。實施后將維持家庭住房安全、飲水安全的持續支出作為剛性支出扣減,每月扣減金額不超過當年度農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
(四)增加家庭財產豁免情形。家庭財產評估內容現有包括:金融性資產、不動產、生產資料、非生活必需的高價值物品、債權和其他財產。實施后,放寬對患有35種重大疾病、罕見病以及患心臟病、癌癥等需要經常住院治療的家庭在患病前擁有資產的認定要求。對上述人群,以下情形在認定低收入人口時可以豁免:家庭共同生活成員擁有唯一機動車,且該機動車用于保障家庭成員在市域內長期就醫使用,購買價格低于當年度城市低保標準15倍的;家庭共同生活成員患病前只擁有1套貸款購買的商品房和1套農村宅基地自建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