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加強新時代水土保持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縣(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
《關于加強新時代水土保持工作的實施方案》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2023年9月25日
(此件主動公開)
關于加強新時代水土保持工作的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新時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見》,推動新時代全省水土保持工作高質量發展,結合江西實際,現制定以下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習近平總書記治水重要論述及視察江西重要講話精神,牢固樹立和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聚焦人民對美好生活和優美生態的需要,圍繞美麗江西建設,以“作示范、勇爭先”的昂揚斗志,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不斷推進新時代水土保持工作高質量發展,為打造“三大高地”、實施“五大戰略”,奮力譜寫中國式現代化的江西篇章貢獻力量。
(二)主要目標。到2025年,全省水土保持體制機制和工作體系更加完善,管理效能持續提升,人為水土流失得到有效管控,重點地區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治理,全省水土保持率達到86.57%。到2035年,系統完備、協同高效的水土保持體制機制全面形成,人為水土流失得到全面控制,重點地區水土流失得到全面治理,全省水土保持率達到87.87%,生態系統水土保持功能顯著增強。
二、全面加強水土流失預防保護
(三)嚴格水土保持空間管控。結合江西“三區三線”劃定水土流失重點預防區、重點治理區及水土流失嚴重、生態脆弱區域范圍,根據省國土空間規劃和國家水土保持空間管控制度,分類分區提出差別化的水土流失預防保護和治理措施,將水土保持生態功能重要區域和水土流失敏感脆弱區域納入生態保護紅線,實行嚴格管控,切實減少人為活動影響。有關規劃涉及基礎設施建設、礦產資源開發、城鎮建設、公共服務等內容,在實施過程中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應依據國家制定的相關規劃水土保持內容編制技術要點,提出水土流失防治對策與措施,并征求同級水行政主管部門意見。(省發展改革委、省自然資源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水利廳、省農業農村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各市、縣〔區〕人民政府負責組織落實。以下均需各市、縣〔區〕人民政府負責組織落實,不再列出)
(四)加強重點區域保護和修復。組織實施長江重點生態區、南方丘陵山地帶等重要生態系統保護和修復項目,推進省域生態功能區、生態保護紅線、自然保護地等區域生態保護和修復,鞏固提升“一江一湖五河三屏”生態安全格局。落實全省水土保持規劃,加大江河源頭區、重要水源地等水土流失重點預防區的水土流失預防保護力度,促進生態自我修復。對暫不具備水土流失治理條件和因保護生態不宜開發利用的高山草甸、濕地草場等區域,加強封育保護。(省發展改革委、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省林業局、省水利廳、省農業農村廳、省財政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提升水土保持生態服務功能。統籌區域內山水林田湖草沙一體化保護和修復,把鞏固提升森林、草地、濕地等生態系統質量和穩定性作為水土流失預防保護的重點,加大礦山生態修復,定期開展監測評價,嚴格用途管控,嚴禁違法違規開墾,持續推進低產低效林改造和林下水土流失治理。以保護農田生態系統為重點,加大農業廢棄物的回收處理力度,強化耕地質量保護與提升。推進高標準農田建設,完善農田灌排體系,因地制宜開展農田防護林建設,強化水土保持措施應用,提升耕地保水保肥能力。依法劃定和公告禁止開墾陡坡地的范圍。結合城市更新行動,推動綠色城市和海綿城市建設,強化城市水土保持和生態修復,保持山水生態的原真性和完整性。(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水利廳、省農業農村廳、省林業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依法強化人為水土流失監管
(六)健全監管機制和標準。貫徹落實國家《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辦法》,出臺江西省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具體規定,預防和治理生產建設項目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依據國家分類提出的水土保持方案審查技術要點,嚴格水土保持方案審批,推進水土保持審批服務標準化、規范化、便利化,全面提升審批服務質量和效能。建立水土保持方案質量提升協同機制,開展水土保持方案質量常態化抽查,充分發揮水土保持方案源頭把關作用。落實國家農林開發等生產建設活動水土流失防治標準,嚴格按照標準監管。建立健全農林開發等生產建設活動的協同管理機制,強化農林開發等生產建設活動的水土流失預防和治理。(省自然資源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水利廳、省農業農村廳、省林業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創新和完善監管方式。推動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全鏈條全過程全覆蓋監管。持續做好水土保持遙感監管,提升遙感監管的精度和效率,對疑似違法違規圖斑精準定性,對認定的問題依法查處。全面推行信用分級分類監管機制和失信懲戒機制,以生產建設單位和水土保持方案編制、設計、施工、監理、驗收報告編制等參建單位及從業人員、咨詢專家為重點,嚴格落實水土保持信用監管“重點關注名單”和“黑名單”制度,按照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將信息實時報送省公共信用信息平臺,強化信用評價結果運用,實施聯合懲戒。推動開展水土流失損害賠償鑒定評估工作,為落實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加大對生態破壞行為的懲治力度提供支撐。加強“智慧水保”平臺建設,以遠程監管、移動監管、預防預警為特征的非現場監管為主要內容,深入推進“互聯網+監管”,積極推行基于企業自主監控的遠程視頻監管。(省水利廳、省發展改革委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強化部門協同監管。按照“管生產、管建設、管行業必須管水土保持”的原則,建立健全水土保持工作主管部門與生產建設項目行業主管部門的高效溝通和協同管理機制,共同做好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行業管理和指導。依托江西省電子政務共享數據統一交換平臺,推進人為水土流失監管信息數據共享、業務協同、違法線索互聯、案件通報移送,加強水土保持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與檢察公益訴訟協作,充分發揮司法保障監督作用。健全與紀檢監察機關溝通機制,及時將發現的黨員干部和公職人員涉嫌違紀違法問題線索移送紀檢監察機關處理。準確把握從嚴管理監督和鼓勵擔當作為的內在統一關系,用好問責利器,既防止問責乏力,也防止問責泛化。暢通水土保持公眾監督和舉報渠道,充分發揮社會公眾對水土保持的監督作用。將水土保持生態環境損害納入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和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加強水土保持監管能力建設,提高監管專業化水平和現代科技手段應用能力,保障必要的經費和裝備投入。(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公安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水利廳、省農業農村廳、省審計廳、省能源局、省林業局、省稅務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九)壓實企業責任。生產建設單位應依法履行水土保持主體責任,嚴格落實水土保持“三同時”(水土保持設施應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要求。建立水土保持有關制度,依法開展水土保持監測、監理和設施自主驗收,加強項目參建各方管理。落實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措施后續設計要求,在招標文件和施工合同中明確水土流失防治任務和投資。嚴格落實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大力推行綠色設計和綠色施工,按照批準的后續設計進行施工,全面落實生產建設項目表土資源保護,嚴控用地范圍和地表擾動,嚴禁濫采亂挖、亂堆亂棄,嚴格履行變更程序,強化廢棄土石渣的綜合利用,鼓勵生產建設單位協調地方對廢棄土石渣調配使用,最大限度減少人為水土流失防治規模。生產建設項目主管部門要有針對性加強行業指導。(省水利廳、省交通運輸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自然資源廳、省農業農村廳、省能源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持續推進重點區域水土流失綜合治理
(十)全面提升小流域綜合治理成效。以水土流失重點治理區為重點,全面開展小流域綜合治理,建立政府負責、部門協同的小流域綜合治理建設機制,縣級政府應明確相關部門的責任,以流域水系為單元,結合鄉村振興、農村水系連通、農村人居環境整治、中小河流治理、生態修復治理等,編制生態清潔小流域建設規劃,整村、整鄉、整縣一體化推進,每年建設生態清潔小流域30條以上。(省發展改革委、省鄉村振興局、省財政廳、省水利廳、省自然資源廳、省農業農村廳、省林業局、省生態環境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一)大力實施坡耕地水土流失綜合治理。聚焦耕地保護、糧食安全、面源污染防治,鞏固糧食主產區地位,大力推進坡耕地水土流失綜合治理,提高建設標準和質量。將緩坡耕地水土流失治理與高標準農田建設統籌規劃、同步實施。因地制宜完善田間道路、坡面水系等配套措施,提升耕地質量和效益。統籌協調河湖岸線保護與農業開發利用的關系,切實保護河湖生態系統。(省水利廳、省農業農村廳、省自然資源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二)扎實推進崩崗綜合治理。認真開展崩崗風險評估,根據風險等級高低扎實有序推進崩崗治理。強化部門協同,結合鄉村振興、流域生態綜合治理和生態產業發展等,實現崩崗區域山水同治,治理后形成的可以長期穩定利用的耕地,按程序納入耕地占補平衡管理。積極引導社會力量參與崩崗治理,開展生態修復規模達到10公頃以上的,允許由生態保護修復主體依法依規在市、縣域范圍內取得不超過生態修復面積10%的新增建設用地,從事旅游、康養、體育、設施農業、文化教育、光伏等產業開發;其中修復規模60%以上為林(草)地的,可依法依規利用不超過3%的修復面積,從事林業、農業、旅游業等生態產業開發。(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鄉村振興局、省林業局、省自然資源廳、省水利廳、省農業農村廳、省生態環境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持續提升水土保持管理能力和水平
(十三)健全水土保持規劃體系。編制或修訂省、市、縣三級水土保持規劃,以水土保持率目標值為統籌,明確各階段的水土流失防治目標和任務,推進上中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協同治理,跟蹤做好規劃實施監測評估工作。(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自然資源廳、省水利廳、省農業農村廳、省林業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四)完善水土保持工程建管機制。創新水土流失重點治理工程組織實施方式,建立競爭立項機制。積極推行以獎代補、以工代賑等建設模式,引導和支持企業、專業合作社、大戶等參與水土保持工程建設,對政策落實成效顯著、示范作用明顯的縣,安排下年度項目和資金時適當傾斜;對工作推進不力、問題較多的縣,下年度減少直至取消資金安排。建立健全工程、林草、耕作、封育等措施建后管護制度,按照“誰使用、誰管護”和“誰受益、誰負責”的原則,明確管護主體,落實管護責任。探索建立工程運行維護費用政府和受益主體分攤機制。(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自然資源廳、省水利廳、省農業農村廳、省鄉村振興局、省林業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五)加強水土保持目標責任考核。建立健全各級政府水土保持目標責任制和考核獎懲制度,強化考核結果運用,將考核結果作為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及責任追究、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的重要參考。對水土保持工作中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予以表彰和獎勵。(省委組織部、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水利廳、省審計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六)提升水土保持監測能力。優化全省水土保持監測站網布局,構建以監測站點為基礎,常態化動態監測為主,定期調查為補充的水土保持監測體系,建立水土保持監測數據共享機制。出臺江西省水土保持監測站網管理辦法,健全運行機制,明確省、市、縣三級責任。為覆蓋全省國家水土保持三級區劃及侵蝕類型、服務水土流失動態監測和生態功能效益評價,新建和升級改造一批監測站點,落實建設投資和管理運行經費。開展水土保持監測設備計量工作,保證監測數據質量。按年度常態化開展全省水土流失動態監測,及時定量掌握全省水土流失狀況、防治成效及水土保持率變化。結合管理需求,深化拓展監測成果分析評價。(省發展改革委、省水利廳、省財政廳、省市場監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七)深化水土保持科技創新。建設水土保持大數據庫,整合水土保持監管、治理、監測等數據庫。開發土壤侵蝕預測、人為水土流失風險預警等模型,構建水土保持數字化場景,推進遙感、大數據、云計算等技術與水土保持深度融合,加快構建智慧水土保持應用體系。依托各類省級科技計劃項目和省水利科技項目等,加強水土保持基礎研究和技術攻關,進一步暢通科技成果轉化通道,促進先進水土保持技術的轉化和應用。布局建設水土保持領域省重點實驗室。加強水土保持野外科學觀測研究站、科研基地等科技創新平臺的建設和運行,爭取納入國家、部委野外科學觀測研究站網絡。(省發展改革委、省教育廳、省科技廳、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省水利廳、省農業農村廳、省林業局、省氣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保障措施
(十八)加強組織領導。堅持和加強黨對水土保持工作的全面領導,構建黨委領導、政府負責、部門協同、全社會共同參與的水土保持工作格局,建立省級負總責、市縣鄉抓落實的工作機制。各地要將水土保持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研究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確保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落到實處。
(十九)強化統籌協調。建立健全省、市、縣三級水土保持工作協調推進機制,強化協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統籌推進水土保持工作,研究解決重要問題。水利部門要切實履行主管部門職責,發揮好牽頭組織和統籌協調作用,強化流域管理機構統一規劃、統一治理、統一管理,加強跨區域水土流失聯防聯控聯治。發展改革、財政、自然資源、生態環境、農業農村、林業、交通運輸等部門要各司其職,加強政策支持協同,確保水土保持重點任務落實。
(二十)加大投入力度。各地要多渠道籌集資金,用好地方政府專項債等政策,保障水土保持投入。在不新增政府隱性債務的前提下,綜合運用產權激勵、金融扶持等政策,主動對接金融機構,積極爭取貸款期限、利率和金融服務等方面優惠措施,支持引導社會資本和符合條件的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開展水土流失治理。鼓勵和引導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以捐贈、資助等形式參與水土保持工作。加大對贛州建設全國水土保持高質量發展先行區的支持力度,努力打造全國示范樣板。
(二十一)加強宣傳教育。創新普法方式和手段,廣泛開展形式多樣、鮮活生動的水土保持普法宣傳,強化以案釋法、以案示警,引導全社會強化水土保持意識。豐富水土保持培訓教材和中小學讀物,以科技館、自然風景區等科普教育場所為載體,加大科普宣傳和文化建設力度,積極打造江西特色水土保持科普品牌。高標準開展國家水土保持示范創建,創建一批示范縣、科技示范園和示范工程。加強南昌工程學院、江西農業大學、江西水利職業學院、省水利科學院等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水土保持學科建設,培養水土保持科技創新團隊及拔尖復合型人才。開展水土保持行業職業技能競賽,加強從業人員隊伍建設,提升從業人員能力和水平。促進國際國內合作和學術交流活動,持續擦亮江西水土保持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