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是溺水事故的易發、高發期,為嚴防學生溺水事故發生,落實管理責任,確保安全工作層層有人抓,事事有人做,防患于未然,杜絕或盡量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確保學生生命安全,制定本制度。
一、高度重視,充分認識青少年安全工作的極端重要性
要從維護家庭幸福和社會和諧穩定的高度出發,增強責任感、使命感,堅決克服畏難情緒,消除麻痹思想。要按照“屬地管理”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牢固樹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加強場村的聯系和協作,根據轄區內的水域特點,明確監管責任,加強安全監管。要組織和動員全社會力量,共同做好青少年游泳安全教育與管理工作,扎實把防范青少年溺水安全責任落到實處。
二、多方聯動,全面開展水域安全專項排查整治行動
(一)建立健全場政府領導、部門聯動、社會關愛的聯動聯防機制。場防溺水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切實根據職責落實責任,組織協調轄區內村經常性、廣泛深入開展溺水事故多發的河流、水庫、池塘、建設工地水坑等水域的安全檢查,加強水域管理。要責令建筑責任單位及時填埋廢棄坑洼,及時在危險水域設置安全警示標牌,設立安全隔離帶、防護欄等設施,消除可能造成青少年溺水事故的安全隱患。要落實水域安全監管責任區,建立巡查制度,開展安全巡查,及時發現險情、及時勸阻、及時施救。要設立舉報電話,發動全社會積極參與排查安全隱患水域。
(二)領導小組辦公室要組織協調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社會團體,通過開展豐富多彩的青少年青少年文藝體育活動,積極創造條件指導廣大中小學青少年熟練掌握游泳技能和自救方法。
三、加強宣傳,努力營造全場防范青少年溺水的宣傳聲勢
加強防溺水安全宣傳教育活動,特別是要做好學齡前兒童、中小學生、“留守兒童”、進城務工人員子女等重點對象的安全宣傳教育。各責任干部要再次提醒青少年監護人切實履行監護人責任,尤其是在暑假、節假日期間加強對孩子防溺水的監護;并反復告誡青少年不得私自到江河、湖泊、溪潭、水庫、廢棄坑洼、建設工地坑洼游泳、嬉水;不擅自結伴游泳,不在無家長帶領的情況下游泳,不到不熟悉、無安全設備和無救護措施的水域游泳。發現同伴溺水時應立即尋求救援,不盲目下水自行營救,避免因盲目施救導致溺亡事故發生。
四、落實責任,嚴格執行安全管理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
(一)切實加強預防青少年溺水工作是我場全體干職工的責任和義務。要按照“條塊結合、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和“誰主管、誰負責”及“一崗雙責”的要求,建立健全預防青少年溺水安全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格局。
(二)要加強督導檢查,確保預防青少年溺水安全工作機制健全、任務明確、措施到位;對各種突發事件和異常情況要迅速組織力量妥善處理。
(三)要嚴格信息報告制度,及時如實上報相關情況,不得瞞報、漏報、遲報。對發生安全事故的,要按照“四不放過”原則,加強責任追究,對因責任不落實、工作不到位造成青少年溺水事故多發的事件,要依法嚴肅追究責任領導和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五、安全責任追究
(一)對玩忽職守、疏于管理,造成安全事件發生,情節較輕的,對直接責任人,進行批評教育,扣除一定的獎金或工資。
(二)造成重大事件,情節特別嚴重的,要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2022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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