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促進高校畢業生來龍留龍就業創業若干措施》
為深入實施人才強市戰略,進一步促進高校畢業生(含技工院校預備技師班畢業生、高級工班畢業生,下同)來龍留龍就業創業,為建設革命老區高質量發展示范區提供強大人才支撐,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鼓勵高校畢業生來龍求職就業。畢業2年內的龍南市外高校畢業生到龍南參加園區企業招聘并被成功錄用的,按龍南市外省內每人300元、省外每人500元給予一次性求職交通補貼。通過盤活現有人才公寓或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建設“青年人才驛站”,為來我市企業求職的高校畢業生提供最長7天的免費住宿。(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委人才辦、市住建局、市財政局、團市委)
二、落實高校畢業生生活補貼。全面實施無門檻落戶,對畢業2年內的高校畢業生落戶龍南城鎮區域(含龍南本地戶籍),與園區企業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首次在市域內繳納社保的,按全日制博士、碩士、本科及大專畢業生最高可分別給予每人生活補貼合計5萬元、3萬元、2萬元、1萬元,補貼分3年發放,社保每繳滿1年發放一次。(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財政局、市公安局)
三、加大住房保障力度。根據《龍南市人才公寓管理辦法》相關規定,人才公寓按人才住房使用規定面向行政事業單位人才出租,參照保障性住房的優惠標準收取租金。被中心城區各級機關事業單位正式錄用、聘用且無購(建)房記錄的高校畢業生,工作滿3個月以上,即可申請享受配建了人才住房的開發性房源項目及國有平臺指定房源購房優惠,最高不超過同等地段商品房價格的80%。高校畢業生成功入職符合申報“新圳花苑”人才住房條件的龍南招商引資企業,可根據《關于印發〈龍南招商引資企業租購“新圳花苑”人才住房管理辦法〉的通知》(龍開辦發〔2019〕8號)相關規定,由招商引資企業按申報流程申請租賃或購買“新圳花苑”人才住房。引進的高層次人才享受《贛州市人才政策清單(2023年修訂版)(贛市才字〔2023〕9號)》中的住房優惠政策。博士、碩士、本科畢業生可享受《贛州市住房公積金人才優惠政策(試行)(贛市公管委字〔2021〕3號)》規定的不同檔次公積金人才優惠政策。(責任單位:市住建局、市財政局、市委人才辦、龍南城控集團、龍南旅發集團、龍南建控集團、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龍南分中心)
四、開發政策性崗位。發揮黨政機關和國有企事業單位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的示范帶動作用,加大公務員、事業單位、“三支一扶”、國有企業人員等招考力度,每年事業單位招聘考試中拿出不低于50%的崗位供應屆畢業生報考。鼓勵高校畢業生等青年參加就業見習,企事業單位招聘臨時輔助性崗位人員時,安排一定數量或比例的崗位,同等條件下優先招聘就業見習人員。(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委組織部、市委編辦、市國資服務中心)
五、擴大企業吸納規模。每年從全市重點企業中征集一批面向高校畢業生的優質崗位,由市人社部門匯總后公開發布,并為符合職稱考核認定條件的大學畢業生開放“綠色通道”。對我市園區企業新招錄畢業5年內的高校畢業生,按全日制碩士、本科、??茖W歷分別給予企業每人每年不高于10000元、5000元、3000元的吸納就業補貼,就業滿一年后申請,最多連續享受3年。對贛州市屬(含駐贛州市、各縣市區)高校畢業生畢業年度內到園區企業頂崗實習的,給予畢業生每人每月300元的生活補助,補貼期限不超過6個月。(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財政局、市工信局、市商務局)
六、支持自主創業。對在我市創辦企業或者從事個體經營且穩定經營1年以上的在校生或畢業5年內的高校畢業生,給予5000元的一次性創業補貼,補貼資金從就業補助資金中支出。加強創業資金扶持,具有大專以上學歷的個人創業可申請最高不超過30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創辦小微企業且符合條件的可享受最高不超過600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對申請10萬元及以下創業擔保貸款的大學生,因創業不利還款暫有困難的,可由“無還本續貸”或由擔保基金先行墊付,解決續貸周轉問題。對畢業學年有就業創業意愿并積極求職創業的困難家庭高校畢業生,給予每人一次性1000元的求職補貼,補貼資金從就業補助資金中支出。(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財政局、市金融服務中心)
七、打造創業孵化平臺。鼓勵各類市場主體、各高校建設大學生創業孵化基地,以高校畢業生為創業主體,聚集大學生創業人才隊伍,孵化培育廣大青年大學生自主創業帶動就業。根據《關于印發〈贛州市創業孵化基地建設實施細則〉的通知》(贛市人社發〔2018〕11號)相關規定,加大資金扶持力度,對入駐企業、個人在創業孵化基地發生的物管費、衛生費、房租費、非生產性水電費等進行補貼。對評選認定為縣級、市級創業孵化示范基地的,分別給予每個示范基地30萬元、50萬元的一次性獎補,補貼資金從就業補助資金中支出。(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發改委、市教科體局、市科創中心)
八、落實稅收優惠政策。根據《關于進一步支持和促進重點群體創業就業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9〕22號)和《關于延長部分扶貧稅收優惠政策執行期限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國家鄉村振興局公告2021年第18號)要求,2019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對企業招用符合條件高校畢業生,并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且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自簽訂勞動合同并繳納社會保險當月起,在3年內按實際招用人數予以定額(每人每年7800元)依次扣減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業所得稅優惠。對畢業年度內個人創業的高校畢業生,符合條件的自辦理個體工商戶登記當月起,在3年(36個月)內按每戶每年14400元為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個人所得稅。(責任單位:市稅務局、市人社局、市財政局)
九、鼓勵靈活就業。促進數字經濟、平臺經濟健康發展,加快推動網絡零售、移動出行、網絡直播、線上教育等行業發展,圍繞發展新職業、新業態提供職業技能培訓服務,支持高校畢業生通過臨時性、非全日制、季節性、彈性工作等形式實現靈活就業。加強新就業形態勞動權益保障,靈活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可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對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靈活就業的,按規定給予最長不超過2年的社會保險補貼,補貼標準原則上不超過其實際繳費的2/3,補貼資金從就業補助資金中支出。(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財政局)
十、發揮人力資源市場配置作用。鼓勵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為高校畢業生留龍就業創業提供免費服務,對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成功為園區企業輸送10人以上,與本市企業簽訂1年(含1年)以上期限合同且穩定就業6個月以上的,按每人500元標準給予機構一次性勞務派遣補貼,所需資金贛州市財政給予30%補貼,龍南市財政給予70%補貼。(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財政局)
十一、優化就業創業服務。為市屬(駐市)院校選派駐校就業服務專員,收集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意向和企業招聘需求,促進供需雙方精準對接。依托贛州市人力資源市場智能化招聘平臺,為高校畢業生提供24小時不斷線的招聘信息查詢、政策法規查詢、個人簡歷投遞等功能。強化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實名制幫扶,確保學生畢業后、就業前的就業服務工作不斷檔?!?/span>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教科體局、市屬(駐市)院?!?/span>
以上措施,所需資金除贛州市級補助外,其余資金由市財政統籌解決。本措施自印發之日起30日后施行,執行至2025年5月17日,由市委人才辦、市人社局會同相關部門負責解釋。大學畢業生士兵和駐市部隊非現役文職人員分別納入第1條、第3條政策享受范圍。補貼事項納入“親清贛商”惠企政策兌現平臺和惠企政策兌現專窗受理,實現補貼“即申即享”。本措施與現有人才、就業政策不一致的條款,按照“從優不重復”的原則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