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視察江西、贛州時重要講話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加快推進政府職能轉變,持續深化“放管服”改革,全力提升政務服務水平,努力為辦事群眾提供高效便捷的政務服務,提高企業群眾滿意度。
二、基本原則
(一)自愿申請。所有來辦理事務的群眾,如果需要幫辦代辦,均可就相關政務服務事項在幫辦代辦服務窗口向幫辦代辦人員提出申請。
(二)無償服務。幫辦代辦服務,除法律、法規明確規定必須由群眾交納的費用外,不收取任何幫辦代辦服務費用。
(三)協同聯動。窗口服務人員接受委托后,對涉及多個部門的關聯事項,實行首辦負責制,梳理優化服務流程,為群眾提供優質高效的服務。
三、運行流程
(一)咨詢告知。申請對象可通過電話或現場等途徑向幫辦代辦服務機構(龍南市本級幫辦代辦服務點、鄉鎮幫辦代辦服務站、村幫辦代辦服務點)政策咨詢、申請幫辦服務、提出投訴建議等,工作人員一次性告知委托幫辦代辦事項所需的申報材料及流程,并提供政策解答和引導、輔導辦事群眾的服務。
(二)授權委托。群眾或企業填寫幫辦代辦服務申請受理單,并按照要求提供規范的申請材料。
(三)開展幫辦、代辦。對群眾、企業提出的幫辦、代辦要求,可現場辦結的即時處理;無法現場答復的進行任務分解,分送至各責任部門窗口或上報到上一級幫辦代辦機構。各責任部門窗口在承諾時限內辦結事項后,向幫辦代辦服務機構反饋辦理結果(文件批復或證照),由幫辦機構統一反饋申請人。
(四)協調辦理。對涉及多部門聯合辦理的事項,確定一個牽頭部門或窗口,市行政服務中心或各鄉鎮綜合便民服務中心動態督辦。對審批權限在上級部門的,由幫辦代辦服務機構逐級上報,并負責跟蹤辦理情況。
(五)跟蹤反饋。建立幫辦代辦臺賬,并全程做好幫辦代辦的協調跟蹤,對服務進度進行催辦、督辦,實時掌握幫辦進展情況。
(六)評價歸檔。幫辦任務完結后,及時進行電話回訪,記錄企業和群眾對幫辦代辦的服務評價,評價不滿意的也要記錄在案,針對不滿意問題進行解決,再次回訪,規范歸檔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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