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府字〔2024〕10號
關于印發
《桃江鄉農民建房執法監管暫行辦法》
的通知
各村委會、鄉屬各單位:
根據省、市、縣農民建房相關管理要求,為充分落實新時代加強農民建房執法工作的重大意義,做到農民建房執法責任不缺位、工作不斷檔、力度不減弱,結合我鄉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現將《桃江鄉農民建房執法監管暫行辦法》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桃江鄉人民政府
2024年8月3日
桃江鄉農民建房執法監管暫行辦法
一、目標與原則
目標:規范農民建房活動,確保建房過程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要求;防止非法占用耕地,保護有限的土地資源;保護生態環境,減少因不當建房造成的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確保建筑質量及居住安全,提高農民生活質量。
原則:依法行政:一切建房活動必須遵守現行法律法規,不得擅自變更或超越法律規定;公開透明:建房審批流程、結果及相關信息應及時向社會公開,接受公眾監督;服務導向:建房管理工作的開展應以服務農民為中心,簡化流程,方便群眾辦事;預防為主:加強對建房前的指導和服務,從源頭上預防違法違規行為的發生;綜合治理:結合法律手段、經濟手段和行政手段,多管齊下解決建房管理中出現的問題。
二、組織機構
(一)桃江鄉農民建房管理委員會:
成立由鄉政府主要領導擔任主任,分管領導擔任副主任的管理委員會,成員包括鄉政府相關部門負責人(農業農村辦、綜合行政執法大隊、自然資源辦等),負責統籌協調各相關部門職能,監督政策執行情況,定期召開工作會議,研究解決重大問題。
(二)日常工作小組:
在鄉政府、鄉農民建房管理委員會指導下,設立由相關站所工作人員、各村委代表組成的日常工作小組,負責日常建房審批“五到場兩公示”的實施、監督、檢查和技術支持建房工作,確保各項規定得到有效落實。
三、法規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江西省農村村民自建房管理辦法》《贛州市農村村民住房建設管理辦法》《關于印發龍南市農村宅基地審批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等相關地方性法規和規章制度執行。
四、建房審批流程
(一)申請提交:
農民需向所在村民小組、村級組織提交建房申請書及相關材料。必須提供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證明、土地使用權證明、設計方案等。
(二)材料審核與現場勘查:
村民小組收到申請后,應提交村民小組會議討論,并將申請理由、擬用地位置和面積、擬建房層高和面積等情況在本小組范圍內公示。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村民小組將農戶申請、村民小組會議記錄等材料交村級組織審查。村級組織重點審核材料是否真實有效、擬用地建房是否符合村莊規劃、是否征求了用地建房相鄰權利人意見等。審查通過的,由村級組織簽署意見,報送鄉鎮政府。鄉農民建房管理委員會收到申請后,立即組織相關部門進行現場勘查,農業農村部門負責審查申請人條件、擬用地是否符合宅基地合理布局要求和面積標準,宅基地和建房(規劃許可)申請是否經過村組審核公示等。自然資源部門負責審查用地建房是否符合國土空間規劃、用途管制要求,其中涉及占用農用地的,應在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后,核發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涉及林業、水利、電力等部門的要及時征求意見。
(三)核發《規劃批準書》《農村宅基地批準書》
根據各部門聯審結果,提交鄉黨政聯席會審批討論,討論通過的,核發《規劃批準書》《農村宅基地批準書》。
對不符合條件的申請,電話、現場或書面告知申請人不予批準的理由,并提供必要的指導幫助。
五、執法監管
(一)巡查機制:實施定期與不定期相結合的巡查機制,及時發現并制止違法違規建房行為。定期巡查至少每月一次,不定期巡查根據實際需要靈活安排。
(二)公眾監督:鼓勵公眾參與監督,設立舉報熱線,加大監督力度。
舉報熱線:0797-3551110
六、法律責任
(一)違規處理:對于未經批準擅自建房的行為,依法予以拆除,并追究相關人員法律責任。加強對違法建筑者的法制教育,增強其法律意識。
(二)處罰措施:對于屢教不改者,除依法拆除外,還將加大處罰力度,如罰款、列入失信名單等。
七、信息公示與反饋機制
(一)信息公開:定期公布審批結果、違規案例等內容,接受社會監督。設置線上線下意見反饋渠道,如意見箱、電子郵件等,收集民眾建議,持續優化管理制度。
(二)意見反饋渠道:
電話:0797-3551110
電子郵箱:Tjxzf-110@163.com
本辦法為暫行辦法,將在實踐中不斷完善和調整,以適應不斷變化的社會發展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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