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案》出臺背景
為有效減少環境污染,倡導文明新風,防止因煙花爆竹燃放引起火災、爆竹等安全事故的發生,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財產安全,維護社會安全穩定,根據《江西省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辦法》、《贛州市禁限放煙花爆竹管理規定》、《龍南縣禁限放煙花爆竹管理規定》等規定,特制定本方案。
二、《方案》的目標任務
通過開展禁放煙花爆竹,最大限度預防和減少春節、元宵期間因燃放煙花爆竹而造成的市容環境、空氣質量等各類污染,切實改善空氣環境質量,維護社會公共安全,營造良好的節日氛圍和文明城市形象,使廣大市民度過一個安全、健康、祥和、清新的傳統佳節。
三、《方案》的主要內容
1、加強宣傳,使禁放政策家喻戶曉。各村(社區)要通過張貼禁放公告、發放禁放公告宣傳單,利用村務公開群、宣傳欄、LED電子屏幕、音響、宣傳車等方式廣泛宣傳禁放政策、反面典型案例,使群眾認識到禁放煙花爆竹的重要性,家喻戶曉。
2、開展巡查、勸導工作。各村(社區)要組建巡查、勸導隊伍,在春節、元宵期間上街巡查、勸導群眾不得燃放煙花爆竹。特別是除夕、元宵當晚,要安排隊伍積極巡查、勸導,接到指令,要馬上到崗到位,不得推諉扯皮。同時各村(社區)要主動和網格單位溝通協調,形成合力,織密巡查網絡,切實做好勸導工作。
3、突出重點,嚴厲打擊。各村(社區)要針對燃放煙花爆竹的重點區域,陽明橋、龍南大橋、金龍大橋等區域安排專人駐守,配合好市公安、環保、城管等單位開展執法,對不聽勸導,私自燃放煙花爆竹的人員進行嚴厲打擊。
4、到崗到位,做好應急準備。春節、元宵期間值班的帶班領導要利用巡邏車,帶領值班人員開展好巡查、勸導工作。安排專人,接到指令后,立即采取應急措施,降低粉塵污染。同時鎮執法大隊也要安排巡查隊伍,做好應急準備,隨時開展勸導巡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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