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江西省2024年度省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公告》(以下簡稱《招聘公告》)安排,現將我廳所屬事業單位2024年度公開招聘入闈面試人員名單以及資格審查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入闈面試人員
詳見附件。
二、資格審查有關安排
(一)我廳資格審查采取現場審查復核方式進行。請入闈面試的考生于2024年5月2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攜帶資格審查所需材料到江西省退役軍人事務廳(南昌市紅谷灘區贛江南大道1266號)附屬三樓會議室進行資格審查,在規定時間內未按要求提供資格審查材料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二)資格審查有關重要事項
收到資格審查通知后,請考生保持手機暢通,并在指定時間到指定地點進行現場資格審查。
(三)資格審查材料主要包括:
1.身份證明材料:身份證、本人簽名確認的《報名登記表》。
2.學歷學位證明材料: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學信網下載的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和學位在線驗證報告,2024屆普通高校畢業生需提供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所學專業未列入《學科專業目錄匯編》的,可以選擇招聘崗位中的相近專業報考,其所學專業須與報考崗位要求專業的學科或專業學位類別相同,且主要必修課程基本一致,并在資格審核時提供招生簡章、畢業證書、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須畢業院校的教務處或研究生院蓋章)、畢業院校專業設置的說明等材料;國(境)外的學歷學位須提供相應證書和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如所學專業名稱和崗位要求不一致的,還須提供公證處翻譯的成績單。
3.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證明材料:
(1)“限應屆畢業生”崗位,除2024屆普通高校畢業生外,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即:國家統一招生的普通高校畢業生離校時和在國家規定的2年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檔案、組織關系等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畢業生)應提供檔案所在地出具的證明材料;
(2)崗位條件中要求相關專業執業資格證書或者職稱證書的,須提供相應證書;
(3)崗位條件中要求普通話水平的,須提供相應等級普通話水平證書。
4.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人員報考,需按干部人事管理權限在資格審查時提供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如委托他人代為資格審查,請提交授權委托書(需本人簽名)和委托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以上所有證明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原件驗后即退,復印件留檔)。
(四)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工作全過程,凡發現考生與公告崗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的,一經查實即取消面試和聘用資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對取消或放棄面試資格產生的面試人員空缺,從本崗位未入闈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進行遞補。遞補人員須通過資格審查后方能參加面試。無人可遞補時,將組織現有入闈人員面試。
(五)未盡事宜按《招聘公告》要求執行。
附件:入闈面試人員名單.xls
人事處
2024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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