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臺背景
根據《江西省網上中介服務超市管理暫行辦法》《江西省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標準(2022)年版》等有關規定,2022年6月6日我市印發《龍南市網上中介服務超市管理辦法(試行)》(龍府辦字〔2022〕43號),明確超市管理辦法的總則、部門職責、入駐管理、選取管理、服務管理、信用管理、監督管理、附則,總共三十五條內容。
二、主要內容
《辦法(試行)》主要包括以下八章內容:
第一章總則共5條,主要闡述了中介超市的相關概念及建設原則;明確中介超市按照“一個平臺、全省共用,一地入駐、全省通行,一處失信、全省受限,一體管理、分級使用”的原則,進行運營、服務和監管。明確使用財政性資金購買、政府集中采購目錄以外且未達采購限額標準的(市縣級50萬元以下)中介服務一律通過中介超市選取中介服務機構。
第二章部門職責共4條,主要闡述了我市級管理及運營機構、各級行業主管部門及各相關部門職責分工。
第三章入駐管理共5條,主要闡述了中介機構入駐條件、資質范圍及入駐流程。
第四章選取管理共7條,主要闡述了選取方式的種類分為擇優選取、競價選取、直接選取、隨機選取、其他選取等方式、業主采購中介服務的整個流程及中介機構參選過程需要回避的情形。
第五章服務管理共3條,主要闡述了中介服務機構與項目業主合作期間服務過程相關要求及中介超市運營機構服務內容。
第六章信用管理共3條,主要闡述了中介超市的信用評價機制及中介服務機構失信管理規定 。
第七章監督管理共5條,主要闡述了中介超市的投訴、咨詢、監督方式及處理方式。
第八章附則共3條,主要闡述了《辦法》的執行及解釋相關規定,并明確試用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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