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群眾信訪舉報轉辦和邊督邊改公開情況一覽表 (第二十四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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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受理編號 | 交辦問題基本情況 | 行政區域 | 問題類型 | 調查核實情況 | 是否屬實 | 辦結目標 | 處理和整改情況 | 是否辦結 | 責任人被處理情況 |
36 | D3JX202405310053 | 贛州市龍南縣臨塘鄉東坑村黔心(同音)旅游區售票處對面的養狗場,糞水直排化糞池流向東坑河,異味刺鼻。 | 贛州市龍南縣 | 水 | 經核實,舉報對象為何某養殖戶,位于龍南市臨塘鄉東坑村跳腳坑附近,該養殖戶曾養殖過生豬(退養前養殖母豬1頭、育肥豬25頭),已于2023年6月退出養殖。現場核實時,養殖欄舍內無存欄生豬,僅留有2只狗看家護院,周邊溪流干凈清澈,未發現糞水直排化糞池流向東坑河,且下游溪流采樣監測結果顯示水質達標,但留存在化糞池內的糞污還未清理干凈,現場能聞到異味。 | 部分屬實 | 將留存化糞池內的糞污清理干凈。 | 糞污已清理干凈。 | 已辦結 | 無 |
124 | X3JX202405310065 | 贛州市龍南市龍泉大道“蒙古包山莊”于2021年被龍南生態環境局以污染飲用水源地(桃江河)為名要求搬離,信訪人質疑為何距離較近的老市委黨校允許出租使用,距離水源地取水口不足20米的祠堂也未要求拆遷搬離,2016年開工建設的大口井水廠爛尾工程至今也未處理。 | 贛州市龍南縣 | 其他污染 | 經核實,舉報對象老市委黨校、蒙古包山莊(餐飲店)、塔下寺(信訪人稱為祠堂)坐落于桃江河塔下段南側,均位于2018年老城區棚戶區改造征遷范圍內;大口井水廠爛尾工程是龍南市采取滲濾取水工藝擴建5萬噸/日供水工程項目,2018年5月開始實施,目前處于停工狀態。 1.關于“蒙古包山莊于2021年被龍南生態環境局以污染飲用水源地(桃江河)為名要求搬離”問題,部分屬實。根據《龍南縣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環境安全隱患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龍府辦發〔2018〕55號),蒙古包山莊(餐飲店)、老龍南市委黨校、塔下寺均未納入整治范圍,未要求蒙古包山莊等搬離。蒙古包山莊因位于龍南市老城區棚戶區改造項目征遷范圍內,2021年12月龍南市與蒙古包山莊業主簽訂了《征收補償協議》,并支付了全部征收款項,該山莊已拆除。 2.關于“距離較近的老市委黨校允許出租使用”問題,不屬實。老龍南市委黨校于2018年簽訂征收補償協議,但由于新校區未建成,龍南市委黨校一直在該場所辦公,2022年底搬遷新址,2024年3月老龍南市委黨校資產由龍南市國資服務中心注資在龍南城控集團名下,目前閑置,不會對水源地環境造成污染。 3.關于“距離水源地取水口不足20米的祠堂也未要求拆遷搬離”問題,屬實。塔下寺為當地建筑文物,具有一定歷史價值,且非人居住房,不會對水源地環境造成污染,決定不予拆除。 4.關于“2016年開工建設的大口井水廠爛尾工程至今也未處理”問題,屬實。龍南市采取滲濾取水工藝擴建5萬噸/日供水工程項目,目前處于停工狀態,龍南市城管局作為建設單位正在依法依規處置,該項目不存在對水源地環境造成污染問題。 |
部分屬實 | 保護桃江飲用水水源地,防止環境污染。 | 加強對老市委黨校、塔下寺日常管理,防止新增違規建設項目。 | 階段性辦結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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