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設置 | 贛州市龍南生態環境局為贛州市生態環境局派屬機構,正科級。 | |||||
主要職責 | (一)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貫徹執行國家生態環境法律法規和基本制度,會同派駐地有關部門(單位)擬訂生態環境政策、規劃并組織實施,起草有關規范性文件規章,編制并監督實施重點區域、流域、飲用水水源地生態環境規劃和水功能區劃。 (二)牽頭協調派駐地環境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件的調查處理,指導協調派駐地突發生態環境事件的應急、預警工作,貫徹落實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協調解決有關跨區域環境污染糾紛,組織實施重點區域、流域生態環境保護工作。 (三)負責監督管理污染物減排目標的落實。落實各類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制度,承擔排污許可相關工作,落實上級下達的污染物總量控制指標,協調完成污染物減排任務,實施生態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負責應對氣候變化工作,承擔應對氣候變化及溫室氣體減排相關工作。 (四)配合提出生態環境領域財政性資金的使用意見,并配合有關部門(單位)做好生態環境領域財政性資金的組織實施和監督工作。參與指導推動循環經濟和生態環境保護產業發展。 (五)負責生態環境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監督實施大氣、水、土壤、噪聲、光、惡臭、固體廢物、化學品、機動車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會同派駐地有關部門監督管理飲用水水源地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監督河湖水生態環境保護與修復工作,負責排污口設置相關工作,組織指導城鄉生態環境綜合整治工作,監督指導農業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監督指導大氣環境保護工作,組織實施區域大氣污染聯防聯控協作機制。 (六)指導協調和監督生態保護修復工作。組織編制派駐地生態保護規劃,監督對生態環境有影響的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活動、重要生態環境建設和生態破壞恢復工作。落實各類自然保護地生態環境監管制度并開展監督執法。監督野生動植物保護、濕地生態環境保護、荒漠化防治等監督工作。指導協調和監督農村生態環境保護,監督生物技術環境安全,牽頭生物物種(含遺傳資源)工作,組織協調生物多樣性保護工作,配合做好生態保護補償工作。 (七)負責核與輻射生態環境安全的監督管理。參與核事故應急處理,負責輻射環境事故應急處理,組織開展輻射環境監測工作,監督管理放射源安全,監督管理核技術運用、電磁輻射、伴有放射性礦產資源開發利用的污染防治。 (八)負責生態環境準入的監督管理。依法對區域、流域的建設開發利用規劃及工業、農業等專項規劃提出生態環境保護方面的意見。 (九)負責生態環境監測工作。落實生態環境監測制度、規范及相關標準,組織實施生態環境質量監測、污染源監督性監測、溫室氣體減排監測、應急監測。組織對生態環境質量狀況進行調查評價、預警預測,組織建設和管理派駐地生態環境監測網和生態環境信息網。建立和實行生態環境質量公告制度、發布派駐地生態環境綜合性報告和重大生態環境信息。協調負責市生態環境技術服務中心分支機構隊伍建設和業務工作。 (十)配合做好中央、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協調督促做好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問題整改等工作。 (十一)負責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依法組織開展派駐地生態環境保護執法檢查活動,查處生態環境違法問題。開展行政復議、應訴等工作。協調負責市生態環境保護綜合執法支隊分支機構隊伍建設和業務工作。 (十二)開展生態環境科技發展工作,做好生態環境宣傳教育工作,開展生態環境對外合作交流,推動社會組織和公眾參與生態環境保護。 (十三)完成市生態環境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四)各縣(市、區)生態環境局與派駐地發改、工信、自然資源、住建、交通運輸、水利、農業農村、衛健、林業等部門的職責分工和工作機制參照市生態環境局與市級有關部門職責分工確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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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設機構 | 辦公室,生態環境保護督察辦公室,綜合協調股,自然生態保護股,水生態環境股,大氣環境股,機關黨組織,技術服務站,綜合執法大隊 | |||||
序號 | 內設機構 | 主要職責 | 依據 | 負責人姓名 | 聯系電話 | 辦公地址 |
1 | 辦公室 | 1、組織協調局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局政務公開、機關文電、檔案、密碼、印章、機要、保密、值班、公務接待(機關后勤服務)等工作,協調局領導公務活動; 2、擬訂局機關工作制度并監督執行,負責政務督查工作; 3、組織擬訂局機關年度工作計劃; 4、負責生態環境保護會議組織協調,起草綜合性會議文件和其他重要文件、報告、講話; 5、審核重要文件、公報、文獻,組織政務信息專報、人大代表建議及政協委員提案的分辦協調工作; 6、組織開展和協調綜合性調研及重大專題調研; 7、負責生態環境信息化、信息網建設和管理、信息安全、局門戶網站管理; 8、承擔局黨組日常事務工作;負責局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工作; 9、牽頭負責局機關深化改革、綜治(含掃黑除惡、學法普法)、績效、安全、宣傳(含意識形態)等工作; 10、負責生態環境信訪接轉工作; 11、負責機關工會、婦女、后勤管理工作; 12、負責局機關規范性文件等文稿合法性審查工作; 13、指導依法行政、普法、地方法規及司法銜接等工作,組織開展生態環境行政處罰、案件審核、行政復議、行政應訴、舉行聽證、刑事案件移交、組織案審會等工作; 14、負責生態環境保護行政執法的監督管理。牽頭指導實施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工作,依法推動組織相關職能部門開展生態環境公益訴訟; 15、負責生態環境行政處罰方面信用體系建設和科技產業(清潔生產)工作; 16、負責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宣傳教育工作,擬定并組織實施生態環境保護宣傳教育規劃,承擔新聞審核和發布; 17、負責生態環境輿情收集、研判、應對工作; 18、負責管理社會公眾參與方面的生態環保業務培訓,推動社會組織和公眾參與生態環境保護; 19、負責聯系法律顧問及對接工作; 20、負責機關效能和文明城市創建工作; 21、負責機構編制、干部管理、勞動工資、社會保障、專業技術資格與職務評聘等工作; 22、負責干部管理工作,承擔機構改革,公務員職務與職級并行工作; 23、負責生態環境系統行業表彰工作。承擔局機關及直屬單位年度考核工作; 24、抓好人才隊伍建設,統籌協調業務培訓工作; 25、負責生態環境系統行風建設、作風建設工作。參與局黨組日常事務工作; 26、負責局退休干部管理工作; 27、負責統一戰線工作; 28、承擔生態環境領域固定資產投資、財政性資金和中央專項資金安排和項目管理相關工作; 29、承擔局機關及下屬單位預算、決算、財務、基本建設、國有資產管理、政府采購、內部審計及規范津補貼工作; 30、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31、對口聯系市局辦公室、法規與宣教科、人事科、科技與財務科。 |
《贛州市生態環境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贛市辦字〔2019〕25號) | 葉春勝 | 0797-3512073 | 龍南市金水大道492號三樓301室 |
2 | 生態環境保護督察辦公室 | 1、承擔中央、省市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協調工作; 2、承擔中央、省市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組織協調工作,組織實施督察整改情況調度和抽查,負責督察問題線索移交、跟蹤案件銷號送簽、材料整理收集匯總上報等后續相關工作; 3、承擔局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問題整改工作領導小組日常工作; 4、承擔環委會領導小組日常工作(含污染防治攻堅戰等工作),起草綜合性會議材料 ; 5、承擔局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問題整改組織協調工作; 6、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7、協助“八大行動”及美麗龍南建設行動工作。 8、對口聯系市局生態環境保護督察辦公室及區域環境監察專員辦公室。 |
《贛州市生態環境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贛市辦字〔2019〕25號) | 鐘鈺 | 0797-3512179 | 龍南市金水大道492號三樓303室 |
3 | 綜合協調股 | 1、牽頭負責綜評、省考工作,負責美麗龍南建設行動日常工作; 2、負責環境統計、污染源普查和生態環境形勢分析等有關工作; 3、承擔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綜合協調和管理工作,提出實施總量控制的污染物名稱和控制指標; 4、實施生態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擬訂生態環境保護年度目標,負責生態環境保護目標年度考核工作; 5、負責“龍易辦”等營商環境工作(含窗口平臺服務); 6、擬訂并組織實施環境影響評價、排放管理措施、方案; 7、負責排污許可綜合協調和管理工作,組織編制和實施“三線一單”,負責從源頭準入到污染物排放許可控制預防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負責“兩高”項目清理; 8、組織開展區域空間生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根據權限審查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指導協調新建項目環境社會風險防范化解和“放管服”; 9、負責起草生態保護規劃(含“十四五”規劃)工作; 10、負責重大污染事故協調、聯絡工作; 11、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12、對口聯系市局綜合科(審批科)。 |
《贛州市生態環境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贛市辦字〔2019〕25號) | 廖超 | 0797-3573310 | 龍南市金水大道492號三樓309室 |
4 | 自然生態保護股 | 1、組織開展生態狀況評估,
指導生態示范創建; 2、組織制定各類自然保護地監管制度并監督實施,承擔自然保護地、生態保護紅線相關監管工作; 3、負責綠盾行動、礦山排查整治、生態文明、生態功能區考核、生態保護補償、園林城市相關工作; 4、協助負責美麗龍南建設行動和經開區國家級綜評、省級爭先創優考核工作; 5、牽頭組織實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含建設用地安全利用 、受污染耕地利用、重點企業用地調查); 6、負責土壤、地下水等污染防治和生態保護的監督管理,擬訂并監督實施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政策、規劃、標準、技術規范和土壤環境功能區劃; 7、負責監督防止地下水污染; 8、建立和組織實施土壤環境質量改善目標落實情況考核制度,開展土壤污染狀況詳查和污染地塊污染防治監督管理工作; 9、負責農業農村生態環境保護綜合協調工作,組織指導農村生態環境保護(含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監督指導農業面源污染治理工作,負責糧食安全(含食品安全)考核工作; 10、擬訂并監督實施固體廢物與化學品、重金屬污染防治政策、規劃、標準、技術規范,組織實施危險廢物經營許可管理制度; 11、負責固體廢物(含危險廢物)跨市轉移許可、有毒化學品進出口登記、新化學物質環境管理登記等工作; 12、負責重金屬總量控制(含減排)工作; 13、承擔市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土壤污染防治專業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14、牽頭負責爭資爭項和項目建設工作; 15、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16、對口聯系市局自然生態保護科(土壤生態環境科)。 |
《贛州市生態環境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贛市辦字〔2019〕25號) | 賴飛 | 0797-3512073 | 龍南市金水大道492號五樓504室 |
5 | 水生態環境股 | 1、負責水生態環境保護綜合協調有關工作,地表水生態環境監管工作、擬訂并監督實施地表水生態環境保護政策、規劃、標準、技術規范和水功能區劃; 2、牽頭組織實施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 3、組織測算并確定水環境容量,開展水環境承載力評估; 4、建立并組織實施跨界水體斷面水質考核制度,監督管理飲用水水源地生態環境保護工作; 5、負責入河排污口設置監督管理工作; 6、承擔水污染物總量控制具體工作(含減排); 7、組織擬訂并監督實施流域生態環境保護規劃、污染物排放標準及流域生態環境保護政策、規劃、標準、技術規范(含畜禽養殖規劃等); 8、組織協調流域生態環境監督管理工作(含東江流域、河長制相關工作); 9、參與流域內重大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牽頭開展流域水生態環境質量監測和流域內聯合執法; 10、牽頭負責長江經濟帶生態環境保護和高質量發展考核工作; 11、承擔市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水污染防治專業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12、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13、對口聯系市局水生態環境科(流域生態環境監督管理辦公室)。 |
蔡秀麗 | 0797-3573690 | 龍南市金水大道492號三樓305室 | |
6 | 大氣環境股 | 1、負責大氣、噪聲、光、化石能源等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擬訂并監督實施大氣、噪聲、光、化石能源等污染防治政策、規劃、標準和技術規范; 2、牽頭組織實施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 3、負責大氣污染物來源解析工作,指導編制城市大氣環境質量限期達標和改善規劃; 4、建立和組織實施大氣環境質量改善目標落實情況考核制度; 5、組織擬訂重污染天氣應對政策措施,組織協調大氣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承擔大氣污染物總量控制具體工作(含減排); 6、組織實施區域大氣污染聯防聯控協作機制,協調解決重大和跨區域的大氣環境污染問題; 7、負責對機動車污染物排放污染實行抽檢和統一監管,負責組織開展油氣回收綜合治理工作; 8、負責應對氣候變化工作,擬訂并監督實施控制溫室氣體排放、推進綠色低碳發展、應對氣候變化政策、規劃、制度和工作方案,承擔碳排放交易管理工作; 9、綜合分析氣候變化對經濟社會發展的影響,提出應對建議;組織開展應對氣候變化能力建設、宣傳工作; 10、負責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建設和管理有關工作; 11、負責排污權的有償使用和交易工作; 12、承擔市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大氣污染防治專業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13、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14、對口聯系市局大氣環境科。 |
《贛州市生態環境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贛市辦字〔2019〕25號) | 徐財春 | 0797-3527379 | 龍南市金水大道492號三樓311室 |
7 | 機關黨組織 | 1、負責局機關黨組織建設及黨風廉政建設工作。 2、指導局黨組織黨員領導干部民主生活會以及組織生活會; 3、負責機關紀律檢查工作,協調配合巡視、巡察有關工作; 4、負責局機關青年聯合會、共青團及老協(含關心下一代)等工作; 5、負責局機關精神文明建設等工作; 6、負責衛生城市創建等“三城同創”工作; 7、配合駐市局紀檢組工作; 8、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9、對口聯系市局機關黨委。 |
《贛州市生態環境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贛市辦字〔2019〕25號) | 張美健 | 0797-3512073 | 龍南市金水大道492號四樓403室 |
8 | 技術服務站 | 1、負責環境質量監測工作,科學分析環境質量狀況及發展趨勢; 2、負責環境執法監測及污染源監督性監測工作; 3、承擔應急監測任務,負責污染事件的調查監測; 4、負責環境質量、生態狀況等生態環境信息發布工作; 5、調查評估生態環境質量狀況并進行預測預警; 6、負責建立和實行生態環境質量公告制度,組織編報生態環境質量報告書; 7、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8、對口聯系市局生態環境監測科和技術服務中心、贛州生態環境監測中心。 |
《贛州市生態環境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贛市辦字〔2019〕25號) | 何敏 | 0797-3526360 | 龍南市金水大道492號五樓509室 |
9 | 綜合執法大隊 | 1、負責信訪調處回復工作; 2、牽頭做好環境應急管理工作; 3、負責企業監管、礦山巡查、飲用水源地保護巡查和環境執法工作; 4、協助做好督查工作; 5、負責在線監控日常工作; 6、負責安全生產(含核與輻射生態環境安全)工作; 7、負責環保督察信訪件核驗和銷號工作; 8、負責案件檔案管理工作; 9、協助做好經開區化工園區相關工作; 10、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它事項; 11、對口聯系市局綜合執法支隊。 |
《贛州市生態環境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贛市辦字〔2019〕25號) | 劉文平 | 0797-3529315 | 龍南市金水大道492號二樓202室 |
單位地址 | 龍南市龍南鎮金水大道492號 | 郵政編碼 | 341700 | |||
聯系電話 | 0797-3512073 | 辦公時間 | 法定工作日 上午 8:30-12:00; 下午 14:30-1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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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領導 | 鐘達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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