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南市統計局 王文琳
2024年9月13日,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表決通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的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這次《統計法》修改,對于新時代新征程統計服務高質量發展具有重要而深遠的意義。我們要深入學習貫徹新修改《統計法》,落實好防范和懲治統計造假弄虛作假責任,深化統計法治建設,提高源頭統計數據管控水平,進一步提升數據質量。
一、抓學習,筑牢依法治統思想防線
一是緊抓領導干部“關鍵少數”。積極推動黨委、政府會傳達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統計工作重要講話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意見》《辦法》《規定》《監督意見》《防范和懲治統計造假弄虛作假重要文件選編》等文件精神學習,以及統計違法案件通報,不斷增強各級領導干部防治統計造假的政治自覺和思想自覺。
二是抓好集中法治宣傳。利用國家憲法日、統計開放日以及統計年定報會議等重要時間節點,組織廣場集中宣傳,開展線上憲法與統計法知識競賽,全面推開上下聯動、點多面廣的群眾性統計法治宣傳活動。
三是推進統計法進黨校。將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統計工作重要講話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意見》《辦法》《規定》《監督意見》《選編》統計法律法規知識納入黨校培訓班次,提升領導干部和部門單位對統計工作重要性的認識,不斷增強各級各部門、統計從業人員和統計調查對象統計法律意識。
二、抓責任,嚴守統計數據質量
一是落實領導干部違規干預統計工作記錄制度。把如實記錄領導干部違規干預統計工作作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防懲統計造假弄虛作假重要批示指示的抓手,及時將國家統計局報告記錄相關規定報告黨委政府主要責任人,傳達各行業主管部門,對各類實施干預行為
二是落實統計數據質量責任制。建立健全“數責制”分片負責制,嚴格實施統計數據采集、數據處理、數據評估、數據發布等各環節質量管理和控制。重點做好重點行業、企業上報數據的統計、匯總、審核和上報工作,加強基層數據的審核和評估,切實從源頭上保障數據質量。
三是落實防懲統計造假、弄虛作假責任制。扭住“責任制”這個牛鼻子,依法推動各地各有關部門將防范和懲治統計造假、弄虛作假納入依法行政、依法履職責任范圍,切實加強對領導干部統計工作的考核管理,進一步壓緊壓實防治統計造假的領導責任、第一責任和主體責任、監督責任,通過全方位責任落實筑牢維護統計數據質量堅實防線。
三、抓協作,提升統計監督效能
一是加強與紀檢巡察監督的貫通協同。與紀委協商建立查處統計違法案件協調工作制度,暢通雙方問題線索受理、移送、通報、研判、反饋等環節辦理。與巡察辦制定建立巡察機構與統計局協作機制,明確統計機構積極向巡察機構提供統計相關問題和線索,向巡察辦提出對行業主管部門被巡察單位需巡察關注統計監督重點問題及工作建議,借力巡視巡察推動防懲統計造假走深走實。
二是做好專業協同檢查。通過日常報表查詢、部門數據比對、現場核查、調研走訪等方式開展數據質量核查發現的疑似問題,各專業股室要聯合統計執法監督股室指導相關調查對象強化數據審核,并對問題事項據實改正到位。在專業數據質量審核評估過程中,對拒不改正和違規干預統計數據報送的,按要求提交執法;在重點執法檢查、統計執法“雙隨機”抽查、交叉互查等執法工作中,根據檢查領域,抽調相關專業人員參與,形成橫向貫通聯動機制。
三是完善統計監督體系。積極與審計部門溝通協調,建立統計監督與審計監督協作機制,從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做好協同配合工作,推動統計監督與審計監督統籌銜接,有機貫通,形成監督合力。同時,推動黨委和政府將統計違法案件查處情況納入年度綜合考核指標,推動優化干部考核,落實統計造假“一票否決”。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