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南市應急管理局行政執法職責、執法人員、執法依據、執法程序公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條例》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龍南市應急管理局行政執法人員對違反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部門規章、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規程進行生產經營活動的生產經營單位及其有關人員的違法行為做出行政處罰?,F將龍南市應急管理局執法職責、執法人員、主要執法依據、執法程序和監督途徑等信息公示如下:
一、行政執法主體
龍南市應急管理局
二、行政執法職責權限
(一)宣傳、貫徹、執行國家的方針、政策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
(二)監督檢查,對企業、工廠等生產經營單位進行定期或隨機抽查的安全檢查,識別并督促整改潛在的安全風險和隱患。
(三)承辦群眾及社會各界安全生產方面的投訴、舉報案件的查處工作。
(四)事故處理,對生產安全事故進行調查、分析原因,并采取相應措施。
(五)行政處罰,對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中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依法進行處罰。
(六)承辦上級交辦或者其他部門移送的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違法案件。
三、執法人員
葉德義、唐宇梁、張文杰、王惟永、李籽璇、嚴仰先、黃俊欽、賴榮娜、張煌城、賴永東、鐘樂波、李生艷、鐘斌
四、行政處罰的種類
安全生產行政處罰的種類主要有以下幾種類型:
(一)警告。
(二)罰款。
(三)沒收違法所得。
(四)暫扣或者吊銷有關許可證件。
(五)限制開展生產經營活動、責令停產停業、責令關閉。
(六)安全生產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行政處罰。
五、主要執法依據
(一)法律
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
3.《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
4.《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
5.《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
6.《中華人民共和國礦山安全法》
(二)行政法規
1.《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條例》
2.《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
3.《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
4.《易制毒化學品管理條例》
5.《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
6.《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
7.《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
(三)規章
1.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監督管理辦法
2.安全評價檢測檢驗機構管理辦法
3.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
4.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定
5.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
6.安全生產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辦法
7.生產安全事故罰款處罰規定(試行)
8.安全生產監管監察職責和行政執法責任追究的規定
9.工貿企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與監督暫行規定
10.非煤礦礦山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實施辦法
11.金屬非金屬地下礦山企業領導帶班下井及監督檢查暫行規定
12.尾礦庫安全監督管理規定
13.冶金企業和有色金屬企業安全生產規定
14.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生產、經營許可辦法
15.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
16.危險化學品安全使用許可證實施辦法
17.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實施辦法
18.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監督管理辦法
19.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暫行規定
20.危險化學品登記管理辦法
21.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
22.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安全規定
六、執法程序
七、咨詢、監督和投訴途徑
(一)單位:龍南市應急管理局
(二)電話:0797—3511865
(三)信函咨詢:
郵寄單位:龍南市應急管理局
通信地址:龍南市行政中心7樓
郵政編碼:34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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