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山救援規程》解讀
近日,應急管理部印發了《礦山救援規程》(中華人民共和國應急管理部令第16號,以下簡稱《規程》)。為更好理解和落實《規程》,現就有關內容解讀如下。
一、《規程》制定背景和總體考慮
為了快速、安全、有效處置礦山生產安全事故,保護礦山從業人員和應急救援人員的生命安全,應急管理部組織有關單位和專家,以強制性行業標準《礦山救護規程》(AQ1008-2007)為基礎,經過認真研究、征求各有關方面和社會公眾意見、反復修改完善,形成《規程》,以部門規章的形式公布施行。總體有3個方面考慮:
一是適應新時代提升礦山救援能力的需要。《礦山救護規程》是礦山事故災害應急救援工作的基本規范,自2007年發布以來已經17年。進入新時代,黨中央、國務院對加強應急救援能力建設提出了新理念、新要求,科技進步和應急產業發展推動救援技術裝備達到了新水平,近年來事故救援實踐形成了一些更加科學的救援措施,有必要對現行規定作出相應改進,以適應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礦山救援工作需要。
二是加強和規范礦山救援工作的需要。《礦山救護規程》作為行業標準,在規范礦山救援工作、保護礦山職工生命安全、減少事故損失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但也存在偏重于技術性要求、礦山救援管理工作弱化、權威性不高、礦山企業和有關單位不夠重視等問題,為進一步加強礦山救援工作,有必要將《規程》從行業標準上升為部門規章管理,以更好發揮其作用。
三是完善應急救援法律法規體系的需要。《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礦山安全法》和《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條例》《煤礦安全生產條例》等法律法規對應急救援工作作了原則性規定,需要制定一部涵蓋礦山救援各方面工作、細化落實和準確執行上位法有關規定的部門規章,為礦山救援工作提供基本、全面的制度遵循。
二、《規程》基本框架和主要內容
《規程》共10章、172條,明確了礦山救援工作的指導原則和基本要求,從礦山救援隊伍、救援裝備與設施、救援培訓與訓練、應急救援一般規定、救援方法和行動原則、現場急救、預防性安全檢查和安全技術工作、經費和職業保障等方面對礦山救援工作進行規范。《規程》與《礦山救護規程》相比,主要修改內容如下:
一是踐行“兩個至上”的應急救援理念。明確礦山救援工作應當以人為本,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貫徹科學施救原則,全力以赴搶救遇險人員,確保應急救援人員安全,防范次生災害事故,避免或減少事故對環境造成的危害。
二是強化礦山企業應急救援工作責任。規定礦山企業應當建立健全應急值守、信息報告等規章制度,編制應急救援預案、組織應急救援演練、儲備應急救援裝備物資,對從業人員進行應急教育和培訓,全力做好礦山救援及相關工作。礦山企業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的礦山救援工作全面負責。
三是加強礦山救援隊伍建設管理。規定礦山救援隊應當加強標準化建設,并明確標準化建設的主要內容。提出礦山救援隊應當加強思想政治、職業作風和救援文化建設,強化職責使命教育,進一步規范隊伍日常管理、建立24小時值班制度等要求。
四是加強現場指揮和救援保障。規定礦山救援隊參加礦山救援工作,帶隊指揮員應當參與制定應急救援方案,在現場指揮部的統一調度指揮下具體負責指揮礦山救援隊的救援行動,遇到危及應急救援人員生命安全的突發情況時有權帶隊撤出危險區域。提出了救援保障基本要求,鼓勵隊伍加強自我保障能力。
五是補充礦山事故救援方法和安全措施。新增沖擊地壓事故、礦井提升運輸事故救援方法和行動原則,對救援聯絡信號和大口徑救生鉆孔措施進行規定。補充礦山救援隊參加排放瓦斯、啟封火區等安全技術工作以及封閉火區的安全措施,露天礦邊坡坍塌事故救援相關規定,采用手機定位、車輛探測、無人機等技術和設備進行人員搜救和安全監測預警。
六是加強礦山救援隊經費保障和應急救援人員職業保障。為保障礦山救援隊持續、健康發展,進一步明確關于礦山救援隊建設運行經費保障和應急救援人員職業保障方面的規定。
七是調整優化礦山救援基本裝備配備要求。增加了技術成熟、先進適用的便攜式氣體分析化驗設備、生命探測儀、泥沙泵、高壓排水軟管等新裝備,刪除了技術落后、適用性差的負壓氧氣呼吸器、高壓脈沖滅火裝置、爆炸三角形測定儀等老裝備,鼓勵采用新技術、新裝備。
三、推動《規程》貫徹落實措施
《規程》是礦山救援工作的基本規范,各有關方面應當共同發力,切實抓好《規程》的貫徹落實。
一是加強《規程》的宣傳培訓。組織出版發行《規程》單行本,組織專家編寫《規程》條文釋義材料,推出礦山救援典型案例。各地區有關部門、安全生產培訓機構、礦山企業以及礦山救援隊伍要結合實際,運用線上線下多種方法手段,組織開展專題培訓、宣傳教育、經驗交流等活動,推動礦山救援工作相關人員準確掌握和全面落實《規程》要求。
二是強化礦山企業責任落實。礦山企業要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負責貫徹落實《規程》要求,健全完善相關規章制度,加大應急投入,建強救援隊伍,加強應急演練,做好應急準備,切實提升本單位事故災害應急救援工作水平。
三是強化救援隊伍“學、用、行”。全國礦山救援隊伍要結合典型救援案例,認真學習、主動運用、嚴格執行新《規程》,確保每一名應急救援人員精準掌握《規程》要求,將救援理念、原則、方法貫穿于救援工作中,作為開展事故災害救援的基本遵循和行動指南,切實做到科學救援、安全救援、高效救援。
四是強化執行效果檢查評估。各級應急管理部門和礦山安全監察機構結合安全生產督查檢查、明查暗訪、各類專項行動和礦山救護隊標準化定級考核等活動,檢查評估《規程》落實情況和效果,加強督促指導和服務,推動《規程》落實落地和發揮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