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按照贛州市政府辦公室《贛州市安全生產重大事故隱患專項排查整治2023行動工作方案》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現制定龍南市安全生產重大事故隱患專項排查整治2023行動(以下簡稱專項排查整治)實施方案。
一、總體目標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上級黨政和市委、市政府關于安全防范決策部署,全面壓緊壓實企業主體責任、部門監管責任和黨委政府屬地責任,推動企業排查整改重大事故隱患的質量明顯提高,各有關部門發現問題和解決問題的意愿和能力水平顯著增強,各鄉鎮各有關部門統籌發展和安全能力顯著提升,重大事故隱患得到系統治理,重大風險防控取得明顯成效,實現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預防轉型,切實減少一般事故、有效遏制較大事故,堅決杜絕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為加快建設“強旺美福”明珠市營造安全穩定的社會環境。
二、重點內容
本次專項排查整治工作內容結合全市實際,以近年來全市各類事故教訓和薄弱環節為重點,突出抓好以下幾個方面工作落實。
(一)企業主體責任落實方面
以突出企業主要負責人主體責任落實為重點,在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規定的企業主要負責人七項職責的基礎上,重點要突出“五個方面”內容:
1.切實履行第一責任人責任。各生產經營建設單位主要負責人要依法組織建立并落實安全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在企業全面開展風險辨識,建立“一圖、一牌、三清單”(即繪制安全風險“紅橙黃藍”四色分布圖,根據四色圖對安全風險制作告知牌和風險管控責任清單、風險管控措施清單、應急處置措施清單),并對各類風險采取工程性措施和非工程性措施,實現有效管控。要全面組織開展隱患排查,對照本行業領域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組織開展對標自查自改。專項排查整治期間,高危行業企業主要負責人每月至少1次、其他行業企業主要負責人每季度至少1次帶隊全面檢查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整治情況,建立企業重大事故隱患臺賬,確保隱患整改責任、措施、資金、期限和應急預案落實到位,及時將隱患排查整治情況錄入江西省安全生產監管信息系統,并將重大事故隱患臺賬上報縣級行業主管部門。
2.切實強化企業管理團隊安全責任和技術支撐。各生產經營建設單位要在全面實施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從主要負責人到一線從業人員(包括勞務派遣人員、實習生等)安全生產崗位責任的基礎上,突出管理團隊安全責任落實,組織制定企業各分管負責人安全生產職責清單和本次專項排查整治任務清單,按規定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要通過購買專家指導服務等方式全方位、全過程辨識生產工藝、設備設施、作業環境、人員行為和管理體系等方面安全風險,強化對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整治的技術指導,確保隱患治理科學高效。
3.切實加強動火等危險作業風險管控。深刻吸取近年各地違規動火等特殊作業引發的事故教訓,加強電焊工等危險作業人員的崗前教育,督促其在進行電焊等作業時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要組織對動火等危險作業人員以及其他關鍵崗位人員進行1次全面排查,開展1次全員安全警示教育,未經安全培訓合格、未取得相關證照的特殊工種作業人員嚴禁上崗作業,明確“誰招請無證人員,誰負責任”的管理制度。要進一步嚴格動火等特殊作業審批管理,健全完善規章制度,嚴防風險研判不到位、審批管理不嚴格、違章操作、冒險作業等行為。在企業自查基礎上,各行業監管部門要對從事電焊作業人員進行全面摸排,建立安全管理臺賬,動態掌握外地取證或無證開展電氣焊作業人員情況,加強培訓教育。
4.切實抓實外包外租等生產經營活動風險管控。要明確生產經營項目、場所、設備租賃承包各方的安全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責任。要針對本企業生產經營項目、場所外包外租情況組織開展1次全面排查,重點檢查是否存在承包承租方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或者相應資質以及雙方未簽訂安全生產協議、安全生產管理職責不清等問題,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要堅決依法處理。要將外包外租等生產經營活動納入本企業安全生產管理體系,加強統一協調管理,定期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安全問題的及時督促整改。要將勞務派遣人員、靈活用工人員納入本單位統一管理,加強勞務派遣人員和靈活用工人員安全教育培訓,危險崗位要嚴控勞務派遣員工數量。
5.定期開展事故應急演練活動。要結合本行業領域突出風險和事故特點,年內至少組織開展1次事故應急演練(高危企業每半年至少1次),全面推行無腳本演練,特別要讓全體從業人員熟知安全逃生出口和應急處置措施,并及時進行總結評估,完善應急處置流程。定期排查應急救援物資、設備的配備及維護情況,并結合應急資源變化情況及時修訂企業應急預案。
(二)部門安全監管責任落實方面
1.細化制定專項整治方案。各負有安全監管職責和行業管理的部門要結合本行業領域突出事故風險和我市實際,制定各領域專項排查整治方案。
(1)道路交通安全方面。重點聚焦“兩客一危一貨一面”等重點車輛,高、中風險運輸企業和駕駛人,嚴厲打擊“三超一疲勞”、非法營運、違法載人、酒駕醉駕等違法違規行為,滾動排查道路風險,推進高、中風險運輸企業及重點風險隱患路段整治動態清零,對“人車路企”全面加強管控。
(2)消防安全方面。重點緊盯高層建筑、大型商業綜合體、?;髽I、家具企業、勞動密集型企業和醫院、養老院、幼兒園等重點場所以及“廠中廠”等多業態混合經營場所,排查整治生產經營場所違規住人、消防“生命通道”占用堵塞、電動車室內停放充電、違規設置易燃可燃彩鋼板等致災致死因素。
(3)建筑施工安全方面。重點排查整治施工企業“三類人員及特種作業人員無證上崗,“危大工程”管控不到位,施工現場臨邊洞口防護、警示標志設置等“三類事故”防范措施不落實,未批先建、肢解發包、轉包、違法分包、超資質承攬工程、無圖施工、任意壓縮合理工期等問題和違法行為。
(4)礦山安全方面。重點整治未按設計組織生產,地下礦山提升運輸設備檢測檢驗和日常運行管理不到位、隱蔽致災因素治理走過場、通風系統不完善不可靠進行作業、安全監測系統運行不正常不采取措施,以及采掘工作面空頂作業、頂板支護措施落實不到位,露天礦山未按規定進行邊坡穩定性分析和評價,尾礦庫擅自加高壩體、違規進行尾砂回采、未按規定檢測排水設施等突出問題。
(5)危險化學品安全方面。重點對氟化、液氯、過氧化、有機硅、液化烴儲罐等5類高危企業進行安全風險評估整治,排查整治重大危險源、重點監管工藝、易燃易爆、劇毒物料、裝置、設備、管線帶“病”運行和老舊裝置安全隱患,大型油氣儲存基地“四個系統”應用和智能化管控平臺建設不達標等突出問題,以及特殊作業環節風險研判不到位、審批管理不嚴格、違章操作、冒險作業等突出違法行為。
(6)工貿安全方面。重點排查整治鋼鐵、粉塵涉爆等行業“21項”重點隱患,有限空間作業中毒窒息及爆炸、鋼結構筒形倉、金屬熔融和吊運、煤氣作業以及使用危險化學品重點隱患。
(7)城鎮燃氣安全方面。重點排查整治燃氣管道違規占壓,違規設置氣瓶間,餐飲場所違規使用放置氣瓶、擅自安裝氣化設備和敷設管道,使用不合格的氣瓶、灶具、連接軟管和減壓閥,不安裝燃氣泄漏報警器或安裝位置不正確等問題。
(8)特種設備安全方面。重點排查整治長輸油氣管道、高壓氣瓶、化工制藥工業園區企業壓力容器、建設用起重機械、公共聚集場所電梯、客運架空索道、大型游樂設施、大型劇院舞臺設備等特種設備安全。
(9)農業生產安全方面。重點排查農業機械,漁業船舶,果園肥料發酵池、養殖場化糞池、儲存池、沼氣池,大中型沼氣工程、農村集中供氣工程、農村戶用沼氣建立的沼氣池,生產生活所涉的窖池、水井,以及農村建房開挖的孔樁等有限空間存在的隱患,強化群眾安全宣傳教育和風險防范意識。
其他負有安全監管職責和行業管理職責的部門也要分別抓好分管行業領域專項整治工作。其中,國家已出臺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的行業領域,要從現有判定標準中進一步聚焦提煉出本次整治的重點隱患;國家尚未出臺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的行業領域,要結合事故教訓和行業普遍認知,明確重點檢查事項,在專項排查整治方案中印發明確。
2.全面督促企業履職盡責。各有關部門要分片區、分行業組織開展生產經營建設單位主要負責人年度集中述職會或者約談會,督促企業落實“一報告、雙簽字”制度。要實行常態化提醒制度,在重點時段、敏感時期對重點企業主要負責人、重點車輛駕駛人等全覆蓋電話、短信提醒,督促其落實安全管理主體責任。要嚴格落實“一案雙罰”制度,對未按要求開展專項排查整治工作的生產經營單位,發現重大事故隱患等違法違規行為的,除對企業進行處罰外,也要對企業主要負責人進行處罰。
3.全面建立掛牌公示制度。全面摸排掌握生產經營單位概況和從業人數、主要風險、事故應急處置預案等情況,分級分類精準管理,明確監管部門、掛點領導、責任人員。按照企業監管層級,制作安全生產責任公示牌,將監管部門、掛點領導、責任人員等信息進行公示,并在企業醒目位置懸掛(樣式見附件1),已有公示牌的行業領域按本行業規范設置。責任單位原則上按照《龍南市安全生產職責規定》(龍辦發〔2022〕28號)和《關于轉發贛州市安委會關于進一步明確新行業新業態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的通知》(龍安辦字〔2022〕39號)中職責劃分進行明確。對尚未明確監管部門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或新行業新業態,由鄉(鎮)、行政村(社區)兜底,園區內企業由龍南經開區兜底。各鄉鎮、各行業監管部門可結合地方實際和部門分工,對具體實施方案進行細化調整,確保事有人管、責有人擔。各重點場所、重點企業、重點路段的安全包保責任人(掛點責任人)要深入包保(掛點)場所、企業、路段開展督導督查,督促相關責任單位嚴格落實安全管控措施。各有關部門要對本行業領域安全生產重點企業開展重點幫扶,提升本質安全水平。
4.嚴格事故隱患執法檢查。要切實提升基層監管執法人員業務能力培訓,6月30日前,各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部門要組織開展一次針對基層一線監管執法人員的安全生產專題培訓,強化重大風險、重大隱患和重點檢查事項等業務知識培訓。在企業全面自查基礎上,通過組織專項執法、專家購買服務等方式對風險隱患進行再排查。對企業重點違法違規行為,要綜合運用聯合懲戒、行刑銜接等措施,堅決防止違法違規行為“屢禁不止、屢罰不改、屢查屢犯”。對執法檢查中發現的重大事故隱患要當成事故處理,對企業排查隱患走過場、執法檢查發現問題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甚至發生事故的,一律依法給予頂格處罰,造成較大及以上事故的,嚴格依法追究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分管安全生產責任人刑事責任。進一步發揮新聞媒體參與,對隱患整改久拖不決或屢查屢犯的企業和安全生產行刑銜接等典型執法案例堅決予以曝光。專項排查整治期間,各行業監管部門要每季度至少報送1起安全生產典型執法案例(含危險作業罪)至龍南安委辦。建立健全安全監管執法責任倒查機制,對明明有問題卻查不出或查出后跟蹤整改不到位導致發生事故的,嚴肅追究執法檢查人員責任,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三)黨政領導和屬地責任落實方面
1.強化專項整治工作統籌。各鄉鎮、各行業監管部門要迅速研究制定本鄉鎮、本行業專項排查整治工作方案,主要負責同志要在5月下旬前親自組織召開專題會議進行動員部署;專項排查整治期間,黨政主要負責同志要定期聽取工作進展情況匯報,專題學習安全生產十五條硬措施,逐條對照狠抓落實。主要負責同志至少開展1次專項整治工作現場督導;分管同志按照職責分工,定期開展現場督導,加強重點問題掛牌督辦和重大事故隱患督促整改。園區每5年至少開展1次整體安全風險辨識評估,強化園區重大安全風險管控,充實加強園區安全監管力量。安委會各成員單位負責同志要到企業宣講專項整治方案。同時,注重發揮經開區園區“網格”、鄉鎮屬地“網格”作用,切實將專項整治有關要求通知到轄區每一家企業。
2.壓實問題隱患整改責任。對檢查發現的問題隱患,各鄉鎮、各行業監管部門要全面建立隱患整改臺賬,限期閉環銷號管理(見附件2)。對重大事故隱患和長期難以解決的問題隱患,實行市、縣兩級政府掛牌督辦制度,對督辦的重大事故隱患,市級督辦的60天內、縣級督辦的30天內要有實質性進展。原則上,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部門,每季度要排查不少于3條重大事故隱患,各鄉鎮、城市社區,每季度要排查不少于2條重大事故隱患(尚未出臺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的行業領域,要結合事故教訓和行業普遍認知梳理需督辦的重大事故隱患)。凡屬企業自主檢查發現并采取有效措施整治的重大事故隱患,一般不予以行政處罰;凡屬鄉鎮主動上報并采取有效措施整治到位的重大事故隱患,主管部門一般不予掛牌督辦。對本級及以上發現的重大事故隱患,視情況給予提醒、督辦、掛牌,并建立臺賬。各鄉鎮、各有關部門也要建立本區域、本行業重大事故隱患數據庫,強化整改情況調度和督導,確保全面整改到位。
3.強化隱患整治投入保障。各鄉鎮、各行業監管部門要加大公共安全領域隱患治理資金投入,落實必要的工程性整改措施,實現標本一體化治理,切實從根本上消除事故隱患、從根本上解決問題。要督促推動企業按規定比例提取安全生產費用,保障企業安全生產投入。要出臺一批重大政策和措施、實施一批重大工程和項目,推動企業技術改造升級和設備工藝更新,推動信息化建設和智能化管控,提升本質安全水平。要健全基層安全監管體制,大力配備專兼職技術檢查員,提升基層監管履職能力。
4.發揮典型示范引領作用。要在近年“雙千示范”工程建設基礎上,各明確1家風險管控示范企業和1家標準化示范企業,通過召開現場會、微信公眾平臺宣傳推廣等方式,介紹先進經驗和典型做法,推動本地區企業深入開展風險隱患排查整治。
5.發揮社會監督作用。要進一步健全安全生產舉報獎勵機制,拓寬手機APP等舉報渠道,完善舉報人信息保密、匿名舉報查實獎勵等工作機制,堅決保護舉報人合法權益。對于舉報安全生產重大事故隱患且查證屬實的,依據《江西省安全生產領域舉報獎勵辦法》規定及時兌現獎勵。
三、階段安排
專項排查整治工作分為四個階段。
(一)動員部署(2023年5月)
制定印發專項排查整治實施方案,梳理明確安全生產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或重點檢查事項等,召開專題會議動員部署。
(二)企業自查自改和部門幫扶(2023年6月至7月)
企業認真開展自查自改,建立安全生產重大事故隱患臺賬。各鄉鎮、各行業監管部門對重點地區、重點企業開展幫扶,完成安全執法隊伍專題培訓并組織開展好“安全生產月”活動。
(三)部門精準執法(2023年8月至11月)
相關部門聚焦安全生產重大事故隱患和重點檢查事項,聚焦第一責任人履職情況,深入企業、一線開展精準執法檢查,嚴查各類非法違法和違規違章行為。通過差異化的執法處罰措施強化政治互信,推動企業真查真改并按規定主動報告重大事故隱患。
(四)總結提高(2023年12月)
全面總結專項行動取得的成效,系統梳理好經驗、好做法,積極推動互學互鑒,不斷完善安全生產制度措施,健全完善長效工作機制。
四、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
各鄉鎮、各有關部門要強化組織領導,主要負責同志要親自部署、親自謀劃,5月下旬前完成全面動員部署。龍南安委辦要會同相關部門成立工作專班,建立有關工作制度,統籌推進專項排查整治工作。各鄉鎮、各行業領域牽頭部門要成立工作專班,明確責任分工,督促企業切實履行安全生產責任。
(二)強化統籌考核
龍南安委辦負責全市重大事故隱患專項整治總協調,統籌做好督促、協調、服務工作,按照“周調度、月小結、季通報、年總結”要求,及時調度、通報專項整治工作進展情況。龍南安委會將把重大事故隱患專項排查整治工作開展情況納入全年各類督導督查考核重點。排查整治期間,對各鄉鎮、各部門重大隱患排查數量和掛牌督辦情況進行通報排名,排名情況將納入年終應急管理考核內容。對工作開展有特色、有亮點,形成可復制推廣經驗做法的鄉鎮和部門單位將在年度考核中給予加分鼓勵,對被通報批評的進行扣分。對于工作推進不力、發生影響惡劣事故的鄉鎮或部門,龍南安委會將對主要負責同志進行約談,并通報批評,必要的實施安全生產重點管理,應急管理考核不得評為“優秀”等次。
(三)強化輿論宣傳
各鄉鎮、各有關部門要充分發揮電視、廣播、網站、微信、短信及其他一切可利用的各類媒體作用,通過在本地主流媒體上開設專欄等多種形式,對重大事故隱患專項排查整治工作進行廣泛宣傳發動,形成強大宣傳聲勢,營造濃厚的輿論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