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半個月,全國有14個省份報告新增本土確診病例或無癥狀感染者,當前疫情仍呈快速發展態勢,防控形勢嚴峻復雜。龍南市衛監執法大隊近日對轄區內醫療機構開展疫情防控監督檢查,檢查中發現個別醫療機構還存在疫情防控措施落實不到位的情況。診所、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等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是疫情防控的重要防線,只有把好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小門”,才能守好疫情防控的“大門”。
提醒:醫療機構不遵守執行疫情防控措施,不服從疫情防控指揮部安排的,可責令停業,可吊銷《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
相關規定:
根據贛衛醫政醫管便函〔2021〕206號《關于加強診所、門診部等小型醫療機構疫情防控管理的通知》,診所、門診部等小型醫療機構疫情防控措施應落實以下要求:
一是嚴格落實首診負責制,認真開展預檢分診,不得擅自接診發熱、干咳、乏力、咳痰、咽痛、腹瀉、味覺異常、嗅覺異常、鼻塞、結膜炎、肌痛等11類癥狀患者。
二是對于預檢分診篩查出的發熱患者,不得以任何理由放任其自行離開,須引導發熱患者到設置發熱門診的醫療機構就診。
三是應充分發揮哨點預警作用,加強人員篩查,及早發現可疑感染者。
四是強化本單位疫情防控管理,加強自查自糾,疏堵漏洞風險。
五是因疫情防控措施落實不力被責令停業整改的單位,未經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復查同意,不得擅自恢復診療活動。對于在疫情防控期間,醫療衛生機構未按照規定承擔本單位的傳染病預防控制工作、醫院感染控制責任的行為,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給予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移送公安部門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相關文章
關鍵字:大門,小門,醫療機構,控措施,衛生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