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民族工作會議精神,推動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發揮文化和旅游工作在促進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中的重要作用,文化和旅游部、國家民委決定實施“春雨工程”——文化和旅游志愿服務邊疆行計劃。
一、工作目標
充分發揮“春雨工程”志愿服務平臺作用,緊密結合各地各單位對口支援、定點幫扶、東西部協作、旅游促進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計劃等現有政策和工作機制,采取“走出去+請進來”等方式,支持各地與邊疆民族地區建立結對合作機制,確定一批重點志愿服務結對合作項目,推動優質文化和旅游資源以志愿、公益的形式向邊疆民族地區流動,實現從“送文化”到“種文化”再到“興文化”,扎實推進“文化潤疆”等重大工程落地生根,助力邊疆民族地區文化和旅游高質量發展,促進各民族廣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
二、實施時間
2023年至2026年。“春雨工程”項目每年年初申報對接一次,單個項目實施時間最長不超過3年。
三、實施范圍
“春雨工程”——文化和旅游志愿服務邊疆行計劃由文化和旅游部會同國家民委組織實施,實施對象以新疆、西藏為重點,包括內蒙古、廣西、寧夏等民族地區。實施單位主要包括省級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及民族工作部門、文化和旅游部直屬單位、國家民委直屬單位、國家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示范區等。
四、主要內容
以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為主線,以文化和旅游志愿服務為載體,結合邊疆民族地區特色和群眾實際需求,結對幫扶、雙向互動,將文化和旅游志愿服務與推進中華民族共有精神家園建設相結合、與拓展新時代文明實踐相結合、與推動文旅融合相結合、與促進鄉村振興相結合,搭建邊疆民族地區與其他地區文化和旅游交流平臺。
(一)文化惠民志愿行。創新拓展大舞臺、大展臺形式,深入邊疆民族地區城鄉基層和新時代文明實踐中心(所、站),圍繞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廣泛開展豐富多彩的文藝演出及文化藝術展、文物古籍展、非遺展、數字文化體驗展等展覽展示活動。結合重大節慶、民族自治地方(包括區、州、縣)成立逢十周年慶祝活動和傳統節日,策劃舉辦文化藝術節、音樂節、旅游文化季等文旅融合的主題系列活動,線上線下聯動,培育兼具民族特色和時代精神的活動品牌。
(二)藝術創作志愿行。招募專業文藝工作者、群眾文藝帶頭人、民族文化工作專業人才等作為文化志愿者,赴邊疆民族地區城鄉基層和新時代文明實踐中心(所、站)開展文藝理論、藝術創作等方面輔導和培訓,以創排一個節目、合作一臺演出、推出一場巡展等方式,參與打造高水平、高質量的民族地區藝術精品,以及體現各民族守望相助、手足情深的群眾文藝作品。
(三)公共文化志愿行。推動東中部地區與邊疆民族地區公共文化機構以建設圖書館、文化館、美術館、博物館分館等方式“結對子”,實現在人才交流、業務指導、資源共建等方面協同發展,開展高品質的閱讀推廣、藝術普及、公益講座、國家通用語言文字輔導等志愿服務活動,豐富公共文化設施內容和服務供給,助力新時代文明實踐。支持邊疆民族地區文化場館運營能力建設、館藏資源建設和數字化建設,激發邊疆民族地區公共文化服務發展活力。
(四)文化傳承志愿行。以全面推進中華民族共有精神家園建設為主題,支持邊疆民族地區歷史文物、非遺、古籍保護利用志愿服務,加強當地反映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和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史的文化遺產挖掘、整理、研究、數字化、展覽等方面能力,完善旅游景點解說詞,有形有感有效講好中華民族共同體故事。組織學術講座和宣傳推廣等活動,推介邊疆民族地區文化遺產保護成果。
(五)產業共創志愿行。支持區域間文化產業園區結對共建、協同發展,輻射帶動邊疆民族地區文化產業園區提升建設發展水平。積極調動旅游志愿服務力量,支持邊疆民族地區編制旅游業規劃、策劃項目,圍繞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規劃和打造一批旅游產品、精品線路,探索多種營銷方式吸引游客到邊疆民族地區旅游,促進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五、實施方式
(一)意向對接
1.依托平臺統一對接:邊疆民族地區省級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提出需求項目,于5月20日前通過“春雨工程”線上平臺(以下簡稱“線上平臺”)發布;各地省級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省級民族工作部門和有關單位可立足自身資源優勢,于5月20日前通過線上平臺發布供應項目。各地各單位根據實際情況,在線上平臺選擇供應項目或需求項目,供需雙方充分聯系溝通,確定結對意向和合作項目。項目供給方于5月31日前通過線上平臺填報實施項目,項目需求方于5月31日前線上確認,生成唯一項目序列號。
2.依托現有渠道對接:邊疆民族地區省級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組織收集本地區需求,通過援疆援藏、東西部協作等渠道,與對口省份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和有關單位溝通明確“結對子”項目。項目供給方于5月31日前通過線上平臺填報實施項目,項目需求方于5月31日前線上確認,生成唯一項目序列號。
通過以上2種方式達成合作意向、填報合作項目后,省級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匯總本地區結對項目清單(表格附后),于6月9日前報送文化和旅游部公共服務司。
(二)簽約啟動
文化和旅游部、國家民委將適時舉辦“春雨工程”重點項目對接交流活動,組織簽訂項目合作協議。
(三)組織實施
1.省級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負責統籌本地文化和旅游志愿服務需求與供給項目對接工作,在線上平臺進行需求或供給項目發布。
2.邊疆民族地區省級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匯總援助省份志愿服務項目,協調本省(區)范圍內資源再次整合利用,推動實現區域內項目共享。
3.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文化和旅游廳及西藏自治區文化廳、旅游發展廳,指導轄區內各地州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與當地援疆援藏省份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密切聯系,因地制宜探索建立文化機構長期、可持續的結對合作模式,推動文化和旅游人才“組團式”志愿服務。
4.東中部地區省級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文化和旅游部及國家民委有關直屬單位結合邊疆民族地區實際,認真做好項目指導和組織實施。國家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示范區要發揮示范帶動作用,高質量策劃“春雨工程”志愿服務項目,相關工作納入國家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示范區創新發展復核。
(四)評估推廣
文化和旅游部將會同國家民委,適時組織對“春雨工程”開展情況的考核評估,總結各地各單位項目實施成效,對優秀項目給予宣傳推廣、通報表揚等獎勵,并通過全國文化和旅游志愿服務交流展示活動平臺、國家民委“道中華”等外宣品牌陣地推廣。各地各單位要注重挖掘典型經驗和亮點做法,每年將工作總結報送文化和旅游部公共服務司。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各單位要積極將“春雨工程”項目納入對口支援、定點幫扶和東西部協作等相關規劃和重點工作部署,協調各方力量,研究具體舉措,統籌利用人才、平臺、渠道等各類資源創新開展工作。省級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統籌協調,聯合做好結對項目的全程指導、跟蹤,督促項目落地落實。省級民族工作部門要扎實推進旅游促進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計劃,將“春雨工程”與民族團結進步創建工作有機結合,培育樹立一批示范典型。
(二)落實資金保障。對口援疆援藏省(市)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及有關單位要主動溝通、上下聯動,積極爭取對口援疆援藏經費用于支持實施“春雨工程”志愿服務項目,將所需資金納入對口援疆援藏預算。新疆、西藏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要及時對接支援地相關部門,共同研究商定項目內容、經費等具體事宜,做好項目承接和基礎保障,并確保資金高效使用。
(三)做好安全管理。各地各單位要嚴格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堅持“誰主管誰負責”“誰主辦誰負責”和屬地管理的原則,緊扣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主線,對活動各環節嚴格審核把關。同時,要指導實施單位制定完善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確保活動科學安全有序開展。
(四)探索長效發展。文化和旅游部將會同有關部門適時推出文化和旅游志愿服務專家庫及項目庫,為民族地區柔性人才引進提供參考。省級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與當地民族工作部門應建立工作聯系機制,推動資源共建共享。鼓勵各地各單位依托“春雨工程”平臺,吸引社會力量廣泛參與,推動志愿服務效能提升和覆蓋面拓展。
七、聯系方式
(一)文化和旅游部公共服務司權益保障處
聯系人電話:010-59882712
(二)國家民委協調推進司協調處
聯系電話:010-66508316
(三)“春雨工程”線上平臺
供需對接及項目方案填報入口:
http://zhiyuanzhe.culturedc.cn:180/mind/springRain(使用中國文化和旅游志愿服務平臺賬號登錄)
聯系電話:13401073647、15001209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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