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用好旅游服務質量保證金政策,支持旅行社行業紓困發展,文化和旅游部辦公廳日前印發《關于進一步調整暫退旅游服務質量保證金相關政策的通知》,明確旅行社可全額暫退保證金或暫緩交納,補足保證金期限延至2023年3月31日。在旅游行業積極自救,謀發展、渡難關之際,實行更大規模、更大力度的暫退或暫緩交納旅游服務質量保證金,給旅行社行業注入了“強心劑”,將進一步激發業界應變克難、共度時艱的內生動力與發展活力。
針對新冠肺炎疫情對旅游業和包括旅行社在內的旅游市場主體造成的嚴重沖擊,從中央到地方各級黨委、政府及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相繼采取了一系列助企紓困政策和幫扶解難措施。盡管如此,旅游業要恢復到疫情之前的水平仍面臨不少困難。文化和旅游部數據顯示,今年清明節假期,全國國內旅游出游7541.9萬人次、實現國內旅游收入187.8億元,按可比口徑分別恢復至2019年同期的68.0%、39.2%。業界呼吁,進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提振旅游市場主體信心,幫助旅游業渡過難關。
尤其是近期以來,國內疫情呈現多點散發態勢,國內游恢復步伐受阻。旅游、餐飲等相關行業特別是旅行社日常經營仍面臨巨大壓力和不確定性,有些旅行社維持正常運營越來越困難,業界最緊迫最渴望最需要解決的是“現金流”問題。全額暫退旅游服務質量保證金或暫緩交納,進一步體現了市場有效與政府有為的很好結合,對旅行社行業來說無疑是“真金白銀”。
全額暫退或暫緩交納旅游服務質量保證金,對旅行社行業是一件“雪中送炭”的好事、實事。筆者認為,為把好事辦好、實事辦實,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應按照通知要求,對提出全額暫退或暫緩交納保證金申請、且符合條件的旅行社,應退盡退,應緩盡緩,加快把紓困政策轉化為旅行社行業發展活力,讓廣大旅行社行業恢復發展更有信心、更有底氣。
首先,要算好“一筆賬”。相關統計顯示,我國現有各類旅行社4.2萬余家。旅游服務質量保證金退還比例由之前的80%提高到100%,按照總金額計算,將為旅行社行業增加一筆可觀的周轉資金,為旅行社繃緊的資金鏈注入“活水”。雖然是暫退暫緩,但這筆資金對于一些旅行社來說算是“救命錢”,既可以緩解當前的資金壓力和經營困難,又能為今后的恢復發展創造條件。
其次,要用好“一張網”。一邊是大量的旅游服務質量保證金,一邊是眾多的旅行社市場主體,如何確保保證金按時足額暫退到位?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要研究制定本地全額暫退或暫緩交納旅游服務質量保證金的具體實施細則,以便旅行社行業操作執行。尤其是針對疫情防控相關要求,倡導各地積極實行“一網通辦”,努力做到旅行社暫退或暫緩交納保證金不見面。
再次,要完善“一平臺”。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要進一步完善工作臺賬,做到工作職責清晰、辦理程序清楚、完成時限明確、暫退金額到位。積極靠前指導和督促辦理暫退旅游服務質量保證金的旅行社,抓緊與相關銀行對接,按照銀行業務流程和規定辦理暫退手續,及時在全國旅游監管服務平臺完成旅游服務質量保證金信息變更和備案工作。
與此同時,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還要進一步加強監管,對未按期交還旅游服務質量保證金的旅行社依法依規查處,并記入企業信用檔案。通過調整與監管,切實讓旅游服務質量保證金發揮出更大作用,推動旅行社行業渡過難關,推動旅游業加快恢復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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