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和主要內容
為提高糧食生產獎補政策的導向性、針對性、激勵性,廣泛調動各方面積極性、主動性,穩定農民生產效益。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辦法。該政策主要包括獎補對象、獎補項目及標準、獎補發放程序和保障措施等四方面。
二、獎補對象:從事糧食生產的一般種植戶、種植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專業合作社、農業企業、村級股份經濟合作社以及社會化服務組織。
三、獎補項目:獎補項目包含糧食種植獎補、雙季稻種植獎勵、早晚稻集中育秧補助、農機購置累加補助。
四、獎補標準:
(1)糧食種植獎補。按照“誰種誰得、多種多得”的原則,鼓勵發展規模化種植,種植中稻、再生稻的不予獎補。對種植雙季稻50畝(不含)以下的,獎補150元/畝(其中早稻100元,晚稻50元);對種植雙季稻50畝(含)至100畝(不含)的,獎補250元/畝(其中早稻150元,晚稻100元);對種植雙季稻100畝以上(含)的,獎補350元/畝(其中早稻200元,晚稻150元)。脫貧戶、監測對象種植雙季稻享受產業獎補政策,不重復獎補本項政策。
(2)雙季稻種植獎勵。鼓勵發展“雙季稻”栽培,對種植雙季稻(早稻+晚稻)的種植主體按照晚稻面積獎勵100元/畝;
(3)早晚稻集中育秧補助。對在龍南市范圍內開展早晚稻育秧3畝以上(含)并兜底托管種植的村集體給予2000元/畝獎補(秧田面積的認定:按培育種植30畝大田用秧折算為1畝秧田進行獎補;也可用播種量來折算大田面積,按畝均3.5斤用種進行計算),每村早晚稻育秧獎補各2萬元封頂。
(4)農機購置累加補助。對購置國家補貼范圍內農機具發
展水稻生產的村集體、育秧中心(點)、農事服務中心,除享受國家購機補貼政策外,再由市財政統籌資金進行本級累加補足購機總額的50%。
五、獎補發放程序
1.核實種植獎補面積。按照“村組登記、鄉鎮復核、市級抽查”的程序,對“雙季稻”種植面積、早晚稻集中育秧面積進行核實。辦理時限:
村組登記。〔完成時間:早稻:2023年5月15日前;晚稻:2023年8月15日前。〕
鄉鎮復核。〔完成時間:早稻:2023年5月25日前;晚稻:2023年8月25日前。〕
市級抽查。〔完成時間:早稻:2023年6月5日前;晚稻:2023年9月5日前。〕
2.核實購機補貼,以“公正、公平、公開”為原則,根據農機購置補貼實施結果,對已經獲得國家農機購置基本補貼的累加補貼對象進行逐一登記,填寫《2023年農機購置累加補貼登記核實表》(附件5),并按方案要求對累加補貼的機具逐臺驗收。驗收合格后,由補貼對象簽字并加按手印,市農業農村局提出驗收核實意見后,向市財政部門提出補貼資金結算申請。
3.發放獎補資金。根據市級核定的早稻、晚稻種植面積,計算每戶早稻、晚稻種植獎補資金,獎補資金由市財政統籌種糧農民一次性補貼、目標價格補貼(稻谷)、產油大縣和商品糧大省獎勵資金及本級配套資金中安排并按國庫集中支付管理要求及惠民惠農財政補貼資金“一卡通”管理要求撥付。糧食種植獎補實行早稻先行獎補,可對種植早稻的種植主體4月份先行支付50元/畝獎補資金;為緩解種植大戶農資壓力,可對種植100畝以上(含)的種植主體在早稻抽穗期(6月份)支付 100 元/畝獎補資金,其余獎補資金驗收后支付。
六、所需材料
《2023年水稻種植面積核實村組登記表》(附件1)、《2023年水稻種植面積核實行政村匯總表》(附件2)、《2023年水稻種植面積核實鄉鎮匯總表》(附件3)、《2023 年早晚稻集中育秧面積登記表》(附件4)、《2023 年農機購置累加補貼登記核實表》(附件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