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審批事項名稱:新建、改建或擴大排污口審批
二、受理范圍:在本縣范圍內河道、湖泊(含運河、渠道、水庫等水域)新建、改建或者擴大排污口的單位和個人
三、辦理程序:行政服務中心水利局窗口受理(材料齊全的給申請人出具接受材料單,材料不齊全的給申請人出具一次性告知單)→〔(內部流程)水利局審核、需水政股派技術人員到現場踏勘,組織專家審核后提出意見→局長辦公會討論審批〕→行政服務中心水利局窗口制作批文→行政服務中心水利局窗口辦結
四、辦理所需材料:
1、新建、改建或者擴大排污口的申請;
2、排污口工程設計資料;
3、污染物、廢污水排放量資料。
五、承諾辦結時限:14個工作日
受理地點:龍南縣行政務服務中心二樓水利局窗口
窗口咨詢電話:3529665 聯系人:曾 亮 18370405166
業務咨詢電話:3526077 聯系人:鐘智東 13870743690
投訴監督電話:3512191相關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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