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審批事項名稱:在河道范圍內進行損害河道工程的作業活動審批
二、受理范圍:在本縣河道范圍內進行損害河道工程的作業活動的單位和個人
三、辦理程序:行政服務中心水利局窗口受理(材料齊全的給申請人出具接受材料單,材料不齊全的給申請人出具一次性告知單)→[(內部流程)水利局審核、需派出水政工作人員到現場踏勘,組織專家審核后提出意見→局長辦公會討論審批] →行政服務中心水利局窗口制作批文→行政服務中心水利局窗口辦結
四、辦理所需材料:
1、河道管理范圍內建設項目申請書;
2、建設項目所依據的文件;
3、建設項目涉及河道防洪部分的可研報告(含圖紙)及初步方案;
4、占用河道管理內土地及影響河道管護設施情況,以及建設項目防御洪澇的設防標準與措施;
5、防洪影響評價報告及評審意見;
6、防洪搶險補救措施和現場清理復原承諾文件。
五、承諾辦結時限:14個工作日
受理地點:龍南縣行政務服務中心二樓水利局窗口
窗口咨詢電話:3529665 聯系人:曾 亮 18370405166
業務咨詢電話:3526077 聯系人:鐘智東13870743690
投訴監督電話:3512191相關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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