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水利工程質量管理規定》對施工單位規定了哪些質量責任(三)
答:
施工單位應當建立健全施工質量管理體系,根據工程施工需要和合同約定,設置現場施工管理機構,配備滿足施工需要的管理人員,落實質量責任制。
相關法條
第三十三條施工單位應當建立健全施工質量管理體系,根據工程施工需要和合同約定,設置現場施工管理機構,配備滿足施工需要的管理人員,落實質量責任制。
施工單位一般不得更換派駐現場的項目經理和技術負責人;確需更換的,應當經項目法人書面同意,且更換后的人員資格不得低于合同約定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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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水利工程,質量管理,